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客服:zx81024163 |

新增退市及风险警示情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新旧规对比

2024-11-03 03:03:06发布    浏览389次    信息编号:196470

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新增退市及风险警示情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新旧规对比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严格控制进口、畅通出口、促进红利,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本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01

规则修订的背景

发行上市、退市、现金分红都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制度。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具有基础性、关键性作用。近期,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控制发行上市准入的意见》、《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关于严格实行退市制度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为进一步深化退市制度作出了重要贡献。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强化监督管理。具体部署。在证监会的总体指导下,我公司启动了上市规则修订工作,紧紧抓住防范风险、有力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坚持“两个强、两个”的工作理念。从严”,着力提升财务上市指标,严格执行退市标准。并从加强现金分红硬性限制等三个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相关政策措施有序衔接、有效发挥。

02

退市新规核心修改清单

03

明确过渡安排

1、重大违规退市执行方面,适用于新规则实施后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行政处罚预告的上市公司。

在新上市规则颁布实施前作出行政处罚预告并披露的,仍适用原上市规则判定是否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若在新上市规则颁布实施后提前告知行政处罚,则按照新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行为并实施强制退市。同时,“连续造假三年以上”强制退市情形适用于2020年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另外两种量化造假强制退市情形适用于2024年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

2、在规范退市实施方面,新的三项规范强制退市指标将在新上市规则颁布实施时同时适用。

其中,上市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在新上市规则颁布实施前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且现任实际控制人与该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占用资金的,新上市的不适用。监管基金占用标准退市。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且新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新上市规则将适用资金占用标准退市,对此类企业的监管将受到严格监管。权利转让。

3、在金融退市指标执行方面,新上市规则对金融强制退市的修改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即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将成为首份适用的年报。

同时,对于2023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金融退市风险警示并触发原上市规则相关情形的公司,其披露后触发新上市规则规定的金融退市指标的, 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修改后的上市条件拟自本规则发布之日起实施。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未经上市委员会审议的,应当适用新修订的上市条件。

04

新旧规则对比

“宏观咨询”是一家专门为IPO企业、上市公司提供信息披露服务的咨询公司。公司致力于从规范化运作和经营目标出发,为IPO企业和A股上市公司提供专业的信息披露和规范化运作综合咨询服务。着力协助上市公司在合法合规合理的前提下运用多元化资本市场工具,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

大观咨询汇聚了一批具有监管经验、来自专业机构和上市公司的成员,整合会计、法律、财务知识和监管经验,为上市公司提供贴身、准确、专业的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综合咨询服务。

大观咨询的服务宗旨是以洞察、专业、诚信打造客户的诺亚方舟,帮助客户实现高质量发展,帮助客户持续享受合规红利。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星空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