韵律球微笑 长长的歌,长长的线头
2024-10-29 08:02:04发布 浏览241次 信息编号:194512
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韵律球微笑 长长的歌,长长的线头
左边是迪伦,长卷发,戴着墨镜。右边是列侬。他近视眼,戴着小眼镜,长着一个可爱的脑袋。看上去是个精致的小家伙。会议结束后,迪伦一坐下就拿出大麻开始吸,吓坏了披头士四人——这是违法的,他怎么能吸呢?
迪伦说,你没唱过吗,我嗨了,我嗨了,你们都这么嗨了,为什么还害怕这个?列侬尴尬但礼貌地笑了笑,说:“对不起,我的歌词其实是我无法隐藏……”迪伦震惊地说:“你们真愚蠢。”用那种特别恶心的语气。
两人的互动非常有趣。一方面,有一个英国年轻人想要入侵美国。他很坚强,并且认为自己很了不起。他面对的是这位同龄的美国小伙子。他戴着墨镜很酷,说话也很冷淡。他一拿起歌词就开始吸大麻。它也非常硬核,吸引了成年人和知识分子的观众。认识到真正的迪伦对列侬和其他人来说是一次巨大的精神震撼。如果披头士乐队和迪伦这一次没有相遇,披头士乐队仍然是一支唱着爱与爱的偶像乐队,一些歌迷可能已经失去了理智。我不会像现在一样喜欢他们。
这是他们见面几年后的作品,当时披头士乐队的音乐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歌词如下:
在与迪伦那次著名的会面之后,披头士乐队的音乐风格完全改变了。另外,从下面两张专辑封面的对比中,可以看到披头士乐队在两个不同时期的形象。两个盖子在同一个地方。拍出来的照片里,左边的是小个子,一头甜甜的,笑容很好看,没有胡子。到了1967年,在遇见迪伦和毒品文化后,他留着长发和胡子拉碴,并被迪伦同化。
大家遇到这两张唱片一定要买。它们包含披头士乐队所有最好的歌曲。我家里有这两张唱片。
在这次会面中,迪伦给披头士乐队的自信心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他们开始创作出和迪伦一样深刻的作品。与此同时,迪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他一直非常注重舞台上的声音表现。其他民谣歌手只弹吉他唱歌,所以迪伦需要添加口琴。他认为吉他的声音太单调,口琴可以增强音乐的效果。丰富。
但口琴显然是不够的。迪伦感受到了披头士乐队的影响,也看到了披头士乐队在体育场的表演状态。他也渴望有更好的表现和影响力。他不仅不能在知识界出名,还要像披头士乐队一样在平民中受欢迎,所以他把优秀的民歌插进去,把它们变成了摇滚乐。这两种元素最终在迪伦手中结合在一起。
当民歌转型时,迪伦用电吉他加入民歌,将其变成摇滚乐。然而,第一个唱这首流行的所谓民谣摇滚(Folk Rock)类型歌曲的人并不是迪伦,而是他的一个好朋友的乐队。 ——The Byrds,不过他们翻唱了迪伦的《手鼓先生》。
这是1965年的一首热门歌曲,迪伦将原本只在知识分子中流行的好歌曲普及化,把它们变成了大众喜爱的作品。那次传奇性的会面的最终结果是双方吸收了彼此的优点,导致我们今天听到的流行音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果没有这个改变,今天的流行音乐可能还是《军港之夜》那样,好听好唱,但歌词没有深度。当我们再听崔健的《花楼姑娘》时,两者的深度差异就显得尤为明显。这是显而易见的。
嬉皮士运动的文化起源——“垮掉的一代”
如果你想了解嬉皮士与音乐的关系,你必须首先了解20世纪40年代在纽约格林威治村兴起的名为“The Beat”的运动。 “垮掉的一代”是嬉皮运动的文化起源。 。
站着的那个人是《在路上》的作者杰克·凯鲁亚克,他正在咖啡馆里背诵诗歌。垮掉的一代开始以诗歌的形式出现。事实上,新文化运动都是从诗歌开始的,中国也是如此。原因很简单,因为诗歌创作成本低,有笔有纸就可以开始。
