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恶犬伤人事件引发关注,沈阳警方提醒养犬人遵守规定,48种犬不能养
2024-12-20 19:04:48发布 浏览498次 信息编号:209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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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恶犬伤人事件引发关注,沈阳警方提醒养犬人遵守规定,48种犬不能养
10月16日,
四川成都崇州发生了什么
恶狗伤人事件令人心痛。
这又给狗主人敲响了警钟。
如何文明养狗?
哪些品种的狗不能养?
重点养犬管理区域如何划分?
近日,沉阳警方再次提醒养狗人士,
48种狗不能饲养。
有8件事不能做。
沉阳地区除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等农村地区外,均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
据沉阳警方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不拴狗绳遛狗案件5859起;无证养犬3483起;公共场所遛狗事件4,959起;一户多只狗32例。
与此同时,沉阳警方公布了涉狗案件举报热线。如果遇到公安机关管辖的涉狗案件,除了拨打110外,还可以拨打沉阳市公安局公安分局举报热线举报。
这48种狗品种禁止饲养
记者了解到,重点养犬管理区域共禁止饲养48种犬类,其中攻击性犬类39种、大型犬9种。四川咬伤女孩的罗威纳犬是被禁止的39种暴力犬类之一。
39种凶猛的狗:
藏獒、意大利那不勒斯犬、巴西锉犬、法国波尔多犬、阿根廷杜高犬、英国獒犬、拳师犬、杜宾犬、卡斯罗犬、高加索犬、纽芬兰犬、可蒙多犬、罗威纳犬、灰狗、德国牧羊犬、阿富汗猎犬、俄罗斯牧羊犬、沙皮犬、猎鹿犬、威玛猎犬、指示犬、佛兰德斯牧羊犬、俄罗斯犬黑梗、比利时牧羊犬、牛头梗、凯利蓝梗、斯塔福梗、比特犬、英国斗牛犬、土佐犬、秋田犬、绿狼犬、川东猎犬、中国优良犬、昆明犬、中亚牧羊犬、金丝雀、玛利诺犬、中国田园犬。
9种大型犬:
大比利牛斯犬、阿拉斯加雪橇犬、圣伯纳犬、大丹犬、英国古代牧羊犬、英国寻血猎犬、塞特犬、伯尔尼山犬、达尔马提亚犬。
养狗的人千万不要做这8件事
1、不拴绳遛狗:《辽宁省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遛狗不佩戴狗牌、不拴绳,或者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带领、陪同领养犬的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次处罚的,将强制收押该犬只,并吊销《犬只登记证》。
2在重点管理区域无证饲养犬只:《辽宁省犬只饲养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犬只重点管理区域内,未经登记饲养犬只或者未缴纳犬只管理年费的,将受到处罚。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的,对犬只进行强制收容,对个人处1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处2000元罚款。
3、重点养犬管理区域禁止饲养犬只:《辽宁省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重点养犬管理区域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犬只、大型犬的,公安机关将强制采取并惩罚它们。罚款两千元。
4.公共场所遛狗:《辽宁省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禁止遛狗的公共场所遛狗,或者遛狗的禁止遛狗期间养狗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给予三次处罚的,强制收养犬只,并吊销犬只登记证。
5、犬只扰乱居民:《辽宁省犬只饲养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在重点养犬管理区域内,养犬行为严重妨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养,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或者单位处500元罚款。
6犬只伤人:《辽宁省犬只饲养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未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医疗机构诊治并垫付医疗费用的,公安机关将强制收养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并处以下罚款:个人2000元,单位5000元。
7、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辽宁省犬只饲养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重点犬只饲养管理区域内户外排泄的犬只粪便,未及时清除的,由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将处以100年罚款。元好。
8 阻碍犬只管理和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辽宁省犬只饲养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阻碍犬只管理和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社会给予行政处分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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