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是什么
2024-10-31 19:02:00发布 浏览345次 信息编号:195705
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是什么
(一)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以及其他依法必须载明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股东大会应当对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价格范围或定价方法;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前累计利润分配预案;决议的有效期;责成董事会处理本次发行具体事项。授权;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
(二)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准备申请文件、保荐机构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特定行业发行人应提出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按照证券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应当提交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受理申请的,相关职能部门受理申请文件后,应当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进行审核。在初审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将就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的意见,并就发行人是否同意发行股票征求国家发展部的意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观点。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发行人发行申请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四)股票发行申请获得批准后,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失效,须重新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发布。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批准的,发行人可以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不批准股票发行决定后6个月内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五)发行申请获批后至股票发行完成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件的,发行人应当暂停或者暂停发行,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发行条件的,须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六)中国证监会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发现批准发行证券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证券尚未发行的,应当予以撤销,并责令撤销批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停止发行。本次发行已发行但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人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向证券持有人返还发行价款;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票发行。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获得批准后,所发行的股票一般由证券公司承销。承销是指证券公司按照协议承销或销售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星空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