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股份合作协议书2
2024-10-02 20:00:50发布 浏览321次 信息编号: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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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股份合作协议书2
④退出合伙企业,必须提前____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⑤ 退出合伙企业后,按照退出时的财产状况结算;
⑥ 合伙人未经承包人同意退出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3、出资转让
①合作期限届满五年后,合伙人可以转让其出资;
② 转让时,合伙人优先转让。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的,应当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否则,转让方将被视为退出合伙企业。
第七条 合作形式、合伙人领导者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合作方式
① 品牌授权有效期10年,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期满后,根据合作意愿决定合作模式;
②建立独立的公共账户、独立的财务系统、独立的订单系统、费用和费用的独立核算;
③业务部,第一年销售目标1000万,毛利25%-50%,净利润15%-20%;前五年销售目标增加100%,未来五年销售目标增加50%。
2、担任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其权限为:
① 代表公司开展业务并签订合同;
② 进行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
③销售合作产品(商品)、购买常用商品;
④通知各合作伙伴每月销售额、网点拓展、费用、出货量、库存、实际利润等相关数据;
⑤清偿合伙债务。
3、作为品牌运营负责人,主要负责:
① 照明产品类型介绍及供应商选择;
②品牌策划、定位、招商等。
4、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人负责人经营业绩汇报;
③检查合伙人账户及经营状况;
④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名义私自开展经营活动;因经营所得的利益属于合伙企业的,造成的损失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补偿。
2、合伙人不得经营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3、合作伙伴不得加入其他类似项目合作伙伴。
4、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合伙企业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拒绝倾听的人可能会被所有合伙人酌情从合伙关系中除名。
第九条 合伙企业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可以终止:
①合伙期限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被撤销的;
④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裁定解散。
2、合伙终止后事项
① 立即选举清算人并邀请中介人(或公证人)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有盈余的,按照清偿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的物体可以有价格出售给合作伙伴或第三方,该价格将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无论合伙人出资多少,首先以合伙企业共同财产清偿。合伙财产不足以弥补亏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共同协商,以有利于合伙企业发展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庭。
合伙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人股份合作协议3
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
丙方:身份证号码:____
现有甲方经营的漳州新派玛雅婚纱摄影目前正处于发展期。公司目前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为此,应甲、乙方邀请,乙、丙双方共同全面落实三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设立股份制婚纱摄影店的决定。三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甲、乙方承诺拥有公司全部股权,并有权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控制公司全部资产。若上述权利存在瑕疵,甲乙双方负有以个人及家庭财产予以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2、经三人联合清算,截至清算日,甲方代表海慕瑞公司折价拥有现有资产1万元。
其中: 1、递延资产金额为:1万元;
2、资金分配债权金额为:10000元;
3、存款金额为:10000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10000元;
5、投资账户为:10000元;
6、无形资产为:10000元
上述债权、债务、资产明细表为本协议的附件,经三方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3、合作期间,三方原有股权资本不得挪作他用,只能用于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
4、清算结束后,丙方不承认公司遗留债务或清算日前应承担的各种费用,由甲、乙方自行承担。
5、甲、乙方以其清算后在公司确认的全部股权及资产(价值人民币20万元)出资17万元,占公司股份的85%,其中甲方持有公司47%的股份。股,乙方持有38%股份。丙方现已出资共计3万元购买甲方、乙方股份,占公司股份的15%。
6、股权及股利分配:三方约定甲方占股份公司47%的股权;乙方将占有股份公司38%的股权;丙方将占有股份公司15%的股权;三方按上述股份公司股份比例分享股权。公司分配股利时,三方实际投入的股权资本金额和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产生利润的,经股东大会讨论后,可以将利润作为营运资金投入公司,以增加资金来源,扩大市场份额。
7、公司成立后,苏牧被全权委托为公司运营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一切事务。如有下列重大问题和涉及公司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须经三名股东讨论通过后实施。 :1、单笔付款超过20xx元; 2、新产品介绍; 3、重大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每月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每月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经营状况。公司经销的所有产品的代理权均由三位股东共同享有,公司所有的回扣、奖金、奖品或其他优惠均由每位股东共同享有。
9、公司今后如需增资,乙方、丙方优先。
10、公司合并后,公司作为淮安地区代理人,应取得相关平台的书面批准,并由代理平台向新公司及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名。
11、公司作为公司股东、经营者、公司再就业人员,在产生利润后按月支付工资,并享有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为了更好地控制和运用资金并灵活运用,股份公司成立后的所有现金等资产及财务信息将由乙方、丙方保管和使用。
12、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为了更好地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工作,应当及时变更公司章程,并报工商部门备案。归档。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三份,三人各执一份,并由见证人签字。经三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年、月、日
乙方:(签名):年、月、日
丙方:(签名):年、月、日
见证人:(签名并盖章):
公司印章确认:
年月日
三人股份合作协议4
合作伙伴(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合作伙伴(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作伙伴(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多方已同意共同投资经营县域配送超市。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各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经营目的
通过合法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项目
名称:县配超市,主营地址:县路大厦门面。经营项目:产品分销、产品提供。
第三条 合伙期限
从年月日起
第四条 出资数额及方式
三位合伙人平均出资人民币元,租赁房屋、购买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运营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努力、共同承担风险、共同承担盈亏。
1、利润分配:根据投资额,平均分配利润。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应当先用合伙财产清偿。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合伙人共同承担。一方还款后,其他各方应当在当日内按照出资比例向对方偿还其份额。
第六条 出资的加入、退出和转让
(一)加入帮派。
1、原则上不再接纳新合伙人入伙;特殊情况下,新合伙人的加入须经原全体合伙人同意;
