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娃被罗威纳犬咬伤20多处,黑色罗威纳犬主人责任几何?
2025-06-17 07:02:32发布 浏览326次 信息编号:227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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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娃被罗威纳犬咬伤20多处,黑色罗威纳犬主人责任几何?
据新闻报道,一位参与会诊的医生表示:“这个两岁多的孩子的肌肤非常柔嫩,其右侧皮肤上共有二十多处被咬的伤口,其中最长的伤口长达8厘米,景象令人心酸。”,“我们经过讨论,普遍认为,若此刻进行手术探查,患者失去肾脏的风险极高,因此,保守治疗是目前最为理想的选择。”
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全国范围内养宠物的人家日益增多。对于养狗的朋友而言,每天出门遛狗成为了一项不可或缺的日常活动。在遛狗时,必须确保狗狗被绳索牵引,“文明绳”的使用成为了养犬者必备的文明素养。
黑色罗威纳犬主人需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相关资料,罗威纳犬体型庞大,位列全球最具力量犬种之列,同时也是所有犬类中攻击人类频率最高的品种之一。
工作人员透露,涉事罗威纳犬已被扣留,目前尚不清楚其是否会被实施安乐死。对于有关该犬患有狂犬病的传言,他们明确表示否认,“我们已经进行了检测,并且它已经接种了疫苗。”
据《法治日报》报道,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常莎在分析中指出,若犬只的所有者未妥善履行其监护职责,致使禁养犬类、烈性犬等犬种攻击他人并造成严重伤害,此类行为可能构成以下罪名,从而让犬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一种罪行涉及以危险手段损害公共安全。依据刑法条文,若实施放火、决水、爆炸等行为,或投放有害、辐射性、病原体等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极端手段,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惩罚。若为过失犯罪,则可能被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犬主知晓或理应知晓其饲养的是禁养犬或烈性犬种,此类犬种具有较高危险性,却未履行相应的看管责任,致使该犬对不特定公众造成伤害,并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后果的,应被追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责任。然而,要适用此罪名,必须证明犬只对不特定公众构成了危险。因此,若涉事犬只无人看管的时间较短,可能无法满足构成该罪的要求。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此类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犬只的主人在故意的情况下指示犬只咬伤他人,并且造成轻伤及以上的伤害,饲养人将因故意伤害罪而承担刑事责任。若伤害导致重伤,则需依法从重处罚。
第三种罪行是因疏忽导致他人严重伤害。依据刑法的相关条款,若因疏忽造成他人重伤,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具体到犬只主人,若其饲养了禁止饲养的犬种或烈性犬种,并且未能履行相应的看管职责,致使犬只咬伤他人并造成严重伤害,那么饲养人将可能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
现场白色拉布拉多被领回 一狗吃瓜全网教育
在网络上流传的“两岁女童不幸被恶犬撕咬”的视频里,我们可以看到一只白色的拉布拉多犬在事发地点周围徘徊,然而它并未对女童发起攻击。据消息人士透露,这只拉布拉多犬已被其主人带回家中。协助警方控制该犬的志愿者进一步说明,由于监控录像并未显示拉布拉多犬有咬人的举动,因此它不会被处以极刑。
然而,这一事件还是在网络上激起了新一轮的热议:一些网友对拉布拉多因吃瓜而遭逮捕表示同情;另一些网友则指出,在视频中拉布拉多曾努力制止罗威纳犬攻击女童,认为它“洗清了冤屈”;更有网友分享了自家拉布拉多接受安全教育的小视频,该视频迅速登上热搜,引发了全网的“拉布拉多安全教育大讨论”。
拉布拉多犬性格温顺,易于管教,缺乏攻击性,尽管它们在法律上被视为无害,然而,若其主人饲养时不加以约束,任其自由奔跑,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罗威纳等大型犬在青岛禁养 养犬之前需查好禁养名录
事件发生后,记者在青岛的街道和小区进行了调查,发现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会给狗拴上绳索进行遛弯,然而,不拴绳遛狗的情况也相当常见。在南京路上,记者目睹了一幕:一只宠物狗在前面欢快地奔跑,而它的狗绳却紧紧握在一位市民手中。当狗狗靠近路人时,它的主人自信地表示:“我的狗非常温和,不会咬人。”有些路人会蹲下来抚摸狗狗,但绝大多数路人和带着孩子的家长则会选择避开这条路径。
记者在浏览青岛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时注意到,《青岛市禁养犬名单》中列出了40种禁止在城市中饲养的大型或烈性犬种,如罗威纳等。然而,对于盲人或肢体残疾人士所饲养的用于导盲和生活辅助的工作犬,将依照《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若携带犬只外出时未佩戴犬牌、未给犬只系上牵引带,城管执法部门将责令其改正;若当事人拒绝改正,执法部门有权扣押该犬只,并处以二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自觉规范行为举止 青岛多地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近些年,青岛各区纷纷携手警方,共同走进村落、社区、住宅区、公共场所、园林以及商业街区等人流众多的地方,大力推广文明养犬的相关知识。
市北公安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如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资料、民警现场解答疑问等,有效提升了饲养犬只的市民在公共道德和法律方面的认识,促使更多养犬者主动遵循文明养犬的规定,认识到依法、规范、文明养犬是每位养犬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城阳区公安局共组织了13次大规模的巡查行动,分发了超过一万的宣传资料,张贴了200多条宣传横幅,同时为2200多只宠物犬办理了相关证件,处理了190多起举报案件,并对其中12起进行了警告处分。
莱西市公安局共派发了1550多份各类宣传资料,对超过110位群众进行了答疑解惑,现场对20多次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了制止和劝导,从而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出了文明养犬的强烈社会氛围。
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组织了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活动。
文明养犬,务必拴绳遛狗。外出携带犬只时,须遵守规定,佩戴犬牌,系好犬绳,并戴上嘴套,避免前往人群众多的公共场所,以防犬只伤人或传播疾病。此外,若不幸遭受动物攻击造成伤害,应立即报警,并查明饲养者或管理者身份,同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依法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法治日报、中国新闻网、海报新闻、澎湃新闻等媒体报道)信网记者李源菁综合了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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