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服务协议(收款商家)
2024-10-18 17:03:15发布 浏览355次 信息编号:189142
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微信支付服务协议(收款商家)
微信支付服务协议(支付商户)
特别提示:
本协议由财付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与您签订,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在使用微信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服务”)之前,您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协议、《财付通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双方确认《财付通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与本协议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条款。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可能以粗体显示,您应该仔细阅读。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服务。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如果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客服。
然而:
您是收款商户,希望接入微信支付服务。您已阅读并接受《财付通服务协议》。双方确认《财付通服务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各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1. 定义
除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下列术语的定义为:
1.1 微信:是指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提供的跨平台通讯工具,支持单人或多人参与,发送语音、文字等即时通讯服务消息、视频、图片和文本。它由关系链扩展工具、便民工具、微信公众号、开放平台等软件系统和服务组成。
1.2 微信公众平台:是指腾讯向您提供的用于发布信息、供您与用户沟通、互动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平台(网址:)。
1.3 微信公众账号:是指您在微信公众平台注册并用于登录微信公众平台的账号。 (以下简称“公众号”)。
1.4 微信支付服务:指财付通依托微信及微信公众平台和/或联合合作机构为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提供的货币资金划转服务。 (以下简称“本服务”)
1.5 用户:是指使用微信支付服务向您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
1.6 微信支付商户账户:是指财付通为您配置的记录您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资金余额,并供您发起交易指令的电子记账。是《财付通服务协议》财付通账户类型之一。微信支付商户账户将与您所有合法的银行账户绑定,财付通将根据您的交易指令及相关协议从您的银行账户中扣划、收取资金。本协议项下的微信支付商户账户是指您在财付通开立的微信支付账户。
1.7 微信支付商户平台(以下简称“商户平台”):是指财付通提供并维护的商户管理软件系统。您应通过系统提交相应的材料和信息来开通本服务。激活成功后,您可以通过系统使用微信支付商户账户管理和营销推广等相关功能。具体功能以系统实际提供的功能为准,系统会根据财付通的需要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如果您使用商户平台,还必须遵守《微信支付商户平台使用协议》。
1.8 结算:用户购买您的商品或服务后,财付通会在一定期限内将交易资金记入您的微信支付商户账户,并根据协议和您的设置或指令将资金提取至您的银行账户。行为。
1.9 提现:您可以将微信支付账户中的资金转入您关联的银行账户。
1.10 微信支付接入技术规范:指财付通在微信支付商户平台上发布的接入微信支付相关的技术规范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接口规范、安全规范、接入指南、指导文件等。 (以下简称《接入技术规范》)。
2、服务内容
2.1 服务的功能。财付通为您提供货币资金转账服务。用户购买您的商品或服务时,可以通过该服务完成交易。
2.2 服务限制。此项服务的每笔订单不能超过财付通规定的限额。您理解并同意财付通有权根据您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类型以及您经营活动的风险状况调整您的交易限额。
三、财付通的权利和义务
3.1 支付系统建设。财付通负责支付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并保证系统的安全。
3.2 交易查询。财付通为您提供商户信息管理和交易信息查询服务。
3.3 交易争议解决。财付通仅为您提供货币资金转账服务。您与用户或其他主体之间发生的纠纷由您自行负责,与财付通无关,但因财付通系统故障引起的资金转账服务纠纷除外。
3.4 商户运营审核。财付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审核您的业务类型,以及通过本服务销售的物品和服务。如果您违反本协议第2.2条或从事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财付通通通保留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的权利。
