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现“老鼠仓”!基金经理伙同研究员作案被罚
2024-11-03 11:05:21发布 浏览311次 信息编号:19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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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现“老鼠仓”!基金经理伙同研究员作案被罚
屡禁不止后,又一“老鼠仓”案曝光!
12月28日,河北证监局出具的两份行政处罚函显示,申万灵信智能驱动基金基金经理徐远航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长江证券研究员金鑫受到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一名基金经理和一名券商研究员双双涉案,并被罚款。发生了什么?
经河北证监局调查,基金经理许远航因职务原因获取申万灵信智能驱动基金相关未公开信息,并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或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金鑫从徐远航处获取信息后,从申万灵鑫基金获悉“金鸿集团”的未公开信息后,通知其父亲金某,并指示金某利用金某自有资金,通过“金某”账户交易“金鸿集团”,并以累计成交金额411.06万元。 。
相关法人告诉记者,刑法修正案(七)颁布后,“老鼠仓”案件仍时有发生。建议加强机构合规制度建设和从业人员合规培训,特别是交易过程中的信息化培训。安全管理要从根本上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基金经理与研究员串通犯罪
12月28日,河北证监局连续发布两次行政处罚,曝光了一起基金管理人与券商研究员共同经营的“老鼠仓”案。
行政处罚函显示,申万灵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灵信”)是公募基金的管理人。徐远航自2020年7月13日起担任申万灵信智能驱动基金基金经理,为申万灵信公司基金从业人员。
经查,许远航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申万灵信智驱基金相关未公开信息。徐远航作为申万灵信智能驱动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运作。 2021年4月12日,他完成了将“金鸿集团”纳入股票池的工作手续,并于4月13日开始申请交易“金鸿集团”,并在获得许可后立即发出买入指令4月15日交易“金鸿集团”。此后,该基金于4月16日、4月19日继续买入“金鸿集团”,直至4月19日“金鸿集团”占基金净值的6%。综上,徐远航知道该基金计划交易“金鸿集团”、交易“金鸿集团”的时间、“金鸿集团”在基金中的比例等未公开信息。
二是利用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2021年4月15日至30日,许远航利用与金1联合路演、调研等活动的机会,向金1推荐“金鸿集团”,并传达“金鸿集团”在基金中的比例等信息。未公开信息。金1利用上述信息引导金2于2021年4月15日通过“金2”账户提前买入“金宏集团”资金,并于4月21日至30日继续委托买入,累计交易金额为411.06万元。
处罚函称,徐远航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责令徐远航改正。并处50万元罚款。美好的。
另一份行政处罚函显示,金鑫自2019年1月起担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研究院研究员,系长江证券证券从业人员。金鑫因工作关系结识了申万灵信智能驱动基金的基金经理徐某航。
2021年4月15日至4月30日,金鑫利用与徐某航联合路演、调研等活动的机会,向徐某航了解申万灵鑫基金有关“金鸿集团”的未公开信息。金鑫将上述信息告知其父亲金某,并指示金某利用自己的资金通过“金某”账户对“金宏集团”进行交易,累计交易金额411.06万元。
经河北证监局立案审查,金鑫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诚信执业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诚信执业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金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
涉案股票三个月涨幅超378%
国际金融报记者发现,自2021年4月15日起,金虹集团股价从5元/股左右的价格一路飙升,期间多次涨停。当时一度被视为“妖股”。
2021年7月14日,金虹集团股价最高升至27.7元/股。东方财富数据显示,2021年4月15日至7月14日,金虹集团股价涨幅高达378.25%。
公开信息显示,金虹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档服装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拥有云锦、云锦三个品牌。三大品牌协调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公司发展。创新发展。
截至2022年12月29日收盘,锦虹集团股价已回落至6.62元/股,最新市值为22.98亿元。
金虹集团2022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7.07亿元,同比下降3.9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177.04万元,同比下降48.94%;扣非净利润5286.75万元,同比下降55.94%;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业务收入8.6亿元,同比增长0.5%;单季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616.45万元,同比增长395.0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504.48万元,同比增长404.82%;负债率为49.31%,投资收益-16.78万元。财务费用1.24亿元,毛利率69.47%。
此外,记者查询发现,涉案申万灵信智能驱动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已被他人替换。
公开资料显示,徐远航拥有硕士学位。 2011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作,曾就职于国泰基金、国金证券、华创证券。 2015年9月加入申万灵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行业研究员。 2020年7月13日至2022年11月14日,担任申万灵信智能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任职时间2年零124天,期间回报率为48.79%。
2022年11月14日,申万灵信公告称,基金经理徐远航因个人原因将离开其管理的基金产品。据悉,卸任前,他管理过两只基金产品:申万灵信智能驱动和申万灵信专项新主题混合基金。后者是今年7月推出的新产品。
同时,记者查询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信息发现,涉事券商研究员已不再在长江证券工作,也未从事证券行业工作。
依法严惩“鼠窝”犯罪
究竟什么是“老鼠仓”?有什么样的危害呢?
“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私下交易,业内将其比喻为‘老鼠仓’,非常形象。具体来说,这是指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的从业人员。有关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的机构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活动,或者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北京一家公司股权律师张特哉表示。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种交易自然是比较隐蔽的,因此对投资者的利益和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危害极大。”张特强调道。
此外,关于“老鼠仓”的危害,早在今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马岩在“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及典型案例”会上表示随后,随着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俗称“老鼠仓”)等犯罪行为不断发生,犯罪手段和手段更加隐蔽、多样,不仅严重破坏了证券期货市场的管理秩序,也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合法权益。
近年来,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的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惩治证券期货犯罪,有力维护了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张特介绍,法律法规一直严禁“鼠窝”,相关处罚也有多项。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确立了“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罪。自此,基金“老鼠仓”行为被正式定罪。详情参见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 2019年颁布的《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此类证券犯罪案件的立案起诉标准。此外,《基金法》、《证券法》等都明确规定,对相应主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随着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老鼠仓”案件越来越隐蔽。如何尽早发现?如何进一步加强约束管理?
对此,张特告诉记者,刑法修正案(七)颁布后,“老鼠仓”案件仍时有发生,建议加强机构合规制度建设和机构合规培训。从业者,尤其是在交易过程中。信息安全管理可以从根本上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本文来源于正集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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