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助力中国资本市场新突破
2024-10-19 04:03:00发布 浏览290次 信息编号:189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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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助力中国资本市场新突破
经过四年四轮审议,“升级版”的新证券法已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笔者认为,新《证券法》作为资本市场的根本法,在诸多热点问题的解决,将进一步夯实我国资本市场高效运行的法律基础,为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和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法制化迈上了新的台阶。
新修订的《证券法》明确全面实行注册制。将股票发行须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大幅简化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取消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此次《证券法》修订还新增条款,授权国务院对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为分步实施注册制留下了空间。
上述制度安排显然是管理层多年来对市场呼声的强烈回应,也是证券市场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比如,取消发审委制度就是一项值得称赞的改革,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此前,A股发行审核制度存在职责不清、处罚不明确、处罚不力等诸多弊端。发行审核制度虽然经过多次改革,但总体满意度有限。新证券法取消发审委制度是最好的改革,也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又比如,在退市制度日益完善的环境下,只有全面实行注册制,A股才能全面市场化,才能消除一些造成市场震荡的非法证券市场活动。笔者认为,这一制度不仅可以增强市场透明度,减少权力寻租等问题,而且可以促进A股市场与国际标准接轨。同时,不再有退市缓冲期,新证券法中的暂停上市也消失了。如果公司符合终止上市条件,可以按照相应规则直接终止上市交易,暂停上市将成为过去。
此外,新证券法还有两项涉及新闻媒体的重大新变化和要求,需要特别关注。一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再“指定媒体”。此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一直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另类媒体关系,并催生了专门的信息披露媒体,一直为资本市场所诟病。新《证券法》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不再“指定媒体”。今后,上市公司只需在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证券交易场所和媒体的网站上发布即可。其次,新《证券法》首次明确了媒体的责任。未来各媒体可能需要三思而后行。此前,旧版证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禁止媒体从业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现在,新《证券法》已经修改,第五十六条将过去特定人的表述直接改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也就是说,今后任何捏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人都将无法逃脱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编造、散布虚假、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二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投资者保护问题,新证券法也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即使你只持有上市公司一股股份,你仍然可以作为股东代表中小股东提起诉讼。如果他们觉得自己孤立无援,仍然可以采用代表人诉讼制度。中小投资者可以联合起来,共同对抗上市公司。此外,新法还规定,举报会有奖励。实名举报涉嫌重大违法违规线索,经监管机构核实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
总体而言,笔者认为,新《证券法》将为资本市场带来三个重要变化:一是新《证券法》凸显对投资者的保护,特别是对中小微企业权益的保护。投资者。大刀阔斧的制度设计主线,极大提高了投资者保护水平,是中小投资者的“护身符”和“福音”;其次,新《证券法》将有效防控市场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第三,新《证券法》是完善A股基础制度的又一重大成果,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成功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
更重要的是,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新证券法将有效遏制市场违法行为,为中小投资者集体诉讼做出决策,为中小投资者创造更加公平、健康的投资环境。规模的投资者。未来,除了科创板外,创业板甚至中小板、主板都将过渡到注册制。中长期来看,新证券法将持续净化市场生态,将对一级、二级投资者产生深远影响。
(作者为经济学家)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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