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宠物狗闯祸事件频发,养狗那些事不得不聊
2024-11-26 03:01:05发布 浏览423次 信息编号:20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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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宠物狗闯祸事件频发,养狗那些事不得不聊
今天鑫鑫想和大家聊聊
养狗的那些事
为什么我突然要告诉大家这个?
因为我最近刚好看到
我们闵行发生了两起事件
“宠物狗遇到麻烦了”
始末
我觉得有必要告诉大家
我们先来看看这两个事件吧!
活动一
古美路派出所接到同一地点连续报警,称一大型犬在人口密集小区门口咬伤一人,尸骨可见。民警张超、陈晓东立即赶到事发现场了解情况。现场被咬伤的女子立即被120送往医院救治。造成事故的狗似乎是一只禁养且具有攻击性的狗,但主人声称拥有养狗许可证。两名警察有些困惑。考虑到人群聚集,咬人犬仍焦躁不安,随时可能挣脱绳索扑向人群,造成二次伤害。两名警察立即命令男主人先将狗带回家,并控制肇事狗。迅速疏散人群后,两名民警前往狗主人家做记录并询问情况。
医院里的伤者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被狗咬伤造成的伤口触目惊心。这时,派出所值班民警调出了当时的监控录像,还原了这一惊心动魄的场景。视频显示,受害人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没有任何举动来激怒狗。
当民警赶到狗主人家时,肇事狗和男主人都不在家。相反,它们被一只中型比格犬取代。男主人在电话中表示,肇事狗突然逃跑了。这个消息让两个心里本来就打着问号的警察更加不安了。有一户人家有两张养狗许可证,其中一张是禁养的、有攻击性的狗。恶狗咬人后,狗主人甚至声称它逃跑了。民警觉得这其中可能有猫腻。这时,男主回来了。民警多次询问狗的下落,男主人却一言不发。
负责的狗去哪儿了?这30分钟里发生了什么?狗主人态度坚决,拒绝回答。警方初步判断,这只狗很可能是他藏起来的,决定将其带回收容所继续询问。监控录像显示,狗主人带着肇事狗沿着红新路行走,但随即进入监控盲区,这条线索被打断。
据出动民警回忆,男主人家里有司机,狗可能是被他偷偷搬走的。果然,警方针对的司机驾驶的哈弗轿车出现在红新路淀浦河大桥桥墩下。根据警方判断,涉事狗已被狗主人家的司机转移走,因此他们再次找到狗主人,希望他积极配合,告知车子和狗的下落。然而,狗主人仍然不承认自己藏了狗。
晚上10时30分,司机不顾民警的再三催促,迟到了。民警给司机看了现场的监控录像,让一直蒙在鼓里的司机看清了事情的经过,地上的血迹,还有伤势。受害人的伤势以及视频中惊心动魄的场面,让之前还没有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他终于松了口气。一场跨区域的猎狗行动正式启动。抓捕车辆按照司机给出的路线,从闵行区行驶至松江区明中路一宠物培训学校。
5个小时后,肇事狗咬人后终于被带回古美路派出所。受伤者来到派出所,与狗主人达成和解。母狗主人哭着道歉。狗主人对自己的狗都非常保护,担心自己从小养大的狗被收养后会受到怎样的处理。然而,无论你的宠物多么珍贵,都不如人的生命和安全珍贵。
活动2
顾先生养了14年的宠物哈士奇,名叫“七七”。 2019年6月26日,顾先生因要外出,将琪琪托付给瑞鹏宠物医院进行临时护理。第二天,琪琪被宠物医院的工作人员带去散步。当他到达闵行区华商时代广场时,恰巧与陈女士牵着一只金毛正在散步。陈女士怀里的金毛并不是她自己的。她受公司老板陆先生的委托,在他不在的时候照顾金毛犬。当天,金毛犬看到琪琪后,突然挣脱皮带,冲向琪琪,从后面咬住哈士奇的背部、颈部等处。琪琪当场死亡。
(图文无关)
宠物医院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顾先生,顾先生立即赶到了现场。看到心爱的琪琪被咬死的悲惨场景后,他的情绪崩溃了。他的妻子也在现场,于是报了警。民警了解到,陈女士饲养的金毛犬根本没有养犬证和狂犬病免疫证,而且此前曾多次咬伤别人的宠物狗。失去了心爱的狗的顾先生深受创伤。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陈女士赔偿琪琪的医疗费、遗体存放费、火化费、交通费,并请求承担死亡赔偿金70832.19元。 。
顾先生还在申诉中要求单独支付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顾先生认为琪琪一直陪伴着他结婚生子,与他及家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对他来说,琪琪就像家人一样。
庭审中,被告陈女士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她认为,虽然哈士奇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金毛犬的咬伤,但哈士奇是被当场咬死的。后续的医疗费、遗体存放费、火化费、运输费等都不是必要的开支,而且该犬也不是赛犬的后代。狗只是共同的合法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发生损失后,只能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由于失去时该狗已年老,因此该狗已年老。如果它生病了,它的市场价值几乎为零。她还认为,日常养狗费用、药品和用品是其正常生存的基本维持费用,不属于赔偿范围。另外,原告的人身权益没有受到侵害,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没有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金毛犬在被告管理哈士奇时将原告哈士奇咬死,被告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哈士奇被咬死后,发生的DR拍摄费、尸体存放费、火葬费、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等费用是原告的实际损失,应纳入赔偿范围;至于狗狗在瑞鹏宠物医院发生的其他医疗费用与事故没有明显联系,难以支撑;
哈士奇作为原告的财产,其损失应当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法计算。考虑到事发时狗的品种、体型大小,并参考同类狗品种的市场价格,酌情确定损失为8000元;原告在饲养该犬时所花费的日常饲料、药品、用品等费用属于维持该犬的生活条件的生活费用,不应纳入损失范围。原告为处理哈士奇犬善后事宜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与本案相关,上述费用合理,应予确认。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虽然哈士奇是合法财产,但原告在养狗14年的时间里投入了大量的感情,甚至将其视为家人。该狗作为原告一生的见证者,对原告来说具有特殊的纪念价值。 。考虑到原告饲养哈士奇的年月、情感投入以及原告亲眼目睹狗被咬后惨死等因素,法院认为狗的死亡必然对原告的身心造成一定的损害,故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狗咬伤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顾先生因陪伴自己14年的宠物狗哈士奇陷入痛苦之中,突然被咬死,他请求对方赔偿他的各种损失。 78984.60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在此,欣欣也呼吁各位养狗人士
1、请务必办理养犬相关手续,每年办理续证登记,做到每户养一只狗,不再养狗,不再有攻击性的狗,外出时给狗佩戴狗牌。
2、不要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和人群密集的地方。管理并照顾好您的狗。当您带狗狗外出时,遇到老人、小孩、孕妇等情况时,请自觉避开,防止狗狗夜间吠叫伤人、扰民。发生。
3、外出遛狗时,随身携带小铲子(或硬纸)和塑料袋,以便随时清理狗狗的粪便,并妥善处理,保持周围环境清洁卫生。
4、按照犬只防疫的相关规定,做好狂犬病等疫病的预防措施,定期给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等疫苗。
为了人类与动物的和谐共处
为了让社区更加文明、美丽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
让我们携起手来
努力做文明养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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