许多新概念都是从写作开始的,因为写作比音乐和电影创作要快得多。美国和中国在这一点上是完全相同的。中国改革开放后,诗歌率先创新。让我先听一下凯鲁亚克朗诵诗歌的录音。
这是凯鲁亚克朗诵诗歌的录音。语气没有任何犹豫,话语也十分的密集。如果你看过《在路上》的原版,你会发现这就是Beats独特的语言风格。大量的单词堆在一起,你不知道我在说什么,这就产生了一个概念——这些长句子不需要你理解每个单词的含义,而且它们不要求你理解每个单词的含义。强调每一行诗都有意义。他们追求的是语言产生的韵律和愉悦感。 ,与传统诗歌有很大不同。
《在路上》这本书是关于主人公(我)和一个名叫莫里亚蒂的年轻人的。两人开车在美国各地胡闹。全书就是讲述两人在路上遇到的各种怪事。人和事。封面右边的是凯鲁亚克,左边的是现实生活中和他一起上路的“莫里亚蒂”。这个人叫卡萨迪,也是垮掉派的核心成员之一。
凯鲁亚克是一个作家,他是一个作家,卡萨迪是一个活动家,据说他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人,非常英俊,而且他是男女皆宜的。当时垮掉派的很多核心人物都是同性恋(包括凯鲁亚克),两人关系亲密但没有走到一起。 《在路上》根据两人的真实经历改编。后面会提到卡萨迪。他是那个时代美国的传奇人物。
与《在路上》相对应,我要分享的是《为荣耀而行》(Bound for Glory)这本书。封面上的人是这本书的作者伍迪·格思里(Woody),他是迪伦的偶像。除了作家身份之外,他还是美国最具传奇色彩的民谣歌手。这本书写于20世纪30年代,《在路上》写于20世纪50年代。这本书是格思里讲述自己作为一名流浪歌手,带着吉他乘坐火车环游美国,给人们唱歌以及其他各种遭遇的故事。
民谣歌手与垮掉派非常相似。迪伦读到这本书后非常兴奋,并决定追求这位民谣歌手的生活方式。于是他搭便车来到纽约,找到了病重的伍迪·格思。里面。此时,迪伦也在纽约发现了垮掉派。在迪伦眼里,他们其实是一样的。伍迪·格思里 (Woody ) 和垮掉派乐队也在迪伦的精神层面上相遇。
事实上,当时在纽约格林威治村的一家咖啡馆里,两派人彼此十分对立,经常发生争吵。虽然他们的内心都是流浪的、反传统的,但形式却不同。一组专注于演唱民歌和布鲁斯。源自传统音乐的“垮掉的一代”背诵诗歌、喝咖啡、吸毒并创造迷幻的视觉艺术。但它们本质上是相同的,值得注意的是迪伦意识到了这一点。
总结垮掉派的几个重要特征,这场文化运动非常重要。
首先它是反物质主义的。
垮掉的一代相信精神体验高于一切。这是20世纪40年代兴起的一场文化运动。那个时候,世界上没有多少人会意识到物质的东西不重要,至少没有精神那么重要。但当时大多数人都没有足够的温饱,所以当时提出这个想法是非常先进和有力的。
其次,“垮掉的一代”并不关心物质再分配的方式。
仔细想一想,所谓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人民在争夺物资的分配,而垮掉派却根本不在乎。他们认为自己不属于任何政党。
第三,他们不再关心意识形态之争。
就是说,不左也不右,所谓左、右、意识形态、集权、民主、选举、议会。他们不关心这样的争论。他们只关心精神体验。
第四,他们不仅要求性自由,还要求性取向自由。
这在 20 世纪 40 年代是非常非常罕见的。当时,性自由已经慢慢开始在一些西方国家被接受。过去,不结婚就不能发生性关系。这是几乎所有人类传统文化的“铁律”。在任何传统文化中,不结婚也可以生孩子。无论是在欧洲还是在中国,他们都会受到排斥和迫害。
但在 20 世纪 40 年代的欧洲,许多人意识到这可能是不对的。非婚性行为开始被接受。 Beats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不仅有了性自由,也有了性取向的自由。这颠覆了很多传统观念。
