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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4-10-12 06:04:43发布    浏览403次    信息编号:18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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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山东金地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金地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并在主板上市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字[2023]1471号)核准登记。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二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4,776,667股,全部为新公开发行股票。股票。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将于2023年8月23日(T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发行采取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合格网下投资者网下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向持有人网上配售的方式进行发行采用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与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进行战略配售;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预询价和网下发行;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机构为国信证券金地股份员工参与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信证券金地股份员工参与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地股份”)

资产管理计划1号”和“金地股份资产管理计划2号”,两者统称为“金地股份资产管理计划”)。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进行累计竞价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山东金地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约定的淘汰规则股票及主板上市”。剔除不符合投资者报价要求的初步询价结果后,一致同意剔除拟申购价格高于25.97元/股(不含25.97元/股)的所有配售对象;拟认购价格为25.97元/股的配售对象中,认购数量低于1290万股(含1290万股)的配售对象已全部淘汰;共淘汰配售对象126名,对应拟淘汰的拟申购股数为110.67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的110.67万股。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股份总数为11,034,590股。

1.0029%。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线上认购。具体除外情况请参见《山东金地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公告》附件。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投资者行情信息统计表》中注释为“高价剔除”部分。

4、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合格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剔除报价最高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属行业发行人所在地,综合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资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1.77元/股,累计竞价询价将不再进行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以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较低者(以下简称“四个数字中较小的一个”)。

投资者应于2023年8月23日(T日)按此价格进行线上、线下申购。认购时无需缴纳认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的网下申购日和网上申购日均为2023年8月23日(T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00,线上认购时间为9:30-11:30。 , 13:00-15:00。

5、发行价格为21.77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1.2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总股本计算本次发行前)。

(2)28.31倍(每股收益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此前总股本计算发行)。

(3)41.6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总股本计算本次发行);

(4)37.7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发行)。

6、发行价格为21.77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条件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为21.77元/股,不高于“四数较低者”22.6657元/股。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截至2023年8月18日(T-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22倍。

(二)截至2023年8月18日(T-3),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类似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2年扣除前每股收益(元/股)

2022年扣非后每股收益(元/股)

T-3股票收盘价(元/股)

对应静态市盈率(扣除前)(倍)

对应静态市盈率(未扣除后)(倍)

.SZ

力行股份

0.2120

0.1803

9.56

45.09

53.01

.SZ

金沃股份

0.5896

0.4450

24.78

42.03

55.69

.SH

五大洲新年

0.4008

0.2595

14.97

37.35

57.68

.SH

浩能股份

0.5379

0.4567

10.12

18.81

22.16

.SZ

精密锻造技术

0.5134

0.4459

13:00

25.32

29.15

.SZ

万里扬

0.2286

0.1107

8.99

39.32

81.21

.SZ

蓝黛科技

0.2827

0.2087

6.91

24.44

33.11

.SH

全丰汽车

-0.5870

-0.7117

14.12

.SZ

因博尔

0.0976

-0.1150

18.40

188.55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2年扣除前每股收益(元/股)

2022年扣非后每股收益(元/股)

T-3股票收盘价(元/股)

对应静态市盈率(扣除前)(倍)

对应静态市盈率(未扣除后)(倍)

.SH

京津电气

-0.6580

-0.7657

8.03

平均值(排除异常值)

33.19

47.43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8月18日(T-3)(GMT+8)。注:1、以上数字计算中如有差异,因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所致;

2、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前后每股收益=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T-3日权益总额;

3、英博尔、全丰汽车、京津电气的市盈率属于异常值,因此上述数据不纳入平均市盈率的计算范围。

发行价格21.77元/股对应发行人2022年较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稀释市盈率41.68倍,高于发行人平均静态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近一个月行业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除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但未来仍存在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发行人的股价下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投资。

(三)提醒投资者,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79户,代管配售对象数量为7,183户,有效申购总数为86,123.3户万股,为回调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911.59倍。

(四)《山东金地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所需金额(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发行价格为85,891.4万元,发行价格为21.77元/股,对应融资规模约为119,248.8万元,高于上述募集资金所需金额。

(五)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线下投资者将根据真实申购意向进行报价。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资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均视为接受发行价格;若对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有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六)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市场化定价涉及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观念投资,避免盲目投机。监管机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一定会上市。

股价不会跌破发行价。

7、发行人预计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85,891.4万元。这次发送

按当前股价21.77元/股、新股发行数量5477.6667万股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约119.248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10,178.32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070.49万元(末位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次发行存在因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大幅增加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股东长期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

八、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流通限制或禁售期安排,自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承诺,限制期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年,为配售对象最终配售股数的10%(四舍五入)。月,即各配售对象配置的股票中,90%的股份具有无限售条件,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在战略配售方面,金地股份资产管理计划承诺配售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九、网络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认购意向,不得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认购新股。

十、本次发行及申购,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进行申购。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报价是否有效,均不能再参与网上申购;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申购的,且投资者多次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首次申购为有效订阅,剩余订阅无效。 。

十一、本次发行完成后,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若未获得批准,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不会上市,发行人将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返还发行价格,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十二、投资者须注意投资风险。出现下列情形时,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暂停发行:

(一)网下申购总额小于网下首次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认购不足,将不足的认购金额转回线下投资者后,线下投资者无法全额认购;

(三)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四)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会后事项;

(五)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实施规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涉嫌违法的不符合规定或者存在异常情况的,可以责令发行人、上交所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者终止发行,并调查处理相关事项。

若出现上述情况,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暂停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项。本次发行暂停后,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在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进行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后重启发行。

13、网上、网下申购完成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整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网上、网下发行数量。具体回拨机制及回拨后向各类投资者分配的股份情况请参见《发行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十四、网下投资者应关注《山东金地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预配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结果公告》),新股认购资金应按照最终发行价格和配售数量于2023年8月25日16:00(T)前及时足额缴纳。 +2天)。认购资金应于2023年8月25日全额缴纳,当日(T+2)16:00前到账。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并中奖后,应按照《网下预配结果及网上中奖结果公告》履行资金结算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8月25日( T+2)。新股认购资金不足的,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和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资金划转必须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线下及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认购费用而放弃认购的股票,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

15、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终止本次发行。

新股发行、暂停发行原因及后续安排的信息披露。

16、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认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有效报价 未参与申购或预配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发行价格和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络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3次中奖后仍未足额缴纳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声明放弃认购的次日起计算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当日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

17、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限售承诺及限售期限安排详情请参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是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和经营管理稳定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的自愿承诺。

十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政府部门对发行人发行作出的决定或意见,并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虚假或不真实的。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十九、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仔细阅读2023年8月15日(T-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T-6)刊登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重大事项公告》 《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中,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审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做出审慎的投资决策。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因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发生变化,由此产生的任何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十、本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均得到揭示。提醒和建议投资者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特点及涉及的各类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结合自身经济状况做出决策。根据自身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发行。

发行人:山东金地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2 日

(本页无文字,为《山东金地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山东金地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文字,为《山东金地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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