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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通知

2024-11-22 07:03:17发布    浏览411次    信息编号:2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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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五届五中全会和省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科委将加强全面、多层次、宽领域的国内外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按照2025年省“先锋”“领雁”科技计划项目总体部署,现启动2025年省“先锋”“领雁”科技合作项目。关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围绕三大科技创新高地,采用竞争性配置方式,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合作项目。今年共设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和“对口支持协作项目”两类项目,具体包括“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合作载体联合研发项目”、“技术对口支持及东西方合作项目”等(详见附件)。

(二)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充分利用国际、港澳台地区、长三角地区的优势力量开展联合研究。

(三)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150万元,对口支持协作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60万元。鼓励我省单位与配套地区企事业单位合作,申请实施“科技对口支持和东西部协作工程”。根据合同约定,牵头单位可将不超过50%的财政补贴拨给当地配套合作伙伴。

(四)科技合作领域的项目不纳入推荐配额管理。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必须附有合作协议。双方必须就知识产权的归属、产品或工艺的商业化等问题提前达成共识,并有明确的分工。对口支援合作项目须出具援区驻地总部推荐信。

(五)申报单位及申请人、申报限额、经费、科研诚信和道德等详细要求,请参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省“先行者”的通知》和“领雁”科技计划项目”()

2.申请方法

(1) 在线填写表格。各申报单位须使用政务服务网络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在线填写申请。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必须签署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9月5日至9月20日17时30分。

(二)组织推荐。请各区、市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严格履行推荐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把关,报送推荐信、推荐汇总表、承诺书9月24日17:30前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咨询方式:

联系方式:0571-(项目中心)

0571-(合作处-国际合作)

0571-(合作部-对口协助)

0571-(技术支持)

附录:

2025年“领跑者”“领头雁”研发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合作指南.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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