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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5月10日起发售

2024-11-26 23:01:21发布    浏览257次    信息编号:20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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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5月10日起发售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世博会新闻

本报记者 颜辉 通讯员 杨然

5月10日至19日,2024年储蓄国债(凭证式)第三期、第四期将在各承销机构网点发售。据了解,第三期发行规模最高150亿元,期限3年,年票面利率2.38%;第四期拟发行规模上限为150亿元,期限5年,年票面利率2.50%。

国债按面值向个人发行,销售面值为一百元的整数倍。两期国债均为记名式国债,登记方式采用实名制。具体办法参见《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两期国债可以挂失,但不能更名或转让。承销团成员应当向投资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收据凭证(凭证式)》。

投资者购买的储蓄国债(凭证式)自购买之日起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无复利,逾期不计息。承销团成员承销的两期国债自5月10日起计息。发行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等,利息当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利率需要调整时,发行利率、提前赎回档利率调整另行通知。

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可以向原购买机构申请提前赎回和质押贷款。但发行期最后一天(即5月19日)不支持提前赎回。投资者申请提前赎回时,按照本期国债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利率等级计算利息。同时,投资者提前赎回需向承销团成员缴纳本金1‰的手续费。投资者提前赎回两期国债的,按照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应档次利率支付利息。具体为:自购买之日起,两期国债持有期限不满半年的不计息,半年以上不满1年的不计息。年利率按0.35%计息,1年以上2年以下按0.85%计息,2年以上3年以下按1.87%计息;第四期国债3年以上4年以下按2.32%计息,4年以上按2.32%计息。 5年以内按2.43%计算利息。

国债是以国家信用为担保发行的债券。投资者不仅可以支持国家建设,还可以获得投资收益。它们是最安全的投资产品。我市投资者可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上海浦东等14家银行办理开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青岛银行。认购可在各承销机构网点柜台办理。需要注意的是,今年承销机构新增浦发银行,减少恒丰银行。投资者不应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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