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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盘最大老鼠仓案:陈志民6年违法交易18亿,从香港投案

2024-11-12 13:03:01发布    浏览396次    信息编号:19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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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盘最大老鼠仓案:陈志民6年违法交易18亿,从香港投案

基金行业最大老鼠仓位再创新高:涉及87只股票,交易额达18.84亿元,违法获利金额达2826.06万元。

1月15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披露了该案的简要案情摘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陈志敏犯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罪的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830万元,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2826.059万元。元。 45岁的陈志敏曾任易方达基金公司副总经理,曾与当时的“公募基金大哥”王亚伟齐名。

陈志敏的视觉中国地图

澎湃新闻记者多方调查,回顾最大老鼠仓案的始末。

从香港投降

陈志敏可以说是易方达基金的元老了。 2000年参与设立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机构财务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基金投资总监,基金首席投资官。

2004年9月,陈志敏担任易方达成长股票基金经理。在他任职的7年时间里,该基金的回报率高达394.08%。

骄人的业绩,让陈志敏在基金圈的知名度与华夏基金的王亚伟齐名。

2012年3月,陈志敏升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开发行业务,一切似乎水到渠成。

无限光明的未来正在展开。没想到一年后,陈志敏因个人健康原因辞职,并于2013年12月16日从易方达基金辞职。

辞职后,陈志敏一度与他失去联系。当时市场上有传言称其要么跑路,要么被控制。但监管层并未公开披露。

事后看来,这并非没有根据。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2014年11月,陈志敏从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并自动投案。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透露,陈志敏案由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侦查终结,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该案。 2015年9月7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1月10日,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涉案时间跨度为6年

陈志敏涉足鼠仓时间较长,金额巨大,这在业内并不多见。

记者多方调查显示,陈志敏在2005年至2011年期间,几乎在担任易方达主动成长基金经理期间,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获利。

与所有被解雇的基金经理一样,陈志敏控制着至少5个账户,在易方达主动成长基金之前或同时买卖股票。

记者了解到,账户交易涉及的股票包括天地科技、万科A、格力电器等87只股票。

据知情人士透露,陈志敏控制的账户中,有通过电话向某券商营业部相关人员下单的。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介绍,陈志敏案涉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其买卖股票87只,成交额18.84亿元,违法所得2826.06万元。 。

刑法修正案施行后仍在运作

一个细节是,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实施,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正式入罪。这也成为监管部门认定“老鼠仓”案的重要分水岭。

从记者掌握的情况来看,修正案实施后,陈志敏仍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牟利。此时,他已担任易方达基金投资总监、易方达主动成长基金经理。

有法律专业人士告诉记者,陈志民修正案后的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

据知情人透露,事实上,从2009年底开始,陈志敏就已经从他控制的账户中转移了资金。

2011年4月,陈志敏被免去易方达主动成长基金基金经理职务,仍担任易方达基金首席投资官。

2013年12月,陈志敏从易方达基金公司辞职。

从股票数量、交易金额和违法所得来看,陈志敏案已经超越前不久审结的马乐案,成为全国最大的老鼠仓案。

陈志民案之前,最大的老鼠仓案是马乐犯下的。

最高人民法院复查认为,马乐在担任股票、证券投资管理人期间,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76只,累计交易金额超过10.5亿元,违法实现利润1912万元以上。

经过检察机关罕见的三度抗诉后,2015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省深圳市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对被告人马乐再审案作出公开判决利用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交易。依法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913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912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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