第五,违背传统价值观。
比如,勤奋、诚实、忠诚,这些词在任何时代都被人们视为正统的道德信仰。他们甚至对此表示反对。不需要努力,不需要忠诚,不需要做传统意义上的好人。水拍在这方面做得非常非常彻底。这里的历史背景之一就是美国靠战争发了财,二战后变得非常富有。就连平民也富裕了,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美好生活。
我再说一遍,垮掉派喜欢小众美学,他们的标准音乐是爵士乐。那个时候的爵士乐和现在不一样。现在的爵士乐是小资,但当时的爵士乐绝对是一种叛逆的音乐艺术。古典音乐注重和声、旋律、和弦,音乐家根据乐谱进行演奏。爵士音乐家在做什么?他们在酒馆里即兴创作,他们认为这就是创作自由。
最后,精神体验的神秘化。
Beats认为,每个人脑海中出现的想法和经历都是最崇高的,应该被珍惜。
Beats 的这些重要特征现在看来可能并不那么令人震惊,其中一些已经成为常识。然而,在70多年前,他们的想法太强大、太前卫了。所谓的公民叛乱和垮掉派的行为,他是真正的叛逆,是彻头彻尾的叛逆。
迪伦最初去纽约是为了追随伍迪·格思里(Woody ),像他一样向沿途的人们唱歌。然而到了纽约之后,他发现还有这么一群很酷的人。他很快转向并融入了垮掉派。团体。
右二是当时头发凌乱的迪伦,右一是垮掉派的另一位标志性人物艾伦·金斯伯格。金斯伯格曾于20世纪80年代到过中国,并在河北一所大学发表演讲。那所大学的宣传部甚至写了一篇介绍金斯伯格的文章。
嬉皮士的起源及其背景音乐
这首歌叫做《旧金山》(San),是《爱的夏天》的前奏,相当于整个嬉皮运动的前奏。
这个词来源于嬉皮士运动,可以翻译为“时尚”。其根为臀。懂英语的人都知道它的意思是“髋骨”。为什么它最终成为“潮”的代名词? ?原因其实很搞笑。它来自于美籍华人中的鸦片成瘾者。
他们吸鸦片时都是侧身躺在炕上,所以髋骨非常明显。他们只要点一点鸦片膏,躺在床边,就很满足了。一些美国人认为吸烟者很酷。 “hip”这个词逐渐演变成了“酷”这个词。它指的是嬉皮士,是嬉皮士的缩小版。嬉皮士是垮掉的一代的缩小版。如果你退一步,你就没有那么酷了。虽然彻底消失了,但灵根还在。
当迪伦接触到垮掉派和嬉皮士后,他的歌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每个听过他的歌曲《答案在风中飘扬》的人都反战、支持平权运动、代表正义。后来伦迪伦变了。
这首歌非常重要,标志着迪伦艺术的转变。他最初写的歌曲是站在左派或者黑人的立场上,反对那些压迫他们的另一边的人,这当然没有问题。但这首《Of》是他唱给所有那些被孤立、困惑、被指责、被误解、吸毒成瘾以及所有更糟糕处境的人的。钟声为所有需要帮助的人敲响,无论他们生活在哪个世界——狄伦开始成为一名慈善家。他意识到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幸福的人,一种是需要帮助的人。他的境界远高于《答案在风中飘扬》之前的作品——这是一部深受垮掉派影响的作品。
美国民歌是嬉皮士运动最好的背景音乐。代表人物是“ Dead”乐队(Dead)。该运动的发源地是旧金山。旧金山有一个特殊区域,称为海特-阿什伯里 (-)。这是两条街道的名称。以两条街道交叉口为中心,方圆数里内有一处住宅区,是嬉皮士的发源地。
海特-阿什伯里区 (-) 图片来源:wiki
1906年旧金山发生大地震,摧毁了许多古老的建筑。奇怪的是,中心高地地区的老房子在地震中幸存下来。地震发生后,其他地方都修建了新建筑,那里只留下了一组古老的维多利亚式建筑。
后来,原来的居民搬走了,这些房子全部变成了出租屋,一个小社区很快就形成了。房屋大多租给附近的大学生或流浪艺人。房租很便宜。楼上楼下共用厕所和厨房。日常交流有很多。房屋的结构为住户建立社会关系提供了非常好的基础。
