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地铁因3毛钱充值手续费被起诉,法院已受理
2023-06-28 06:01:28发布 浏览522次 信息编号:6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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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地铁因3毛钱充值手续费被起诉,法院已受理
地铁自助机收费50元,收取0.3元手续费。 苏州律师黄超将苏州轨道交通公司、公交发卡公司、充值实收公司告上法庭。 近日,甘肃记者从姑苏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获法院受理,将于9月27日开庭审理。
案子
律师为公民卡充值被收取30美分
诉苏州轨道交通、市民卡公司、实际代收公司
8月10日,由于市民卡余额不足,黄超发现在地铁东方门站使用自助充值机充值时,需要额外缴纳0.3元手续费。微信支付50元。 因此,他实际支付的金额为50.3元。
0.3元的手续费,黄超不明白。 他询问地铁工作人员,被告知每充值50元收取0.3元手续费,每充值100元收取0.6元手续费,而地铁站的人工窗口并没有。接受市民卡充值。 乘客如需充值,只能在机上自助充值处充值。
黄超给在外地工作的朋友打了电话,询问他们所在城市的充值情况。 他被告知,无论是人工充值还是自助机充值,均不收取手续费,充值金额为到账金额。
“每一个乘坐地铁的苏州市民,相信充电时被收取服务费一定是一种非常糟糕的体验,尽管只有0.3元。” 黄超想道。
作为法人,黄超认为此举不公平、不合理,希望通过诉讼推动此事。 8月10日,黄超将苏州轨道交通公司、公交发卡公司、充值实收公司告上法庭。
同时,黄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充值服务费0.3元,判令被告收取充值服务费为无效条款,被告在提供充值服务时不得收取服务费。 。
为什么认为上述3家公司违法?黄超也给出了自己的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迫交易。”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用合理的方法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根据对方要求,对条款进行解释。”
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因此,黄超认为,被告为充值设定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被告收取服务费属于强制交易。
“被告利用其垄断、支配地位,违反公平原则,制定不公平、不合理的充值规则,强制交易,收取充值服务费,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黄超说道。
记者调查
仅微信、支付宝充值需收取0.6%手续费
手动窗口支持考勤卡手动充值
是否收取手续费,每个城市的政策不一样
根据黄超遇到的情况,苏州记者前往苏州地铁站进行实地探访。
在市民卡充值机上,苏州记者发现,充值机目前支持微信、支付宝、指定银行卡、现金等五种支付方式。
其中,微信、支付宝和指定银行卡的充值金额分为50元和100元两种,现金支付仅提供100元的充值方式。
苏州记者依次点击使用“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时,界面上方弹出提示“微信、支付宝,收取0.6%服务费;充值费50元,服务费0.3元” 。
同时,在提示上方以较大字体注明“需50.3元”。
也就是说,黄超充值50元多付的0.3元,被系统按照充值金额0.6%的标准收取了。
地铁站服务台工作人员向苏州记者介绍,目前只能人工受理轨道交通公司发行的计次车票,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卡,且不收取手续费。被收费。 市民卡公司发行的市民卡只能在自助机上充值。
关注苏州的记者从苏州轨道交通公司了解到,自助服务机由市民卡公司设立,服务费也由市民卡公司收取。 相关问题请咨询市民卡公司。
于是,甘肃拨打了苏州市民卡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据客服人员介绍,从今年(2020年)1月1日起,市民使用微信、支付宝充值时,需要额外收取服务费,为交易金额的0.6%。 市民如果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将不会产生服务费。
客服人员表示,该服务费并非由公民卡公司收取,而是由支付平台收取。 目前,市民卡服务网点、自助设备、智慧苏州APP、智慧吴江APP、微信公众号等已实现第三方支付充值、购卡等服务。
使用第三方平台充值是否收取服务费,每个城市的政策不同。
看到苏州记者拨打了上海轨道交通公司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通过自助充值机充值不收取手续费。
南京市民卡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接到消息称,市民使用微信、支付宝充值将收取一定手续费,但目前尚未收到正式通知和相关反馈,手续费暂不收取。暂时要收费。
宁波市民卡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市民使用微信、支付宝充值时,支付平台将收取充值金额1%的手续费。 也就是说,如果你充值50元,平台将收取50毛钱作为手续费。
是否收取服务费
公民、律师有不同看法
收费50元收费30毛钱,收费100元收费60毛钱。
按每月充值200元计算,需要缴纳1.2元,即一年14.4元。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笔钱并不是一笔大钱,但对于人口超过1000万的苏州来说,却是一笔巨款。
市民对此有何感想? 看到苏州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乘客。
乘客张女士告诉苏州记者,由于她一个月乘坐地铁的次数不多,所以费用只有20多元。 “企业也要生存,收费可以理解,但最好不要收费。”
市民李女士表示,相关聊天支付软件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人们已经养成了快速支付的习惯。 “这么点钱我并不太在意,而且付费习惯养成后,我也不会太在意是否收取服务费。” 李女士说。
网络上,不少网友认为,钱虽少,但不合理。 因为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利益,所以需要一个解释。
也有网友认为,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是合理的,因为商家运营会产生成本,如果不收费,商家可能会亏本。
充值费用是否合理? 在法律界,这也是学者和律师争论的话题。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吴军认为,自助充值机是市民卡公司提供的,支付端口也是市民卡公司选择的。 从契约上看,征收对象是公民卡公司。
“公民卡公司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他们自己的合作关系,不应该转嫁到公民身上。” 吴军认为,一般购物时,使用微信、支付宝支付不需要支付手续费,这需要披露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公民卡公司之间的支付协议。
涉案当事人黄超在提起诉讼时认为,地铁站只能提供自助充值机,不提供人工充值服务,具有强制交易性质。
不过,江苏久信律师事务所于海律师却不同意这一观点。 他表示,人工充值和自助充值只是服务方式发生了变化,但自助充值机上仍然设置了“免手续费”的方式供市民选择。
“是否强制,取决于‘人工’还是‘自助’。自助机上现金支付不收取任何费用。微信、支付宝只是提供便捷服务,并不强制。” 于海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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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女生曾因票价问题起诉轨道交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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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涉及苏州轨道交通的公益诉讼已经不止一起。
2017年5月和10月,苏州大学女学生小吴两次持卡进入地铁站,但因所持地铁卡余额低于交通网络最高票价而无法进入。 (优惠价7.6元)。 站立。 为此,小吴将苏州轨道交通公司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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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黄超律师能否起诉成功呢? 见苏州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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