2. 认可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新加入合伙人享有与原合伙人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责任。新加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加入合伙企业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出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出合伙企业:
1、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出合伙企业;
3、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企业。
合伙人擅自退出合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后,合伙人与退出合伙人之间按照退出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转让。
允许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股份不得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任何人。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接受转让的股份,则按照提款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企业负责人及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
若干合伙人共同选举合伙企业负责人。考虑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合伙人同意安排财务会计担任合伙店的财务会计。几位合伙人同意安排合伙店的财务柜员。几位合伙人同意被安排担任合资店的前台收银员。若干合伙人共同讨论合伙店重大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由各方单独制定并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享有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企业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有权分配合伙权益;
3、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合伙权益,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同所有;
4、合伙人有权退出合伙企业。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企业经营亏损的债务;
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名义私下进行经营活动;其营业所得的利益属于合伙企业的,其营业造成的损失,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地区内从事与合伙人竞争的业务;
(三)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企业的继续
(一)一方退出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
(二)合伙人因其他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根据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者法律选择,可以解决其财产,其他合伙人可以继续经营;或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接受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作为新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终止和清算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经完成或者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合伙解散事由。
(2) 合伙企业的清算:
1、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为双方合伙人。
3、还款后如有剩余,按本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分配。
4、合伙企业清算发生损失,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其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出资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以视为退出合伙,转让人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财产或者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视为退出合伙企业;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伙伴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违法行为导致合作店铺解散的,应对其他合作伙伴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合作伙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伙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补充未尽事宜;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店,对外承担个体工商户民事责任。在内部,本协议确定了每个合作伙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合作方(甲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作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作方(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三人股份合作协议5
合作伙伴名称:
第一的:
第二:
C:
经充分协商,上述合伙人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1、合作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协作、风险共担、盈亏共担、同心同德、共谋大业。
2、经营范围及地点:习水职业技术学校宿舍1号楼改造工程
3、出资方式、金额、收益和风险分配:
1. 保留频道并记录更改。两人负责为工厂提供运营资金作为投资;王秋忠利用社会关系、客户业务关系、网上产品推广、牡丹商标的使用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伙人的全部投资归三人共同所有,即各占三分之一,利润各占三分之一,各承担三分之一的风险。今后,工厂的正常运营费用将由厂内统一控制。
3、债务分配:六曲、吉根的投资债务由三人各自承担,未来正常经营中的债务和风险由三人共同承担。
4、各合伙人不得擅自提取、挪用合伙资金挪作他用或者清偿自身债务。否则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合伙人投入的资金必须按时投入,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5、合伙人三个,一个记账,一个拿钱,一个签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和责任。
4、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全体合伙人享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发言权和投票权。
2、全体合伙人均有权分配合伙权益,合伙人对合伙权益的分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执行。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同财产。
3、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做出决定或者做出不利于企业的行为。
4、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委托一人)以外的人员(包括合伙人的家属)禁止参与讨论。
5、合作伙伴之间若发生纠纷,应以大度、包容、宽容的态度共同协商,以有利于合作伙伴关系发展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庭。
6、本协议不完整的其他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名合伙人各执一份,并由三名合伙人各签字并按指纹。
八、备注:
合作伙伴签名:
第一的:
第二:
C:
年月日
三人股份合作协议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为了维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合伙事务,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姓名:
地址:
投资金额:
类型:
业务范围:
第二条 合伙期限为_____年,自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缴纳期限如下:
按名称投资金额(单位:_____万元) 比例投资法
按名称投资金额(单位:_____万元) 比例投资法
按名称投资金额(单位:_____万元) 比例投资法
各合伙人必须于年、月、日之前缴清出资。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并应当自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条 合伙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计算当年的企业利润,所取得的利润首先用于收回合伙人的投资成本。利润分配方法如下:
(一)在合伙人的投资成本全部收回之前,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