3.5 交易停滞。若您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交易记录,或连续180个自然日未使用本服务产生交易,财付通有权暂停服务并要求您重新验证身份。您不会配合或验证您的身份。若协议失败,财付通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您的受理终端或支付码连续三个月无交易,财付通有权暂停服务并要求您重新验证身份。如果您拒绝配合或身份验证失败,财付通有权停止提供服务。您提供收款服务。如果您的受理终端或支付码连续12个月没有发生交易,财付通有权停止为您提供支付服务。
3.6 延迟结算。财付通发现您可能涉及洗钱、恐怖融资、欺诈交易、信用卡套现、恶意破产等违法行为,或财付通发现您存在集中转入、分散转账等可疑交易特征的交易,或交易出现纠纷,财付通可以延迟结算您的微信支付商户账户中相应资金。如果资金已经结算,财付通可以延迟转账至您指定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对于延迟结算、延迟划转的资金,在消除违法违规嫌疑之前,财付通不会恢复该部分资金的结算和划转。如果您的行为导致财付通遭受损失,您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7 认证和授权。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财付通收集、记录和使用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交易信息,并将使用前述信息提交向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进行身份验证和认证。为了更好地提供服务,财付通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行收集、记录、使用上述信息和数据。
3.8 财付通有权对您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持续监控和分析交易金额、交易笔数、类型、时间、频率以及收款人、付款人等特征,完善可疑交易监控模型。财付通发现交易金额、时间、频率等与特约商户经营范围、规模不符的,有权延迟资金结算、设定收款限额、暂停银行卡交易、收回受理终端(关闭网络、支付接口)等措施。
3.9 本公司有权评估您的系统接入微信支付及使用微信支付相关服务是否符合微信支付接入技术规范及财付通要求。如财付通发现您的系统建设、运行不符合微信支付接入技术规范,或您的系统在稳定性、安全性、业务连续性、保密性等方面存在隐患和风险,财付通有权通知您在一个期限内。进行检查和整改,确保您的系统符合微信支付接入技术规范及本协议的要求;若您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检查整改,财付通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延迟资金结算、设置收款限额、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等措施。
4. 您的权利和义务
4.1 开户和身份验证。若您是收货商户,应如实提供营业执照信息(如有)、经营者身份证信息、店铺信息、经营信息、联系方式等。若您从事国家特许经营或管制的经营活动或需要前置国家行政许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您应保证所提交的上述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您的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您搬迁地址、停止营业、变更域名或联系电话,您应提前通知财付通。否则,财付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暂停服务。因您未及时通知而引起的任何投诉及纠纷均由您负责。财付通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政策要求,要求您额外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若您未能在期限内提交或未能通过财付通验证的,财付通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意或暂停您的微信支付商户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4.2 账户使用及配合检查。您不得将微信支付商户账户和财付通提供的技术接口、安全协议和证书用于本协议范围之外的用途,也不得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您不得冒充其他商户的交易作为您自己的交易与财付通进行结算。您应当充分了解并清楚了解租用、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并承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立和使用您的账户。您有义务配合财付通及其外包服务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相关指引进行检查。
4.3 禁止存储用户敏感信息。您不得存储用户银行账户密码、银行卡轨迹信息或芯片信息、银行卡验证码、有效期等敏感信息,不得泄露用户信用卡信息、借记卡信息。
4.4 账户保管和挂失。您应妥善保管您的微信公众号、商户平台登录账号(如有)、微信支付商户号及其验证方式、手机短信验证码等。在微信公众号、商户平台登录账号(如有)下进行的所有操作任何),微信支付商户账号均视为您的行为。如您需要挂失微信公众号、商户平台登录账号(如有)、微信支付商户账号,您应及时联系客服人员,并按照客服人员的指示进行操作。如果客服人员要求您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您可以继续。办理一站式挂失手续的,应当及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您发现您的微信支付商户账户被盗,应立即向财付通挂失。若因您管理不善导致您的微信支付商户账户被盗用,一切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4.5 停止付款和撤销。由于财付通系统的实时性和不可更改性,您向财付通发起的任何支付指令在财付通执行后均不可撤销或不可撤销。支付指令一经财付通执行,您不得要求停止支付、变更或取消支付。
