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签缴款日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2024-10-24 16:02:00发布 浏览415次 信息编号:192158
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中签缴款日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股采取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将优先向原股东配售。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原则上所有原股东均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本次配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统一清算、结算和证券登记。原股东分配的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有价证券。
本次发行不存在网下配售原股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缴款日为2024年10月24日(T日)。全体原股东(含限制性股票股东)的优先认购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T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配售简称为“天润债券配售”。
3、原股东实际配股比例未发生调整。原股东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的优先配售比例为0.手/股。截至本次可转债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3日,T-1),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故优先配售比例未发生变化。请原股东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认真核对其证券账户中“天润债”的可分配余额,并做好相应的资金安排。
4、发行人现有总股本为320,190,2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库存股4,799,955股后,原股东可参与优先配售的股本总额为315,390,291股。按照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总数量上限为99万手。
5、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优先向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3日,T-1)收市后登记的原股东配售。剩余部分(含原股东放弃的优先配售部分)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6、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天润转债数量为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3日,T-1)收市后登记的天润乳业股份数量。天润乳业持有的股份数量为每股3.138股。可配售的可转债数量按照人民币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然后按照1000元/手的比例折算成手数。每手(10 只)为一个认购单位,即每股分配 0 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配售简称“天润债配售”,配售代码为“”。
原股东除参与优先配股外,还可以参与优先配股后余额的认购。参与优先配售的原股东须在T日认购时缴纳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申购优先配售后的余额,无需缴纳认购资金。
七、投资者参与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遵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法[2022]91号)的相关要求。
广大社会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网上发行。网上申购简称“天润债券”,申购代码为“”。每个证券账户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10手,1000元),1手以上必须为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最大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00张,100万元)。若超过认购限额,则认购无效。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若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天润转债的申购,且投资者多次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参与天润转债的申购,则该投资者的首次申购将被视为有效申购,其余订阅将被视为无效订阅。
投资者应根据行业监管要求和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合理确定认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认购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投资者认购无效。参与网络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在申购成功资金结算日(含T+3日)前,证券公司不得申报取消指定交易并注销相应的证券账户。
8、原股东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与网络投资者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之和低于发行金额的70%,或者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与网上投资者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之和不足时网上投资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当支付认购费用的可转债总数低于发行金额70%时,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是否采取暂停发行措施,并向公司报告及时交流。若暂停发行,将公告暂停发行的原因,并择机重启发行。发布。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承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低于9.9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承销,承销基数为9.9亿元。主承销商将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承销金额。主承销商的承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高承销金额为2.97亿元。当承销比例超过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流程,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最终承销比例将调整;决定暂停发行的,将及时向本所报告,公告暂停发行的原因,并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9、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3日(T-1)。当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的所有发行人股东均可参与优先配售。
10、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4年10月24日(T日)。
十一、本次发行的天润转债不设持有期限限制,投资者可对上市首日配售的天润转债进行交易。投资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十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详细阅读2024年10月22日(T-2)披露的《发行公告》、《招股说明书摘要》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全文。
1、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优先配售给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3日,T-1)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天润转债数量为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3日,T-1)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发行人股份数量。 3、可配售的可转债数量按照面值138元的可转债的面值比例计算,然后按照1000元/手的比例折算成手数。每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手可转债。 。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进行四舍五入。即先根据配股比例和每个账户的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的小于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将所有账户按数量降序(如果数量相同则随机排序)向上舍入,直至认购金额之和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转债与原股东可配售的总额一致。
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优先认购总额的,按照实际有效认购数量分配天润转债;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超过其优先认购总额的,认购无效。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天润配置债券”的可配置余额。
发行人目前总股本为320,190,2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库存股4,799,955股后,原股东可参与优先配售的股本总额为315,390,291股。按照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总数量上限为99万手。
(二)原股东优先认购方式
1、原股东优先认购方式
原股东优先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逾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的,将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配售代码为“”,配售简称为“天润债券配售”。
2、原股东优先认购数量
原股东认购1手“天润债券”的价格为1000元。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手(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原股东有效认购金额小于或等于可供优先认购总额的,按照实际有效认购金额分配天润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核对证券账户内“天润配置债券”的可配置余额。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超过其可优先认购总额的,认购无效。
原股东持有的“天润乳业”股票在两个以上证券营业部持有的,可认购的股份数量按照每个营业部持有的股票数量计算,可认购的股份数量为认购金额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计算。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申购。
3、原股东优先认购程序
(一)原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其证券账户中查询“天润配置债”的可分配余额。
(2)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原股东应在T日认购时缴纳足额资金。
(3)亲自委托时,原股东须填写认购委托书全部内容,并持有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入金额)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金额)到认购人开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工作人员将对投资者提交的所有凭证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接受委托。
(四)原股东通过电话委托或者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证券的,应当按照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五)原股东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回。
(三)原股东参与网上申购
原股东除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认购。
具体申购方式请参见本公告“二、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
2、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
广大公众投资者于2024年10月24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正常交易时间内,即9:30-11:30和13:00- 15:00。各网点将按照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确定发行价格和认购数量进行委托认购。认购程序与二级市场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相同。认购时,投资者无需缴纳认购资金。
本次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售的可转债的认购代码为“ ”,认购简称为“天润债”。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10张,1000元),每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金额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最大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00张,100万元)。若超过认购限额,则认购无效。
投资者认购、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认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的,对配售对象的认购将无效。
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若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天润转债的申购,且投资者多次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参与天润转债的申购,则该投资者的首次申购将被视为有效申购,其余订阅将被视为无效订阅。确认同一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原则是证券账户登记材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相同。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认购。
投资者参与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当遵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发[2022]91号)的相关要求。
2024年10月24日(T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在申购时间内通过其指定的交易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在T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每手分配一个申购数量(10手,1000元),并传输该数量将分配结果发送至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将于T日向投资者公布配置结果。
2024年10月25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披露本次发行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
当网上有效认购总额大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时,将采用抽奖方式确定发售结果。 2024年10月25日(T+1日),根据本次发行网上中签率,经公证部门公证,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共同组织抽签,确定网上申购配售数量投资者。
2024年10月28日(T+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披露抽奖中奖结果。投资者根据中标号码确认认购天润转债数量并准备认购资金。每个中奖号码认购1手(10张,1000元)。
2024年10月28日(T+2)结束时,中标投资者应保证其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认购资金。若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不足部分将被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规定,放弃申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将由主承销商承销。
网络投资者连续3次中奖但连续12个月内未足额缴纳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声明放弃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订阅。当日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存托凭证的认购)。放弃认购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计算。
网络投资者中奖券未支付金额及主承销商承销比例详见2024年10月30日发布的《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公告》(T+ 4)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3、暂停发行安排
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与网络投资者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合计低于发行金额的70%,或者原股东优先认购并网络投资者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合计未达到本次发行金额的70%时投资者发行金额低于70%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是否采取暂停发行措施,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若暂停发行,将公告暂停发行的原因,并择机重启发行。
暂停发行时,网上投资者认购的可转债将失效,不会登记在投资者名下。
4、承销安排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承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低于9.9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承销,承销基数为9.9亿元。主承销商将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承销金额。主承销商的承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高承销金额为2.97亿元。当承销比例超过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流程,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则对最终承销比例进行调整;决定暂停发行的,将及时向本所报告,公告暂停发行的原因,并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星空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