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丨 “原始股认购”套路深 ,“稳赚不赔”莫要信!
2024-10-15 16:05:46发布 浏览281次 信息编号:187611
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防范非法集资丨 “原始股认购”套路深 ,“稳赚不赔”莫要信!
防止非法集资
保障财产安全
这是一个高回报的投资项目吗?
还是隐藏在暗处的非法集资陷阱?
近日,福清市检察院对一起以“高利”、“原始股权”为诱饵的非法集资案提起公诉后,被告人叶某甲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案例回顾
2009年,被告人叶甲与同案被告叶乙等人共同经营一家公司。叶甲登记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叶甲及其同案被告叶乙等人为股东。 2009年以来,因公司经营需要资金,未经批准,被告人叶甲、同案被告叶乙等人以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要资金为由,承诺每月支付1%的利息。以-2%的收益率为诱饵,承诺到期还本付息或按需还款,吸引公众资金。
2016年起,被告叶某甲等人为持续吸收资金,未经批准,以认购股份为名,通过在酒店设宴等方式进行公开推介,承诺若公司上市失败,公司将以年利率10%回购股份。期间,上述募集资金大部分从同案犯叶某义的个人银行账户中收取,用于公司经营、偿还到期本息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截至案发时,该公司已直接或通过他人介绍向集资参与人吸纳资金共计6329万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3277万余元。
最终的
被告人叶某甲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并处30万元罚款
案例研究
第一阶段:高额利润的诱惑
融资规模围绕公司经营不断扩大。由于有公司背书、有一定的产业支撑、承诺高回报,人们纷纷陷入融资陷阱。
第二阶段:股权诱导
举办对外公示宴会,庆祝公司股改成功并欢迎公司在新三板挂牌。邀请专业会计师和工作人员介绍和推介该项目,并动员募资参与者认购“原始股”。交易诈骗,人们陷入非法集资的泥潭。
叶某等人在未经相关金融机构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宣传吸收资金,承诺支付利息、认购股权,最终引来雷声大雨,是典型的非法集资形式。
非法集资手段繁多且非法集资手段升级,不少集资参与者血本无归。面对高息、公司上市、原始股等所谓非法集资形式,广大群众应擦亮眼睛:
适当权衡利益和风险。高回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鼓吹无风险投资只是不法分子诈骗的手段之一。切勿盲目相信到期回购等承诺,谨慎投资。
理性对待友谊和投资。募款参与者通过亲友之间的口口相传,出于对熟人的信任以及对募款人的片面了解而进行资金投资。这种模式在非法集资中尤为常见。还需警惕亲友介绍的高回报投资行为,谨防非法集资陷阱。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星空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