4.6 标准使用。未经财付通进一步书面授权,除申请H5支付时注册的域名外,您不得在任何网页、APP页面展示与微信支付相关的链接、弹窗或与H5支付及其衍生产品相关的内容。
4.7 商户系统安全与维护。您对自己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并承担相关的设备费用和通信费用。您应严格按照本服务及商户平台的接入技术规范搭建和运行自己的计算机系统,并保证自身硬件设备的稳定性、安全性和业务连续性。财付通有权根据运营、业务、安全、技术等需要,对系统、接口、接入技术规范等进行不定期的升级、变更并通知您。您应持续关注财付通发布的关于接入技术规范、系统、接口升级、变更等的通知,并核实您的系统是否需要在通知期内完成相应的升级改造,以确保您的系统继续运行符合微信支付接入技术规范及我公司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4.8 真实的交易背景。您承诺通过本服务发起的交易均以真实交易为基础,不得利用本服务进行虚假交易。
4.9 保存订单信息。您应保证订单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10 反套现和反洗钱。您不得主动或协助持卡人从事信用卡套现、洗钱、交易分拆等违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虚假申请、恶意破产等严重风险行为。否则,财付通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及相关监管机构提交您的信息。
4.11 物理和虚拟。当您需要使用本服务同时经营实体和虚拟商品或服务时,您应分别申请实体和虚拟商品或服务的微信支付商户账户,且不得使用同一微信支付商户用于操作实体和虚拟商品或服务的帐户。商品或服务。否则,财付通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实物商品是指需要物流配送的实物商品或者需要记录、验证消费者身份信息的商品或服务;虚拟商品或服务是指不记录购买者身份信息、不需要物流配送的非实体商品或服务。
4.12 安全规则。您不得使用逆向工程方法破解财付通的计算机系统和程序,也不得修改前述系统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源程序、目标程序、软件文档、本地计算机内存中运行的数据、财付通的客户端)。服务器端数据、服务器数据等),不得修改或增加财付通提供的任何服务的软件系统原有功能。
4.13 转账次数及限额设置。如果您在商户平台或相关系统中设置了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每日累计转账限额及交易笔数,若超过设定限额及交易笔数,财付通将不再办理转账商业。 。财付通有权根据您的业务风险及财付通自身风控需求调整您的累计转账限额和交易笔数。如果您不接受财付通单方调整,双方可终止本协议且互不承担责任。
4.14 您应当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对使用不同支付方式的消费者采取歧视性措施。
4.15 您应当遵守的其他义务:
(一)采购单、采购结算单、业务受理牌、终端设备不得用于超出财付通认可范围的用途,也不得在协议范围外被第三方使用;
(2)微信支付接口不得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三)不得聘用无身份证原件的人员担任收银员,未经培训的收银员不得操作受理终端;
(四)黄金珠宝店、珠宝店、名表店、金银币专卖店等风险较高的业务不得经营;
(五)单笔交易金额超过5万元(含)人民币的微信支付交易,应核对用户身份证原件;
(六)按照协议和规定接受微信支付,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拒绝接受微信支付;
(7)您不得代理其他商户发起交易,不得转售、出租受理终端(网上支付接口)、银行结算账户;
(八)其他商户不得代为发起交易,不得转售、出租受理终端(网上支付接口)和银行结算账户;
(九)妥善保存交易数据信息,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建立健全内部结算管理制度;
(十)不得向消费者收取附加费、额外费用,或者提供低于现金支付水平的服务;
(11)不得涂改已签订单金额、分单、套现、搬机、接受已列入止付名单的信用卡、超出授权限额使用、未仔细核对订单金额等。签名及信用卡有效期、现金退货等
4.16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您应确保日常业务经营中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程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您未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给金融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您应当向金融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您还应当赔偿公司损失。
(2)您应切实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确保使用各种支付方式的用户享有一致、公平的待遇。您不得将财付通收取的服务费用转嫁给或变相转嫁给使用特定支付方式的用户。在提供相关支付服务时,进行误导销售、强制搭售,或者对同一支付服务项目重复向用户收费、多收费或者以巧妙名义向用户多收费等行为。不得无理拒绝用户使用已开通的支付方式,切实保障用户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性。交易权。为了丰富支付服务种类,公司可与合作机构共同为部分场景下的用户和商户提供支付服务,在保证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用户数据安全和支付能力的同时,为用户提供更多的支付选择。用户体验。方式,您不得无理拒绝用户使用其选择的支付方式。
