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上市流程详解,一文揭开企业上市迷雾!
2024-10-05 18:05:17发布 浏览497次 信息编号:18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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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上市流程详解,一文揭开企业上市迷雾!
两名预审员审阅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后,将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计报告,并提交发行部门组织的反馈会议讨论。
反馈意见将按照申请文件被受理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反馈会议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并找出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中介机构进一步核实和澄清的问题。反馈会议参加人员包括两名预审员、相关审计部门负责人、相关审计部门负责发行部门的副主任等。反馈会议结束后,将书面意见反馈给主办机构。
保荐机构收到反馈后,将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要求作出回应。发行人和保荐人应当自首次书面反馈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书面答复。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延期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发行部办公厅收到反馈材料并登记后转发相关监管机构。预审员将按要求对申请文件和回复材料进行审核。
发行部门发出第二次书面反馈的,发行人和保荐人应当自第二次书面反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答复。
4.3 召开会议
反馈会议结束后,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会议。会议任务包括向发行人传达发行审核纪律、建立发行人与发行部门之间的初步沟通机制等。参加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部门相关负责人、相关审核部门负责人等。
在审计实践中,面对面会议的重要性正在逐渐下降。从历史上看,该会议先于反馈会议,这关系到公司给审计师留下的第一印象,受到公司的高度重视。后来,会议移至反馈会议之后,逐渐成为可有可无的程序。从审查实践来看,面对面的会议实际上已经不再举行。
4.4 预披露更新
如果反馈已按要求回复、财务信息未过期、需要征求意见的相关政府部门无异议,则进入预披露更新阶段。
发行人、保荐机构按要求提交反馈意见书面答复后,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将根据审核流程在中国证监会网站公示书面反馈意见,并通知保荐机构提交公告当日的会议材料。发行人和保荐人应当自书面反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会议材料报送发行监管部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延期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申请且未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充分的,发行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发行人和保荐人采取相应措施。保荐机构应当在提交会议材料的同时提交预披露更新材料。预披露材料包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意见(仅限创业板)、承诺书(详见《公司章程》)。附件具体格式要求)等等。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收到上述材料后,将按程序安排提前披露。
对于整个审核流程来说,预披露更新是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因为,对于企业来说,进入这个阶段意味着应审的主要工作已经完成,即将迎来决定自身命运的初审和发审阶段。
4.5 召开初审会议
预披露更新完成后,按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议。
预审会议由预审人员2名、相关审核部门负责人、相关审核科室分管副主任、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分组)等出席。对预审专家形成的报告(初稿)进行讨论,预审评审委员会对初审报告进行评审。监管机构通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反馈意见的回复情况。
预审员根据初审会议讨论情况,对初审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初审报告是发行监管部初审工作的总结,履行内部程序后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发审委员会。
预审会议决定提交发审委员会审查的,将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书面通知保荐人,并做好提交发审委员会的准备(即出具《告知函》) )。发行人和保荐人应当自通知函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答复。
经预审会议讨论,认为发行人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而未提交发审委员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
4.6 召开发行审核会议
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召开发行审核会议进行审核。发行审核委员会将对本次IPO申请进行投票表决。 IPO项目,发审委员会成员7人出席会议,5票视为通过。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前要求写好工作底稿,并对整个会议进行记录。
发审会议召开前五天,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将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发审会议审议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参加发审委员会委员名单等。
发行审核会议由预审核人员和发行审核委员会成员出席。预审员首先向委员会成员报告审核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委员会成员发表审查意见,随后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时间一般不超过45分钟,由两名发行人代表和两名签字的项目保荐代表人接受询问。实践中,发行人代表为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出席会议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负责人;另一位高级管理人员为财务总监或董事会秘书。一般来说,董事会秘书熟悉整个上市流程和相关准备工作,财务总监主要熟悉公司财务情况。选择董事会秘书还是财务总监参加发行审核会议往往成为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尽管在实践中,发行审核会议的议题一般不会超出初审会议的议题范围(初审会议的议题将以通知函的形式通知发行人),但考虑到财务问题相关事项仍然是拒绝的主要原因,大多数公司仍然会安排与CFO的会议。
听证会结束后,成员们将进行投票。发行审核委员会认为发行人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问题的,将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并告知保荐人。保荐机构收到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后,将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要求作出回应。
综合办收到审查意见答复材料后,将其转发相关监管部门。审核员审核回复材料并按要求执行内部程序。
4.7 密封
发行人初次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后予以封存,原申请文件将重新分类归档备查。
4.8 会后报告事项
会后事项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发审委员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发行上市、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应当披露的事项。
发行人通过发审会审核后,保荐人、发行人律师、会计师必须就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出具专业意见。
发生会后事项的,须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发行部办公厅提交会后事项材料。办公厅收到相关材料后,将转发相关审查办公室。预审员将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9 发行批准
发行核准前,发行人和保荐人应当及时向发行部门相关部门报送发行和承销方案。
发行人收到发行批准文件后,如无重大会后事项或已完成会后事项程序,发行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开始刊登招股说明书。
五、上市与发行
公开发行的股票通过承销商出售。交易获批后,股份公司在交易所挂牌,成为上市公司。
进入市场阶段的步骤:
1. 制定股票代码和股票简称。股票发行申请文件通过发行审核会议后,发行人可以提出股票代码和股票简称的申请,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2、上市申请。发行人股票发行后,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
3.审核并批准。证券交易所收到发行人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后7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批准上市的决定,并通知发行人;
4、签署上市协议。发行人收到上市通知书后,应当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署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披露上市公告。发行人应当在股票上市前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刊登上市公告书;股票应当上市交易。申请上市的股票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并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上市日期上市交易。一般要求股票发行后7个交易日内上市;
6. 发布后支持。需要证券公司等投资机构提供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行业研究与报告服务、投资者关系沟通等。
图:IPO上市流程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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