不要小看这种关系,它对于培养创造力非常有帮助。创造力不是一个人在家里压抑的东西,而是来自于与周围人的互动,从别人那里吸收营养,大脑碰撞而产生的。这些房屋为来自不同背景的人们提供了交流和共存的绝佳机会。当时旧金山的音乐文化迅速爆发,产生了许多杰出的艺术家。这与维多利亚时期的房屋为租户提供的独特环境密不可分。
710号阿什伯里,袁悦摄
感恩而死乐队 ( Dead) 居住的位于阿什伯里 710 号的房子现在已成为地标建筑。当时,每个男成员都和自己的舞伴住在自己的房间里,后院作为排练厅。他们有一个强大的社区,有很多友情,他们的女朋友和妻子之间的关系可能比乐队成员之间的关系更好。我们可以称这种乐队为“民谣摇滚乐队”。
这里还发生了另一件事。 1967 年 10 月,当时的联邦调查局突击搜查了这座房子,并以持有大麻为由逮捕了里面的乐队成员。后来,一本新生杂志的创刊号详细报道了这件事。随后传遍全国,警方迫于政治压力释放了乐队。这本杂志的名字是《滚石》。
介绍一下当时两个著名的乐队。
老大哥和控股公司乐队
乐队“大与控股公司”(Big and the)也是一个典型的乐队。每个音乐家都住在一个房间里,大家一起生活和排练。如果交不起房租,就在后院开个聚会,向每个来的人收取一点钱,用这种方式来收房租,就像公社一样。
乐队的四位男成员的唱功都比较一般。后来他们找到了一位主唱——贾尼斯·乔普林(Janis),一位来自德克萨斯州的女歌手,声音非常粗犷。你几乎可以把她想象成一个嬉皮士。象征。乔普林才华横溢,狂放不羁,极度追求自由,但最终却因吸毒过量而死。
杰斐逊飞机
另一支乐队是“杰斐逊飞机”( )乐队,类似于“老大哥和控股公司”,他们在换了实力派女主唱后终于成名,她就是格蕾丝·斯利克(Grace Slick),当年的一位美女在旧金山圈子里。她声音好听,高亢有力,是一位很有实力的歌手。
感恩而死乐队在街头表演
舞台右侧那个头发浓密的男人是感恩至死乐队的主唱杰瑞·加西亚。这是他们在旧金山街头举办演唱会时的场景。大多数音乐会都是免费的。这是海特区鼎盛时期的状况。
整个小区被划分为几个街区,每天都有数万人这样生活。周末,街上会有表演,大家一起去玩。这所房子里住着一支乐队,那所房子里住着一些诗人。每栋房子都有一个小社区的感觉。 1966年的海特区有着非常乌托邦的生活方式,每个人都在那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除了音乐家和诗人的参与之外,嬉皮运动还有一些非常有贡献的民间组织。例如,在“旧金山街头剧院”,财务负责人名叫比尔·格雷厄姆。他发现当街头剧团的收入太少了,他想赚更多的钱,于是他以非常便宜的价格租下了旧金山海特区附近的一个废弃的会馆,邀请上面提到的乐队来演出。 。这些乐队的报酬很少,因为他们只是想为周围的人和邻居唱歌,但礼堂的门票仍然很贵,所以剧团从差价中赚取了很大的利润。
菲尔莫尔礼堂的演出
这个民间摇滚表演礼堂叫做菲尔莫尔。菲尔莫尔早期的典型场景是人头攒动,舞台凌乱,另一个特点是免费分发致幻剂。兴奋之后,暴力倾向就消失了,人们可以整夜安静地跳舞,不会有人制造麻烦。他们通过这种方式赚了很多钱。不管你后来怎么看待一场运动,它可能是纯粹的、美好的、乌托邦的、理想主义的,但背后其实有资本在运作。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
因为菲尔莫尔的存在,后来出现了很多类似的地方。每个人每天都生活在一个充满幻想的世界里,快乐地听着音乐,做着自己想做的事。这个演出场地也为很多乐队提供了磨练技艺的机会。那些原本唱民歌的人被吸引到这里表演,很快就学会了即兴演奏,常常连续演奏四五个小时。所谓迷幻摇滚就是从这里开始的,旧金山独特的环境塑造了这种流行文化。
迷幻海报是一种受毒品启发的艺术风格。
