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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财政局】山东:创新机制 优化流程 专项债券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10-06 20:05:57发布    浏览351次    信息编号:18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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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财政局】山东:创新机制 优化流程 专项债券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以来,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优化专项债券管理流程,全面加强专项债券管理,努力提高债券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有效运用债券资金,在对冲疫情影响、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任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成为“助推器”推动山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项目管理为支撑,夯实债券管理基础

山东省围绕项目管理核心,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停产债券项目遴选储备机制,加强资金与项目精准匹配、街道对接,确保债券资金真正用得上、用得上。

工作跟着项目走,以优质项目抢抓机遇。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指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成立债券专项工作小组,建立“集中办公、并行审批、省市联动、专班推进”的项目安排和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和管理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全省“一个项目清单”然后联合申报,联合筛选储备一大批符合条件的大好项目,为专项资金的发放和用好奠定坚实基础。债券。

服务跟随项目,确保项目高效实施。各级政府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全面检查,一一研究解决项目实施问题,加快落实项目实施条件,扫清项目实施障碍。同时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多维度分析研究,指导市县加强项目规划,完善项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持续跟踪强化项目储备。

额度跟随项目,根据项目优化投资方向。坚持质量和进度优先,改变以往“要素法”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方式,不搞“均分配”,优先安排国家部委批准的重点项目,优先使用确定的短板和强项省委、省政府对薄弱项目,优先支持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金的项目,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和能尽快开工建设的项目,确保最大限度发挥专项债券融资政策效应。

以提速增效为目标深化证券发行改革

山东省紧紧围绕债券发行市场化核心,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债券发行管理改革,充分释放债券政策红利。

深化流程再造,确保债券快速发行和使用。为抢抓工作进度,原人大审批、配额分配、项目准备、债券发行等“系列”工作流程及时调整为省级加快审批、各市县提前做好发债准备工作。省、市、县三级密切配合,逆转时间,并行推进,将债券发行准备周期和资金拨付周期压缩到30天内。发行工作于去年初启动,前两批928亿元专项债券已于2月底前全部发行,比中央规定的期限提前4个月完成了发行任务。

创新债券类型,精准对接重大规划。在国家规定的重点领域内,综合考虑各地发展和民生需求,大胆创新专项债券期限类型,成功发行全国首单生态环境保护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债券。黄河流域,发行20年期“玉龙岛石化基地重大基础设施分期还本专项债券”,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开辟了新的融资方式和渠道。

加强信息披露,确保发行规范有序。严格执行政府债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按照法律法规按时披露政府债券发行相关信息,积极接受市场和社会监督。每批债券发行前,组织专门力量对债券发行项目的“一案两文”等发行要求进行一一审核、核对,确保信息科学合理、真实准确,对市场投资者负责。去年以来,山东省专项债券市场认购倍数已超过16倍,得到了市场的充分认可,提升了山东债券市场的影响力。

以高效合规为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山东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务实硬措施,拉长专项债券资金监管链条,严防资金外漏,促进资金精准投入、精准落地、精准使用。一是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债券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动态跟踪。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每月向市委、政府通报债券使用进展情况,督促各地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允许提前支付国库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地方专项债券发行前调集国库资金用于预算中已安排的专项债券项目,债券资金到位后及时补充国库资金。三是开展现场监督。组织省“四个先行”工作组对市县专项债券项目进行现场督导,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将债券资金用在项目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四是加强财务审计检查。金融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专项债券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于结转一年以上的专项债券资金,省财政将按程序全部收回资金,坚决避免资金闲置浪费。

以风险防控为底线,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山东省在加快运用债券资金的同时,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促发展、防风险”,兼顾债券资金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构筑防范债务风险的“安全堤”来自多个链接。在指标分配过程中,实行“两严一联动”,即严格预算约束,督促市县将政府性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来源,超过财政承受能力和资金来源不牢靠的,不得新建项目。增加建筑债务融资;将新增债券额度分配与债务风险水平挂钩,避免债务规模积累导致单一地区风险上升。在债券发行过程中,加强债券项目合规审查和风险控制,坚持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效益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控制债券发行风险。从源头上。在债券偿还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偿债责任,建立本息偿还台账,明确债务偿还期限,指导各级将本息偿还资金全额纳入年度预算,将资金支付工作细化到具体时间段。确保本息按时偿还,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在监督评估过程中,实行动态监控,对专项债券拖欠本息的地区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函。将债券本息偿还情况和综合负债率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引导各地树立牢固的风险意识,及时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以长效管理为导向,完善制度设计

近年来,山东省财政厅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着力构建“1+4”制度体系,规范专项债券管理。即在《山东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框架内,山东省财政厅先后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建立涵盖政府债券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限额管理、项目管理等,覆盖资本监管和绩效管理全流程的专项债券管理长效机制。

完善配额分配机制。按照“资金跟随项目”的要求,根据项目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债务风险、省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区债券额度。同时,突出正向激励导向,债券发行进度较快,适当优先考虑项目管理规范的领域。

建立专项债券项目数据库管理机制。建立专项债券“储备、发行、执行”三级项目库管理制度。所有专项债券项目均纳入项目库管理,并与发展改革部门国家重大项目库有效对接,实现“全封闭运行、全周期预算、全过程监管”

建立债券资金使用负面清单机制。发布专项债券使用负面清单10项。专项债券使用严格遵循“八严禁、两不准”,为市县政府运用政府债券债务融资划定红线、划定限制区域。

完善约谈问责机制。加强绩效结果运用,严禁债券资金闲置浪费,严禁“拨款支出”“乱花”,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慢、管理绩效差的地区进行重点约谈,严格禁止违法违规使用债券资金。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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