(二)合伙人全部投资成本收回后,合伙企业的利润在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即每个合伙人享有利润分配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 合伙企业的损失和债务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一)合伙人的投资成本未全部收回前所形成的合伙企业的债务和损失,由各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分担。
(二)全体合伙人投资成本收回后,合伙企业债务和损失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即各合伙人承担债务金额的三分之一。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若支付金额超过其在本协议规定的损失分担比例时,其有权向其他合作伙伴追偿。任一合伙人还款后,其余各方应在10日内按比例向相关合伙人偿还其份额。
第六条 合伙人受委托代表合伙企业办理合伙事务的,合伙企业的收入归合伙企业所有,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不再履行合伙事务。管理合伙人每季度/半年/年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运营和财务状况。
不履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对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合伙人受委托履行合伙事务,不遵守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的。执行事务时,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第七条 合伙人就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按照一人一票、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执行。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变更合伙企业名称;
(二)变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房地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指定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九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任何合伙人不得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单独经营业务,也不得与与合伙企业竞争的其他人合伙经营业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的,必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入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取得合伙企业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必须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人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告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且未同意将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合伙清算,或者办理减少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清算。
第十一条 新合伙人加入合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新加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责任。新合伙人对加入合伙企业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签订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告知新合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出合伙企业: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有原因导致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企业的;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的。
第十三条 合伙人可以退伙,在不影响合伙事务执行的情况下,但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
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第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解聘:
(一)不履行出资义务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
(三)执行合伙事务中有不当行为的;
解雇合伙人的决定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解雇的人。被解聘人收到解聘通知之日起,解聘生效,被解聘人退出合伙企业。
被清除人对清除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清除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对其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取得合伙企业的所有权。企业自继承之日起。合作伙伴状态。
在以下任何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将继承的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给合伙人的继承人:
(1)继承人不愿成为伴侣;
(2)合伙协议规定该人不能成为合作伙伴的其他情况。
如果伴侣的继承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有限的人的人,则他可能会根据其他伙伴的一致同意成为法律的有限伴侣。如果其他合作伙伴未能一致同意,则合伙企业应将继承的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给继承人。
第17条当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时,其他合作伙伴应根据撤回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态与撤回合作伙伴进行定居,并退还撤回合伙人财产份额。如果撤回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则应扣除他应补偿的赔偿金额。如果在撤离时有未解决的合伙事务,将在事务解决后进行和解。在合伙企业协议中,应在合伙企业协议中规定或由所有合作伙伴决定,返回撤回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的方法,可以以货币或类型的方式退还。
第18条退出合伙企业的合作伙伴应承担无限的联合,并对由于撤回前的原因而产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责任。当合作伙伴退出合伙企业时,如果合伙资产低于合伙企业债务,则撤回合作伙伴应根据付费资本捐款的比例进行分配和股份。
如果发生以下任何情况,则第19条应解散伙伴关系企业:
(1)伙伴关系期限到期,合作伙伴决定不经营业务;
(2)在合伙协议中指定的解散原因出现;
(3)所有合作伙伴决定解散;
(4)伙伴已经三十天没有法定人数;
(5)已实现或无法实现合伙协议中规定的合伙企业目的;
(6)已根据法律撤销,下令关闭或撤销商业许可证;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0条解散了伙伴关系企业时,清算人应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由所有合作伙伴服务;在所有合作伙伴中有一半以上的同意下,可以任命一个或几个合作伙伴,或者可以委托第三方,以在解散合伙企业的原因后的十五天内作为清算人。清算人应在确定之日起十天内将合伙企业解散通知债权人,并应在六十天内在报纸上发布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以下任务:
(1)清理合伙企业的财产,分别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伙伴关系的未完成事务;
(3)支付所欠税款;
(4)清除索赔和债务;
(5)合伙企业还清债务后处置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
在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业务活动。支付清算费用,雇员工资,社会保险费,法定赔偿,欠款税款以及债务结算后,合伙企业企业企业的剩余财产应由合伙人根据其实际资本捐款的比例分配和共享;清算完成后,清算人应准备一份清算报告,并由所有合作伙伴签署和盖章后,将清算报告在15天内提交给企业注册机构,并申请对伙伴关系企业的解雇。在取消合伙企业后,合作伙伴仍应承担无限的联合,并对合伙企业存在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一些责任。
第21条的合伙企业清算资产的分配:
(1)当合伙企业被清算时,如果合作伙伴没有收回其投资成本,则每个合作伙伴应根据其资本捐款的份额分配合伙企业的清算资产。
(2)当合伙企业清算时,如果合作伙伴已收回其投资成本,则合伙企业的清算资产应平均分配给每个合作伙伴。
第22条合同纠纷解决方法。
与本协议引起或相关的所有争议均应在合作伙伴之间协商。如果谈判失败,则应将其提交合伙企业所在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三条 其他
(1)在所有合作伙伴之间达成共识后,合作伙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不涵盖的补充事项;如果补充或修改与本协议发生冲突,则补充或修改应占上风。
(2)本协议以六个副本制定,每个副本均包含一个副本,其余三本是用于伙伴关系企业注册和申请目的。
(3)在所有合作伙伴签署后,本协议将生效。
密封:密封:密封:
签名:签名:签名:
年度年度年度年度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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