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自营负责人借亲戚账户炒股 亏损1万多遭罚20万
2023-04-25 03:17:11发布 浏览457次 信息编号:4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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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自营负责人借亲戚账户炒股 亏损1万多遭罚20万
由于妻子的损失,证券公司的个体户负责人违规炒股。 不仅赔了钱,还被罚款了。
9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孔殿义,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任民生证券投资交易部投资经理、方正资管投资部投资经理、股权研究部负责人。3月19日, 2020年、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5月20日,因控制利用亲友账户买卖股票,不仅损失1.3万元,还被罚款20万元。
根据以往经验,证券从业人员非法炒股多发生在经纪业务一线员工,而自营、资管、IT等部门员工炒股隐蔽性更强,也显示出违规交易时间较长、交易金额较大的特点,例如在海通资管原股权投资部刘某处罚案中,违规交易时间长达7年,累计交易金额达到146.82亿元。 但监管不断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技术手段也在不断升级。 券商从业人员仍需严格自律,确保合规。
从近期处罚案例来看,资产管理负责人、人力资源总经理、分行组织部总经理、信息科技部工作人员、一线负责人销售部、投资顾问、财富管理师、客户经理、经纪人,均因非法炒股案曝光。
自营资管负责人炒股亏损1.2万,被罚20万
根据中国证监会9月6日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孔殿义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首次担任华融投资经理;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5月20日,任方正资管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股权研究部负责人。
处罚决定书显示,孔殿义在民生证券、方正资管任职期间,先后利用其舅舅“刘某宁”等财信证券账户买卖“中信证券”、“平安银行”等133只股票,买入共有133只股票。 营业额2289万元,累计销售营业额2269万元。 期间总营业额4557万元,累计亏损1.3万元。
其叔叔的证券账户开户时,预留的手机号码是孔殿义母亲王某平的手机号码。 结合开户到最后交易日的11笔转账,共转出67.69万笔资金,其中20万笔来自孔殿义的母亲,37.69万笔来自孔殿义的母亲,10万笔来自孔殿义朋友的母亲.
证监会根据手机号下单、相关当事人描述、银证转账流程等证据,认为孔殿义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法律规定,员工不得以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构成“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化名或以他人名义。”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违反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直接或者以化名或者以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 对于股权性质的证券,依法责令处分违法持有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性质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等值以下罚款所购证券的数额将被征收;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也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结合孔殿义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孔殿义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前车之鉴,券商资产管理公司前员工被罚没收过亿
无独有偶,原海通资管股权投资部副主任(分管工作)刘某也因涉嫌冒用他人账户,于6月30日被上海市监察局开出过亿罚款。用于证券交易。
处罚公告显示券商手机没有股票,刘某任内委托下单24623笔,累计成交金额146.82亿元,获利5463.87万元。 上海证监局责令刘某依法处理违规持有的股票,没收刘某违法所得5463.87万元,对刘某处以罚款5463.87万元。 罚款和没收总额高达1.09亿元,创下近年来个人罚款的新“纪录”。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对证券公司非一线销售人员违规炒股处以罚款。 除上述资产管理负责人外,还包括人力资源总经理、分行组织部总经理、信息科技部员工等。
7月20日,宁波证监局披露处罚显示,2020年5月,曾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行业务工作的金某某通过“李某”购买“荣融”。谋源”证券账户。 “丰控股”10.5万股,成交金额128.20万元。 同年6月12日全部售出,成交价233.42万元。 扣除交易税费后,当事人靳某某获利104.92万元。 最终,宁波证监局决定没收靳某某违法所得104.92万元,并处罚款100万元。
7月13日,陕西证监局的一则行政处罚引发了业界关注。 中邮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周生虎在任期间买卖了“东山精密”和“灵医智造”两只股票。 成交金额34815元,获利3080.35元。 陕西证监局没收周正虎违法所得3080.35元,并处罚款9241.05元,共计12321.4元。
此前,5月26日,广东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广发证券信息技术部投资资管运维团队工作人员周某新利用未公开信息大举交易,汇聚交易金额1.09亿元。 最终,共罚款没收632.6万元。
一线从业人员仍是非法炒股“高发区”
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炒股、代客炒股相关处罚案件15起。 其中,涉及证券公司一线营业部人员的案件10起,其中代客理财7起券商手机没有股票,借用他人账户进行证券交易3起。 涉及券商包括国金证券、国盛证券、广发证券、天风证券、华林证券、信达证券、中信证券、湘财证券、东海证券、信达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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