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2024-11-05 22:01:47发布 浏览401次 信息编号:19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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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据悉,本次修订主要要求投资者参与科创板网下发行业务,并增加了持有科创板市值的要求。自2024年10月1日起,参与科创板网下发行新股的网下投资者及其托管配售对象,除满足现行市值门槛要求外,主承销商还应当要求其符合以下条件:基准日(初步)科创板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非限售A股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600万元(含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发[2023]36号)同时废止。
提高科创板持股市值要求
此次修改后,主承销商应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规定,要求参与网下发行业务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预发行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询问。基准日,其持有的非限售A股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在上海市场的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6000万元(含)以上。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封闭式基金、封闭式策略配售基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科技创新创业等主题基金和封闭式战略配售基金日均市值在1000万元(含)以上。
参与科创板网下发行业务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除符合前款规定的市值要求外,还须在发行前20个交易日经主承销商要求发行股票。基准日期(包括基准日)。 )科创板持有的非限售A股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市值在600万元(含)以上。
上述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市值不得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市值要求。
细化查询、申购相关规则
在询价和申购方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可以通过累计竞价询价确定发行价格。股票配售可以由参与累计竞价询价的对象进行,也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并向参与申购的对象配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的,拟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扣除科创板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的后续投资后,直接定价并在网上发行投资者,不安排网下发行。
主承销商应在T-1 15:30 之前录入并提交确定的股票发行价格区间(或发行价格)、网下发行数量等申购参数。网下发行数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事先确定并公告的相关原则调整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后确定。
T日9点30分前,行业管理平台自动剔除初步询价阶段报价低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下限的初步询价报价及相应的计划申购数量。发行价格区间。
新股网下申购日期与网上申购日期同一日,网下申购时间为T日9:30至15:00。申购期间,线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填写申购价格,申购价格对应申购数量,也可以根据发行价格填写申购数量。认购时,投资者无需缴纳认购资金。
(编辑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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