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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1元购”衣服未发货起诉寺库获赔

2024-12-21 05:05:21发布    浏览186次    信息编号:209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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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1元购”衣服未发货起诉寺库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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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中国质量新闻网从天眼查获悉,赵某与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两份一审文件近日被公开。

文件显示,原告赵某声称,2021年5月1日,他在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运营的“寺库网”购物平台上成功支付了共22件单价为1元的服装,寺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寺库公司”)。在等待收货期间,寺库公司单方面告知货物价格异常,无法发货并取消了订单。赵某认为,寺库取消订单的行为构成违约,应赔偿因取消订单造成的价差损失。

被告寺库公司辩称,赵某并非普通消费者,其以特殊方式订立网购合同,利用网购平台的错误,谋取巨额不当利益。这并不是赵某第一次卷入网购合同纠纷案。他知道,交易订单的价格存在异常,异常的低价肯定会给卖家造成巨大的损失。发现价格错误后,他大量下单。寺库公司取消订单后,赵某坚持要求赔偿差价。他的动机不是消费,而是从不公平的交易中谋取利益。涉案交易订单的取消并未给赵某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寺库系统出错,导致原价3600多元的奢侈品被误标为1元。这并不是寺库的真实意图。如果以此价格签订合同,将严重背离公平、平等交易的原则。由于涉案订单价格不正确,合同无法履行。寺库公司未发货,同时将涉案订单货款退还给赵某。此外,寺库公司还提出反诉,请求法院撤销与赵某的销售合同。

法院认为,赵某向寺库公司支付了货款,履行了销售合同的主要义务。双方签订了信息网络销售合同。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寺库公司未履行交付合同中的主要义务,构成违约。此外,法院指出,寺库利用“1元购”促销吸引顾客,然后取消订单。有两种可能:一是寺库根本没有涉案产品,而是虚拟上架吸引流量。其次,寺库在发现同一客户购买了多个订单后,试图通过取消订单来“止损”。无论哪种情况,从消费者需求方最“恶意”的角度来看,都可以理解为欺诈。对于寺库公司提出的反诉,法院认为寺库公司是一家拥有丰富运营经验的网络销售平台。在销售平台上标注产品价格是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产品定价运作不构成失控。必要的知识、信息、技能等对交易内容产生误解,寺库公司的反诉不予支持。

法院最终判决: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寺库公司赔偿原告赵某损失共计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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