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饮食营养学》:详细解读与要点
2024-09-25 13:04:18发布 浏览310次 信息编号:17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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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饮食营养学》
概述
中医非常重视饮食禁忌,对临床有实际意义。饮食禁忌最早的依据是《素问·玄明无邪篇二十三》中的“五味为禁”和《素问·五藏圣乘篇》中的“五味为伤”。后世医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总结,形成了一套大家遵循的理论和学说。汉代《金匮要略·兽兽鱼虫禁忌与治法篇二十四》中说:“食物之味,合则病,损则病。合则补,损则致病。”所以用适宜的食物味道来治疗、调理,就叫食疗或食疗。不相容的食物,就叫食物禁忌或食物忌口,俗称“禁食”或“忌口”。中医根据几千年的实践,在治疗和预防疾病方面提出了不同的饮食禁忌,其总的原则就是利用食物的四气五味来调节人体的阴阳,达到治疗疾病、保健的目的。
中医早就注意到过分强调饮食禁忌会导致营养不良,因此主张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饮食禁忌。晋代医家张从政早已认识到过度的饮食禁忌是错误的,他在《儒医》一书中记载了一位久泻病人服用羊肝治愈的病例,认为病人消瘦过重、久病不愈,都是“饮食禁忌过度所致”。明代医家陈世公说:“何须禁食?莫食寒凉、硬涩、油腻之物。”清代医家叶桂也说:“食之安适,补胃之物。”这些都是主张灵活掌握饮食禁忌的例子。
中医所指的饮食禁忌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广义的饮食禁忌涉及食物与体质、地域、季节、年龄、病情,以及饮食的烹制、用法、用量等;狭义的饮食禁忌仅包括饮食和病情方面的禁忌。
患病期间的饮食限制
根据疾病的寒热、虚实、阴阳主治,结合食物的五味、四气、升降、经络等,确定疾病的饮食好坏和禁忌。
《内经》曾详细论述各种疾病的饮食禁忌。《素问·热论》第30篇除禁忌食用五味外,还特别指出:“热病不愈,食肉则加重,食多则泄泻,此之忌。”唐代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中指出:“恶疮皆愈,百日慎食,不然疮疡而愈。”
中医对患者的饮食禁忌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有系统的理论指导。根据中医文献,古代医家把患病期间应忌的食物高度概括为以下几类:生冷饮品、寒凉食物、大量生食蔬菜水果等;脾胃虚寒泄泻患者应忌食;糯米、大麦、小麦等制成的米面食物;脾虚纳呆或外感初起患者应忌食;油腻动物油、肥肉、煎炸食物、奶制品(牛奶、糕点、奶酪)等;脾湿或痰湿内盛患者应忌食。 、有臭味的海鱼、无鳞鱼类(扁鱼、大麦、带鱼、鲽鱼等)、虾、蟹、海产品(干贝、淡菜、干鲍鱼等)、羊肉、狗肉、鹿肉等。风热证、痰热证及斑疹疮疡患者应忌食。、辛辣的葱、姜、蒜、辣椒、胡椒、韭菜、酒、烟等。内热证患者应忌食。、有刺激性的食物是指可使旧病复发、新病加重的食物。除上述提到的腥、臭、辣等食物外,还有一些特殊的食物,如荞麦、豆芽、鹅肉、鸡头、鸭头、猪头、驴头肉等。哮喘、风湿病、皮肤病等患者应忌食这些食物。六大类。
另外,个别疾病,如麻疹初起时,可以适量吃些生发食物,如豆芽、香菜等,有助于头发生发,但这些都是例外。