(三)您应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的合理要求,切实承担保护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义务,并按照合法、正当的原则处理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必要性。除非获得金融消费者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您不得收集与支付服务无关的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以不正当方式收集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变相收集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以金融消费者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服务,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益。
(4)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公司的合理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如实、完整地向用户披露活动规则、产品或服务等与用户重大利益的内容。用户使用相关服务的情况。要求条件、机构及品牌信息、各方权利义务、咨询投诉渠道等,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5)如果您向公司提供营销材料,您应确保向公司提供的所有营销材料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向您提供营销材料,您不得篡改本公司提供的相关营销材料,并应避免金融消费者误认为本公司与您的品牌相混淆。
(六)如本公司在向您提供相关支付服务的过程中收到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或举报,您应全力配合本公司处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或举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证明材料、履行解释义务等。
4.17 商户有权自行选择。财付通将致力于保护商户自主选择的权利。商户有充分的自主权选择微信支付以外的第三方支付服务。财付通不会非法干预商户自主选择的权利。
5、服务费用及交易结算
5.1 微信支付手续费(含税)
5.1.1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向财付通支付微信支付费用(以下简称“支付费用”)。
5.1.2 财付通将从您的每笔交易中扣除一定比例的支付手续费和/或从您的每笔提现中扣除一定比例的支付手续费。支付手续费费率以财付通审批记录为准;合作过程中,您因符合相关优惠条件,可在一定期限内享受财付通提供的优惠费率。当您不再满足优惠条件或优惠期限届满时,财付通有权将费率恢复至原费率,具体以财付通的审批记录为准。
5.1.3 如国家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或合作机构政策调整,财付通有权相应调整支付费率并通知您。您收到财付通的通知后将有五个工作日的时间。如果当日没有对调整后的付款费用提出书面异议,则按照调整后的费用执行。如果双方无法就费率变更达成一致,本协议可能会终止。
5.2 错误
各方确认并同意,因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而导致的汇率结算中的任何微小错误将得到各方的认可。
5.3 交易结算
5.3.1 扣除支付手续费后,财付通会将剩余交易金额记入您的微信支付商户账户。
5.3.2 您的提款账户是您申请本服务时提交的同名银行账户或具有合法资金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银行账户。若因您或银行原因导致交易资金无法按时提取至您提交的银行账户,财付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5.3.3 如您需要变更提款账户或授权结算,您应与财付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自行在商户平台修改。您变更账户或指定收款人时,未及时通知财付通而产生的额外费用或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5.3.4 您可以根据商户平台和财付通客服指引申请变更提现规则,以财付通最终审核记录为准。
5.3.5 如果您上线时间不足90天或上线后继续正常交易时间不足30天,财付通将不提供T+0资金提取服务。财付通将于T日将您的交易资金记入您的微信支付商户账户。是的,T日您不能转账交易资金。无论您何时接入本服务,财付通均有权根据您的经营情况、业务变化及实际报酬情况调整取款周期,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您。
5.3.6 若您与财付通的对账数据不一致,以财付通数据为准。
5.3.7 如您要求财付通开具发票,您应在开具第一张发票前,按照财付通的要求及时提交准确、完整的发票信息。财付通每月会向您开具微信支付费用上个月的增值税服务费。账单。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向财付通提交相关资质材料。
6. 保证金
