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客服:zx81024163 |

新三板摘牌程序的规定

2024-11-22 01:03:59发布    浏览398次    信息编号:202070

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新三板摘牌程序的规定

新三板退市制度出台后,不少公司开始从新三板退市。有的是因为IPO而退市,有的是因为不合规。这些原因促使新三板迎来退市潮。那么新三板退市程序是怎样的呢?规则是什么?

现将新三板公司退市相关规定汇总如下:

1. 实施细节

目前,对于新三板上市公司终止上市尚无现行实施细则。只有2016年10月股交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终止上市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目前尚未实施】,意见稿详细说明了情况和明确新三板公司自愿终止上市和强制终止上市程序,并细化投资者权益保护。

上述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三板上市事项的规定如下(仅供参考):

一、上市公司应当在申请终止上市后两个工作日内发布终止上市公告。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终止上市的生效日期;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三)终止上市 (四)终止上市后的股票登记、股份转让及管理事项; (五)终止上市后的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2、新三板公司上市申请材料包括: (一)终止上市申请书; (二)董事会关于终止上市的决议; (三)终止上市股东大会决议(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有效); (四)保荐证券公司的审核意见; (五)法律意见书; (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文件。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终止相关公司上市申请后的第三个过户日,即可在市场上彻底终止上市。

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正式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十个过户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申请的决定。

2、一般规定(包括主动终止上市和强制退市)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如下:

一、对于因本业务规则第4.5.1条第(三)、(四)项情形被终止上市的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以提供非公开股票转让服务。

二、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份转让公司应当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未披露;

(二)中国证监会批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所批准其股票上市;

(三)上市公司被清算组或者管理人清算并被注销公司登记的;

(四)终止上市申请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

(五)保荐证券公司与挂牌公司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且上市公司自股份转让之日起三个月内未与其他保荐证券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的其他情形。

3、导致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消除后,经公司申请、保荐证券公司推荐并征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股票可以重新上市。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将发布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上市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后,应当及时披露股票终止上市公告。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星空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