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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0-11 10:04:34发布    浏览312次    信息编号:1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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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勤尚光电有限公司

关于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为东莞青拉晶服务

勤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商股份”)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

勤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已于2013年12月31日结束。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完毕。国信证券剩余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履行监督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办法》

《公司保荐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LED股份为依据

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延期是经过认真审核的。审核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45号”批准发行人

46,835,000元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2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2,4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22.4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681.54

一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原深圳市鹏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确认。

3月21日,公司审核并出具深鹏院验字[2011]037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制定了《东莞勤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后,

2011年12月6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保荐人国信证券共同发起设立。

中国银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广播电视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

中国银行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明确各方权利

和义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关于记账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更好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巩固

银企合作关系牢固,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简称“工行东莞分行”)开展业务。

分行”)将新设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现更名为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治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息余额划转至新设立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在东莞分行的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注销了原广州分行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013年6月4日

公司联合保荐人国信证券与工商银行东莞分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会

该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复。

差别很大。截至目前,《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已得到有效、高效落实。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17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调整后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情况

投资项目投资比例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4,233.102,553.892,553.99100%

LED室内照明工程14,111.95335.32335.32100%

LED户外照明及景观照明工程 20,338.145,341.175,341.17100%

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7,660.147,660.146,506.1084.93%

合计 46,343.3315,890.5214,736.58--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IPO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681.5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105,681.54万元。

59338.21万元。 2011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1295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超募资金80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

2020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议案》。

《关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1亿元中的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实际使用超额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8月6日,公司

7000万元全额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2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为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1月29日,公司已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7000万元; 2013年

2019年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临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议案》

《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7月25日,公司

将7000万元全额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3年8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超募资金1亿元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

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将1亿元人民币全额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账户; 2013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零部件使用情况》

《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7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7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1.78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决议。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5.58亿元。

4、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调整了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项目总投资,

建设规模和内容不变,调整时间如下:

项目达到原定预期水平后项目可行性是否?项目调整后预计达到

项目名称

从预定可用状态日期到可用状态日期有重大变化。

LED照明研发设备 2017年11月30日 2018年11月30日 否

项目达到原定预期水平后项目可行性是否?项目调整后预计达到

项目名称

从预定可用状态日期到可用状态日期有重大变化。

规划中心项目

(二)延期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未来将专注于教育领域,并计划剥离半导体照明业务,因此公司适当

“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投资进度有所放缓。 2017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

《重大资产出售及关联交易预案》于2017年11月15日披露。

《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草案)中,若后续剥离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成功,《LED照明研究》

“开发设计中心项目”将一并转让给对方。

五、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

《关于项目延期的建议》,同意公司延长“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建设竣工时间

截至2018年11月30日,项目具体内容保持不变。

2、公司独立董事就推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采取审慎态度调整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投资进度和程序。

合法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已延长至2018年11月30日,项目具体内容保持不变。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并通过了《关于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调整LED

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投资进展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因此,同意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

期限已延长至2018年11月30日,项目具体内容不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保荐人认为:

(1)勤上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客观需要而做出的。

公司审慎决策,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勤上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延期已报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表示同意并履行了要求。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综上所述,发起人对勤尚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延期没有异议。

(下面没有文字)

(本页无文字,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勤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LED照明业务的公告》)

《关于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延误事项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魏安生 张远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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