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办推进企业上市指导意见
2024-11-20 20:05:15发布 浏览377次 信息编号:2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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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办推进企业上市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意见》,抓住境内资本市场发展的良好机遇,加快我公司上市融资本市企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关于发改委等意见的通知》精神, 《有关部门关于促进企业上市融资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企业上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完成,我国资本市场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是发展资本市场的关键环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融资形式,对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加税收、促进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企业上市,有利于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获得长期稳定的资本,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推动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加快企业整体升级;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有利于发现公司价值,实现公司股权增值;有利于改善城市对外形象,提高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
目前,企业上市周期缩短,股票发行速度大大加快。这是企业改制上市的有利时机。 2011年8月,我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署《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上市的合作备忘录》,初步建立了促进企业上市的有效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推动企业上市融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加快企业上市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国家支持资本市场发展为契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将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大力培育上市资源、推动企业上市为重点,坚持推动境内外上市上市与境外上市同步进行,积极引导和推动更多企业在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扩大企业规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发展后劲,提高经济效益。
工作目标:2012年以来,全市平均每年有3家以上企业上市,5家以上企业进入上市程序。到2010年,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达到30家左右,资本市场累计融资超过200亿元。
三、加快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
(一)拟上市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房产、车辆等权证一次性转让费用,按照规定标准仅收取生产成本。企业水权、电权等无形资产无偿转让。涉及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二)拟上市公司改制上市过程中如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土地出让费将酌情优惠。
(三)拟上市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如需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房管等相关部门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并免除相关手续。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拟上市公司在申请上市过程中,规范利税,形成地方财政收入增量,市及区县财政将给予等额资金支持。
(五)对上市公司自建自用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含供热、供气)、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补偿费自进入上市辅导程序之日起三年。预防成本。
(六)企业挂牌后,企业缴纳的地方税超过市和区、县财政收入增速的,第一年全额缴纳,第二年缴纳50%,市、区、县财政部门将其退还给企业。
(七)拟上市企业在本市投资新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优先考虑用地指标,进行预审、转介或项目审批程序。
(八)自2012年起,各级政府预算安排的各类技术改造、技术开发和创新专项资金,优先用于符合条件的拟上市公司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九)企业挂牌后,市政府给予奖励100万元,其中30%用于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通过借壳并购方式上市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激励方案由上市公司申报并报市证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十)拟上市企业在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的同时获得的支持资金应重点用于公司污染治理、节能降耗、技术创新等方面,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如果公司因自身原因无法在三年内上市,公司必须向交易所缴纳额外费用并返还收到的支持资金。
四、做好后备资源上市公司培育和提升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我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上市的合作备忘录》确定的合作项目和工作措施。根据我市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需要,举办企业改制上市、规范运作、治理结构、基础管理、发展战略等专题培训班,让我市企业及时掌握法规、资本市场政策和形势动态,做好创业准备。为企业上市创造条件。
(二)企业上市机构根据企业情况和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定期对本市企业进行调研,及时吸收主业突出、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或成长性好的企业纳入后备资源库以便上市。 ,使全市储备资源上市公司数量保持在50家左右,实行动态管理。对进入上市后备资源池的企业,企业上市主管部门要实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企业发展状况,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其进入上市及时处理。
(三)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关于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介绍企业上市的政策法规和相关要求,推广优质创业板典型经验上市公司,大力宣传报道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企业发展。成功经验将提高企业上市的积极性。
(四)企业上市主管部门要帮助上市后备资源企业选择优秀证券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办理企业改制上市相关审批事宜,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加快企业上市进程。企业上市流程。
(五)做好拟上市公司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IPO后备资源企业与证券公司签订IPO保荐协议并报证监局备案后,企业上市机构要及时将该企业认定为拟上市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管理体系。拟上市公司。
(六)企业上市机构要对全市上市后备资源企业进行分类梳理,以“培育一批、辅导一批、发行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形成“培育一批、辅导一批、发行上市一批”的上市推进格局。综合培育、重点突破。积极发展创业投资企业,为企业加速上市提供培育资金。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
调整市证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邀请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有关专家担任领导小组顾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改制办)负责规划、协调、组织、调度全市企业上市工作。各区县、高新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企业上市工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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