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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召开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绿美临漳新闻发布会(四)

2023-09-04 13:01:34发布    浏览472次    信息编号:7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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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召开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绿美临漳新闻发布会(四)

6月27日,临漳县政府新闻办召开加快推进经济强县和绿色美丽临漳县建设新闻发布会。 会议由临漳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朱丽芬主持。 临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程玉海宣读了支持该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激励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军,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景海,县农业农村局田庆森,乡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将共同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实际记录如下:

临漳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朱丽芬: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解读重大政策,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宣传推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成果,临漳县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加快经济强县、绿色美丽临漳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今天我们邀请临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程玉海同志宣布支持该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激励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军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景海同志,局长田庆森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的负责人也受邀参加。 他们将共同解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程主任发布公告。

临漳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程玉海:

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非常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首先,我谨代表临漳县农业农村局,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临漳县“三农”工作的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县!

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农业农村工作情况。

近年来,临漳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定,省、市、县党委、县政府对“三农”工作进行部署,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农村人居环境显着改善,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先后荣获全省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河北省村庄清洁行动模范县称号。 农业产业发展已初具规模。 河北林多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梅林”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平远和丰年肉鸡屠宰加工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全省第一,已逐步形成饲料生产、肉鸡养殖、屠宰加工、销售一站式产业链; 农业机械化程度显着提高,被授予“全国第四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过程机械化示范县”称号。 2020年被评为“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21年被评为河北省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农业产业发展壮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临漳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奖励办法》。 现将措施简要解读如下:

1、奖励资金。 县级财政每年安排预算3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本县规模化种养和农业经营主体升级改造,大力支持设施农业发展,促进规模化、规模化、规模化。粮食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标准化、产业化。 农业品牌化、品牌化,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2、奖励对象。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农业企业; 社会团体、科技站等

3.大规模种植奖励。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从事小麦、玉米轮种的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流转土地100余亩,并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土地出让合同期限非短期5年),经临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鉴定并出具鉴定证书后,给予每亩150元的一次性奖励。

4.设施农业激励措施。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以及从事蔬菜种植的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日光温室或者连栋温室面积30亩以上且投资金额以上的200万元,按实际总投资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 畜牧业主要奖励生猪、奶(肉)牛生产。 其中,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年存栏奶(肉)牛100头以上的,按照新建或改建项目实际总投资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扩张。

5、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奖励。 新增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按照《临漳县招商引资十大鼓励政策(试行)》执行。

六、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奖励。 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对新晋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省级、国家级累计奖励分别为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②农民专业合作社。 新晋级农民合作社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合作社,累计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③家庭农场。 新晋升市级、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或国家级家庭农场示范案例累计奖励分别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 ④农业产业化综合体。 对新认定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企业的核心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7、品牌建设奖励。 ①新获得国家绿色农产品认证,每件认证产品奖励5万元。 ②新获得国家有机农产品认证,每个认证产品奖励10万元。 ③对新登记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一次性奖励10万元。 ④对新获得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20万元。

8.奖励程序。 符合奖励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向农业农村局申报,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临漳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奖励申请流程》。 经严格审核验收后,奖励资金将按程序发放。 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奖励资金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则:本奖励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2023年6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解读完毕。

临漳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朱丽芬:

感谢程导的发布。 现在进入问答环节。 请记者举手并告知媒体他的工作地点。

记者:新经营主体如何申报农业产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临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军:

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新经营主体申请农业产业发展奖励资金的程序分为三类,即规模化种植奖励资金申请流程、设施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申请流程、农业产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流程。商业实体和品牌建设激励措施。 下面我将按类别进行解释。

一、大规模种植奖励申请流程

1. 备案。 申请奖励的经营主体应填写《临漳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奖励申请表》(附后),并提供项目法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制度合同、经批准的证明文件。临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鉴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及时向所属乡镇政府备案。

2.初步检查。 乡镇根据经营主体备案情况,在种植季节及时进行过程监督和初查,并负责为经营主体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由村或村审核并公示。所在乡镇,然后报县农业农村局验收。

3. 验收。 根据乡镇提供的申请材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必要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受理时间为每年6月。 验收方式主要以现场检查、测量和资料审核为主。 验收通过后,奖励资金将及时拨付。

二、设施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奖励申请流程

1. 备案。 申请奖励的经营单位应填写《临漳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奖励申请表》,向建设初期所在乡镇政府(园区)备案,并提供相关材料:备案时作为工程建设审批。

2.初步检查。 乡镇(或园区)根据经营主体备案情况及时进行过程监管,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负责领取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形成固定资产的发票、资产照片。 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验收。

3. 验收。 根据乡镇(园区)提供的申请材料,县农业农村局将在十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核查,必要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 验收方式主要以现场检查、测量和数据审核、填写验收单为主。 验收通过后,奖励资金将及时拨付。

三、农业经营主体及品牌建设奖项申报流程

1. 备案。 申请奖励的经营主体应当填写《临漳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奖励申请表》,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2、初步审查。 行业主管部门对认证结果进行初审,并向农业农村局提交认证文件、证书或奖牌照片等材料。

3. 审查。 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初审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汇总审核。 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奖励资金将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

记者: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如何?

临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景海:

这个问题要我来回答。 目前,全县拥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其中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家,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家,邯郸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家。 有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个,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个。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组织河北圣光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乳鸽养殖)、邯郸恒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驴养殖)、邯郸建业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肉牛养殖)等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企业,为推动临漳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记者: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市级龙头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临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田庆森:

这个问题要我来回答。 根据《邯郸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监测的通知》要求,在我县注册的所有农产品加工企业,资产总额必须达到1000万元,固定资产500万元。 1000元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产权清晰,资产结构合理,无涉税违法问题,银行信用良好,直接带动农户数量达到1000户,或带动新型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5户数在2000户以上,间接带动农户2000人以上的,可按程序申请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临漳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朱丽芬:

感谢各位记者的提问,也感谢嘉宾的精彩发布和问答。 如仍有疑问,会后可与临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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