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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券匹配成交盘中临时停牌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10-26 18:02:10发布    浏览360次    信息编号:19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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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券匹配成交盘中临时停牌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发[2022]72号

各市场参与者:

为维护债券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暂停债券撮合交易及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撮合交易出现下列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支持债券盘中交易价格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的,临时停牌持续时间30分钟,且临时停牌时间超过15分钟:27日,当日15时27分恢复交易;首次涨跌幅较前收盘价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持续至当日15时27分。

(二)其他债券(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外)盘中交易价格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20%以上的,临时停牌持续30分钟;且临时停牌时间超过15分钟的:27日,当日15时27分恢复交易;首次涨跌幅较前收盘价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持续至当日15时27分。

(三)本所认为应当临时停牌的其他情形。

交易所可以根据债券交易情况调整相关指标阈值,或进一步采取日内风险控制措施。

2、盘中临时停牌实施后,本所将通过官网( )和卫星传输系统发布公告。具体停复牌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

3、暂停交易期间,投资者可以取消未成交的委托。

四、本通知自2022年5月16日起施行。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异常实时监控规则》(以下简称《实时监控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暂停交易不再适用《时间监控规则》,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盘中临时停牌的,将继续遵守《实时监测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所发布实施可转债特别规定后,可转债将继续执行临时停牌的规定。有特殊规定的,具体时间由交易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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