6.1 财付通有权要求您缴纳风险保证金。入金金额以商户平台审核并备案为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风险保证金资金被冻结在您的保证金账户中,您不得解冻、提取或提前使用。
6.2 财付通有权根据您的经营情况、业务变化及实际报酬调整您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并以邮件通知的方式通知您补足保证金金额。若您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未能补足保证金金额,且在三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的,财付通有权暂停向您提供服务。如果您在收到上述通知后三十天内未能补足保证金,财付通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3 如果您在使用对公账户及本服务时未发生违约行为,且您主动取消服务一年内未收到任何第三方投诉或交易纠纷的,保证金账户内的风险保证金应予解冻并且您可以自行提取。在此之前,您无权使用保证金本金。保证金解冻后将无息返还给您。
6.4 如果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令,或违反对用户的承诺或与财付通的协议,给用户或财付通造成损害的,财付通有权直接使用您支付的保证金进行处罚。用户。或者使用财付通进行赔偿。如果押金不足以补偿,财付通可以直接从您的待结算货款中扣除。如果仍不足以赔偿,财付通可以继续向您追偿。
7. 退款条款
7.1 因用户拒绝支付交易金额而产生的任何退款纠纷或责任,您应负责解决并承担。
7.2当您向提交退款请求时,您应该在微信支付商人帐户中有足够的资金进行退款。 有权直接从您的微信工资帐户中扣除退款金额以完成该过程。退款,如果您由于资金不足而无法退款,您将对后果负责。当根据您的退款请求处理退款时,如果由于银行原因或用户原因退款失败,可以将退款金额退还给您的微信工资商人帐户,您可以再次启动退款。要求或处理退款。
7.3退款时,将不再收取额外的交易费用。但是,如果银行需要向收取额外的相关费用,则该费用应由您承担,而可以为您付费。然后,它将从您的交易费中扣除。
8。机密条款
8.1除非在本协议中另有同意,否则双方均不得在未经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内容,用户个人信息,用户支付信息,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和证书。
8.2各方应责任保密协议期间获得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当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有权披露您的相关业务信息:
(1)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和保险监管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和其他金融业监管机构要求提供您相关的业务信息;
(2)公共安全器官,人民法院,人民的检察官或主管行政机构要求提供您相关的业务信息;
(3)用户投诉并请求提供您的相关业务信息,在验证后可以提供 Deem。
本协议中提到的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和用户之间的交易信息,例如交易订单号,交易凭证,资本流量等。
8.3各方保证其员工和代理商将履行本文中的机密义务。
8.4本协议终止后,上述保密义务应生效五年。
九、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的任何违反均应构成违反合同的行为。
9.2如果您有以下任何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您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1)直接或间接参与欺诈,租金,出租,出售或购买银行帐户(包括银行卡)或付款帐户,或在线购买和出售POS机器(包括MPO),读取器和其他接受终端,或涉嫌从事其他非法行为犯罪活动;
(2)国家企业信贷信息宣传系统或单位的注册地址没有,商业和财务状况已经恶化,无法正常运营或已包含在“严重非法和不信任企业的列表中”或单位的注册地址存在或业务位置是虚构的;
(3)您已被中国支付和清算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其他州机构,企业和机构的黑名单,或者有国家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惩罚记录;
(4)实施非法运营或违反本协议,“ 服务协议”,“微信公共平台服务协议”和其他规定,并在指出后拒绝进行更正,或者尽管在合理的时期内进行了更正,但无法达到纠正要求和目标;
(5)不合理地拒绝或故意延迟交易查询,订单调整询问或监督请求;
(6)实施对或的利益有害的行为;
(7)违反本协议或使用提供的服务来从事非法业务;
(8)您的软件和硬件系统存在安全问题,或者不符合微信支付访问技术规格和准则,并在经过通知后拒绝进行更正;
(9)发生风险事件或通过判断为异常;
(10)进入破产程序,解散或撤销其营业执照;
(11)违反了的相关规则和系统。
10。取消帐户
10.1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有权取消您的微信工资帐户,并将其剩余的资金转移到您的银行帐户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同意:
(1)您积极申请取消微信支付商人帐户;
(2)本协议已终止或终止;
(3)您使用此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4)您违反了本协议或与签署的其他协议。
10.2不管您的微信工资商人帐户是否已取消,都有权根据国家机构的法律规定或法律要求冻结或扣除您的微信付款商人帐户中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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