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放出3万个无车家庭指标!昨天下午起报名,先到先得!
2024-10-05 17:02:29发布 浏览490次 信息编号:18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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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放出3万个无车家庭指标!昨天下午起报名,先到先得!
无车家庭注意!
天津释放3万户小客车无车户配额
通过资格审核的家庭可直接获得1个指标
报名时间为1月8日13:30至3月8日24:00
先到先得!
无车家庭指标
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有效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天津市交通委等八个部门”部门出台多项措施,优化乘用车调控政策。”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1月8日发布。《通知》共6项措施。其中,备受社会关注的“无车户指标”将接受1月8日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1月8日13:30至2024年3月8日24:00,将针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3万个无车家庭其他指标。通过资格审核的家庭可直接获得1项指标。
指标分配方法
指标按照申请顺序配置,先到先得。族指标应用界面有排序提示。排名在3万人以内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核的家庭,可直接获得指标;排名在3万人之外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核的,可直接获得该指标。首批3万户审核不通过后,将陆续更换。
无车户认证
市交通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无车家庭是指总人数不少于2人的家庭。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均无客车。主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中的任何一位可以组成一个家庭。
例如,夫妻可以组成家庭;孩子和他们的父母可以组成一个家庭;两个兄弟姐妹不能组成一个家庭。
报名方式
户主申请人可登录天津市乘用车监管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注册并登录个人账户进入“用户中心”界面,在“车--”中选择“填写家庭申请” “免费家庭指标申请”菜单栏,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家庭内其他申请人登录各自账户并确认申请信息后,申请汽车的时间——免费家庭配额开始计算。
需要人工办理业务的,可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家庭关系证明等材料。所有家庭申请人应到客车调控政务服务窗口提交家庭指标申请并确认。
注意事项
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市民,无车家庭配额申请需家庭其他申请者登录账户并确认申请信息后生效。主申请人完成信息提交后,请及时完成其他住户申请人的申请确认。
同时,请公民在申请过程中如实填写婚姻状况等家庭信息,并认真核对所有填写的信息。若因公民填写错误导致审核未通过,重新填写家庭指标申请的,申请时间将重新计算。
指标用途
据了解,这项无车家庭指标不限制可购买车辆的区域,新车和二手车都可以购买。
咨询热线
市民如对上述情况有疑问,请拨打市政服务热线“022-12345”咨询。
此外,《通知》还提出了落实个人阶梯抽奖指标、落实高层次人才指标、落实汽车融资租赁经营指标、优化二手车周转指标等政策措施。调整增量指标分配比例。其中,个人阶梯抽奖指标将于2024年3月下旬单独实施。
天津市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有效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持续优化本市乘用车调控政策,制定以下措施。
1、落实无车家庭指标
年内将针对3万户无车家庭其他指标,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配。符合下列条件的,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60日内,可按家庭办理无车户其他指标登记申请。 :
(一)家庭由户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组成。申请人总数不少于2人,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加名额申请;
(二)户主申请人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其他家庭申请人仅限于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公婆,且所有家庭申请人必须为本市居民;
(四)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客车、名下不持有有效客车配额、不具备申请更新配额资格的,且主申请人为该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任何逾期驾照。使用通过抽签获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分配指标过程中,所有家庭申请者不能同时参与多个家庭分配。申请家庭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家庭申请人信息。
本市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和本市民政部门配合核实家庭申请人信息。本市登记的家庭申请人婚姻登记信息通过天津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核对比对。对于部分家庭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婚姻登记信息无法通过数据交换核实的,本市客运车辆总量调控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调控服务机构)将通过指定网站通知家庭申请人。申请人为户主的,可自愿向市公证处申请亲属关系公证或提供其他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所有家庭申请人必须声明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并承诺遵守上述规定。申请家庭填写的家庭申请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审核通过的,视为该家庭通过资格审核。申请人家属对审核部门的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审核。审核通过后,户主申请人可以获得无车家庭的其他指标。该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可转让。户主申请人逾期未使用配额的,视为放弃配额,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增量配额。
2、实行个人阶梯抽奖指标
年内将瞄准1万个个人普通车阶梯抽奖增量指标。参加普通汽车抽奖25次及以上且未中奖的个人,可参加个人阶梯抽奖活动。个人天梯抽签活动将另行实施。具体情况由监管服务机构确定。以发布的配置公告为准。
个人步数按照个人参加普通车抽奖的有效次数计算。累计参与 25 至 36 次但未获胜的个人步数为 1。个人累计参与 12 次但未获胜,步数将增加 1。即为:参加37至48次但未获胜者的步数为2,参加49至60次但未获胜者的步数为3,以此类推。
个人的步数就是个人的申请码出现在彩票池中的次数。申请代码出现的次数越多,中奖率越高,但只能中奖一次。
3、落实高层次人才指标
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海河人才A证或B证人员,姓名未注册天津客车的,可申请高层次人才其他指标。
4、汽车融资租赁经营指标落实情况
本市依法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须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列入监管名单,监管等级为A级,具有汽车租赁业务经验(汽车租赁资产余额)上一年度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亿元),且最近一年内无责任投诉等情况,且公司名下不存在达到报废标准或报废的机动车标准公告牌证书无效,有限申请额度可根据实际业务规模用于汽车租赁业务经营。
5、优化二手车周转指标
为促进本市二手车经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经营,依法纳税,经本市商务部门注册的二手车经营企业在采购时可申请营业额配额。非营运二手客车。成交额度不限制总量,实行自由分配。使用流转指标完成交易登记的乘用车,再次转让、登记、变更、注销时,不会产生更新指标。营业额指标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调整增量指标分配比例
自2024年1月1日起,《天津市乘用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津政发[2019]31号)将调整10万辆乘用车年度增量指标配置比例。增量指标由原来的1:5:4比例调整为1:7:2比例。即每个分配期,通过摇号分配的节能汽车增量指标为1万辆。摇号配置普通车增量7万辆,招标配置普通车增量2万辆。具体情况以监管服务机构发布的配置公告为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乘用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9]31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客运车辆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关于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府办桂[2020]8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客运车辆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天津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府办桂[2021]8号)现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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