我们来谈谈 Tom 所做的一个 FM 实验。在美国,广播电台最初只有 AM,根本没有 FM。 AM虽然音质较差,但可以传得更远; FM由于半径短,只能服务于大城市的少数群体。旧金山居住的外国移民很多,他们都喜欢听专门为移民服务的调频广播电台,因此调频广播的普及率非常高。 FM的优点是立体声,音质好,玩迷幻摇滚有很好的体验。
当时没有AM电台愿意播放这种新风格的音乐。作为一名电台DJ,多纳休意识到了这一点,并将注意力转向调频频道,并建立了美国第一个先锋摇滚调频电台。这种演奏方式很快流行开来,让原本只在少数演出场所大受欢迎的迷幻摇滚风靡全美,并引发了1967年1月的“人类聚会”活动。
汤姆·多纳休和他的广播设备
“人类大聚会”在旧金山金门公园举行。这次聚会的特点是2.5万名旧金山居民无缘无故聚集在一起。当时主办方说1月14日大家要在旧金山的一个公园住宿,大家就去了。我去之后,没有表演,也没有太多说话。大家只是放风筝,和邻居聊天,弹钢琴,给陌生人唱歌。
两万五千人无缘无故地聚集了一整天。他们认为这是一种行为艺术,表明我们人类可以没有任何理由,比如宗教、战争、爱国主义等,聚在一起,快乐地度过每一天。他们称之为“人类大聚会”。
人类的伟大聚会
摇滚音乐节的鼻祖——蒙特利音乐节
人类大聚会后,“爸爸妈妈”乐队的约翰·菲利普斯(John )非常感动,于是他决定与乐队制作人卢·阿德勒(Lou Adler)在加州以南约100公里的一个叫蒙特利的地方合作。在某个地方举办音乐节。
因为以前的音乐节都非常专业,比如民歌节或者爵士音乐节,可能只能吸引一万人。他想在蒙特雷举办首届摇滚音乐节。后来蒙特利音乐节真正成为所有摇滚音乐节的鼻祖。
1967 年蒙特雷音乐节海报
请注意海报上乐队的名字。最重要的是中间的三个带。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来自西雅图,但他在美国不受欢迎,所以他去了英国。他精湛的吉他演奏震惊了英国人民。披头士乐队和滚石乐队都视他为For God。他是本次音乐会的签名艺术家。第二位是英国摇滚乐队“The Who”,排名仅次于披头士乐队和滚石乐队。这是他们在北美的首次公开演出,自然很受欢迎。第三个是旧金山自己的乐队“ Dead”。
1967年6月16日至18日的三天内,蒙特利音乐节吸引了5万名音乐爱好者。整个音乐节被著名摄影师Don 捕捉到。作为皇家摄影师,他为迪伦拍摄了一部经典音乐纪录片,名为《Don’t Look Back》(编者注:这部纪录片的完整版可以在B站看到)。
他非常擅长拍摄舞台表演者与观众的互动,这也奠定了后来摇滚音乐节的拍摄范式。因为这部电影拍摄得好,摇滚音乐节被大多数人接受,从而导致了我们今天的各种音乐节,甚至影响了后来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
本次音乐节还让前面提到的贾尼斯·乔普林脱颖而出,他在本次音乐节上的表现堪称爆炸。之前她名气不大,只安排了一场下午的戏。就连正在拍摄这种场景的彭尼贝克也懒得打开机器。乔普林的表现引起了迪伦经纪人阿尔伯特·格罗斯曼( )的注意,他是一位非常有名的犹太经纪人,目光毒辣。他看中了这支乐队并坚持要签约。他还利用职权要求音乐节主办方为乐队增加一场特别表演,以便彭尼贝克录制。
直到今天,这段视频仍然可以在网上找到,其中唱着“Ball and Chain”。这是一场爆炸性的表演,你可以体会到乔普林声音的爆发力。彭尼贝克的剪辑很棒,将激烈的表演与对方观众惊愕表情的特写镜头交织在一起。如果要评选摇滚史上的十大表演,这一定会进入前十。蒙特利音乐节吸引了来自美国各地甚至国外的歌迷。节日结束后,他们向北前往旧金山,体验“爱的夏天”。
(本文引用的《最犯规》歌词翻译自网易云音乐。)
▲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星空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