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幼鸟受伤落难,幸得民警救助养精蓄锐
2024-10-30 06:03:49发布 浏览276次 信息编号:19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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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幼鸟受伤落难,幸得民警救助养精蓄锐
近日,一位特殊的“朋友”突然来到古龙中心派出所。它睁着无辜的大眼睛,带动着“圆滚滚”的身躯在派出所里上蹿下跳,让繁忙的派出所少了一份肃穆,增添了一丝温暖。
谈论这个可爱的孩子
警察的记忆特别清晰
我们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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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晚上8点左右,一位热心市民将猫头鹰宝宝送到了派出所,称是自己在路上捡到的。得知这只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后,他将其交给派出所照顾。
经民警检查发现,“小家伙”腿部受轻伤,身体比较虚弱,不具备独立生存能力。警方决定先让他在派出所“生活”一段时间,养精蓄锐,然后再将他放回森林。
在派出所期间,“小家伙”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吃货”精神。看到肉,他眼睛一亮,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小家伙”正在一天天康复。经过三次尝试“逃跑”并摧毁两个爱巢后,警方认定他具有飞行能力。
3月1日,警方将其带到森林中并将其释放。
黄平市公安局呼吁大家:
黄平市公安局呼吁大家积极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列,坚决杜绝捕猎、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人类和鸟类都充满了爱和对自由生活的向往。鸟儿活泼奔放,应该在广阔的天地里自由飞翔。决不能因为一时的私欲而触犯法律的底线,后悔终生。
警方提醒
猫头鹰科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请大家多加爱护,避免受到伤害。马边公安将坚决打击各种买卖、暴食、猎杀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市民如发现受伤或孤独的野生动物,应及时报警或与林业部门联系。不得私藏或盲目处理。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如发现非法猎捕、出售、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请尽快向警方举报。
一审:王文德
二审:姚翔
三审:杨良峰
颁发:雷宗良
图文:熊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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