寒证以益气温中、散寒健脾为原则,宜吃温热食物,忌生冷食物。热证以清热生津、滋阴为原则,宜吃寒凉平和的食物,忌温燥伤阴食物。虚证阳虚患者宜温补,忌寒凉食物。阴虚患者宜滋养清淡,忌温热食物。一般虚证患者忌耗气津液、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阳虚患者不宜过食生冷果蔬、寒凉菜肴、食物。阴虚患者忌食一切辛辣刺激性食物,如酒、葱、蒜、辣椒、生姜等。由于虚证患者大多脾胃功能下降,消化吸收困难,所以不宜吃油腻、煎炸、粗糙、坚硬的食物,饮食以清淡、营养丰富为宜。,实证是指病邪过实,邪气过盛。如热证寒证有实证,虚证也有虚证。饮食禁忌也要根据辨证情况标本兼治,或急治标,缓治本。只有抓住主要矛盾,才能配合药物治疗,收到良好的效果。常见的实证如水肿忌盐、口渴忌糖等,都是最有针对性的饮食治疗措施。饮食禁忌。
服药期间的饮食禁忌
清人张行云所著的《辨病食疗》一书中,在《序》中说:“病人饮食养胃气,促进药效,故饮食适宜则助药,不适宜则反成药敌。”这种认识是相当正确的。病人服用中药时,有些食物对所服药物有不利影响,应忌食。也有些食物能增强药效。《伤寒》和《金匮要略》指出,服药时忌食生冷、黏稠、肉类、面条、五辛菜、酒、乳酪、臭物等。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被我们的祖先称为“服药禁忌”,也就是俗称的禁忌。
[文献]据古文献记载,甘草、黄连、桔梗、乌梅与猪肉不相配,薄荷与鳖肉不相配,茯苓与酯不相配,鳖与苋菜不相配,鸡肉与鳗鱼不相配,蜂蜜与葱不相配,芦笋与鲤鱼不相配,白术与蒜、桃、李不相配,人参与黑豆、山楂、萝卜、茶不相配,野山药与茶不相配等。
但饮食禁忌不能绝对,需具体病情具体分析。如水肿是禁食盐的,水肿在中医中被列为五大不治之症之一,但长期禁盐有时会引起钠丢失,倦怠乏力,即低钠血症,且气血不足,病情难以好转。因此,轻度水肿患者不宜绝对禁盐。患麻疹而过度禁盐《中医饮食营养学》,则易导致营养不良。还要注意个体差异,如有些皮肤病患者,因某种饮食禁忌,经调整或制定后,改变饮食性质,即可改变其禁忌。
孕期及产后饮食禁忌
孕期及产后,妈妈处于特殊的生理阶段,饮食调理意义重大。孕期,妈妈五脏六腑经络的气血注入冲任经,滋养胎儿。这个时期,妈妈的身体常常呈现阴虚阳亢的状态,所以要忌食辛辣、鱼腥等食物,以免损伤阴血,影响胎儿。可以吃些甘凉的滋补食物。比如孕早期,宜吃清淡易消化的食物。针对孕期恶心,孕妇忌吃油腻食物。可以吃健脾和胃、理气的食物。孕中期,胎儿生长发育迅速,宜加强滋补。孕晚期,由于胎儿逐渐长大,影响到妈妈气机的升降,容易出现气滞。因此,应少吃荞麦、高粱、红薯、芋头等胀气、涩味的食物,为防止或减轻水肿,应采取低盐或低盐饮食。饮食禁忌。
孕期饮食禁忌,是指孕妇在怀孕期间应避免或尽量避免食用对胎儿不利的食物,又称“忌食养胎”。《时事病论》云:“清肠之槐花,祛寒之姜桂,祛湿之米仁……皆伤胎之品,最易误服,医者当敬而畏之。”根据食物对胎儿的不同影响,可归纳为活血食物。活血食物可活血通经,亦可引起出血流产,故孕期应忌食。这类食物主要有桃仁、山楂、蟹钳等,如《本草纲目》云蟹钳“能流活胎,死胎”。滑腻食物滑腻食物能清下气,抑制肾气,使胎儿失附,引起胎动或流产,故应忌食。这类食物主要有冬葵叶、苋菜、马齿苋、茄子、荸荠、慈菇、薏米等。如《随喜居食疗》中说慈菇“专破血、通淋、滑胎、利窍”。2、性味辛辣、热性极重的食物。这类食物不但能使胎儿生热,使孩子生病,而且助阳行火,活血化瘀,损伤胎儿,故应忌食或孕期忌食。这类食物主要有桂皮、干姜、花椒、胡椒、辣椒,还有生姜、大蒜、羊肉、麻雀肉、鳝鱼等。如《随喜居食疗》中说辣椒“多食火旺而流产”,辣椒“多食火旺而燥津,耗气伤阴,破血而流产,……故孕妇忌食”,鳝鱼“多食则生热痛,孕妇生病时忌食”。2、酒类饮料。酒类饮料,特别是浓酒,是纯阳之物,能助火生热,消胎气,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甚至造成胎儿畸形,所以孕期应忌酒类饮料及其他相关食物。孕妇还应避免食用其他食物,如海带、麦芽、槐花、龟肉等,因为海带能软化、溶解肿块,麦芽有催产、流产的功效,槐花则会导致流产。
孕妇产后,体内有瘀血,不宜吃酸涩食物,如乌梅、莲子、荸荠、柿子、南瓜等,以免妨碍恶露的排出;也不宜吃辛辣发散或利尿的食物,以免加重产后气血虚弱的状况。
中医认为“产后妇女必虚弱”,产妇多有阴血亏虚,或血瘀等症状,另一方面产妇又需要用乳汁喂养婴儿,因此产后饮食原则应以阴阳气血平衡为原则,尤以滋阴养血为宜。可吃甘凉性杂粮、畜禽肉蛋类及奶制品,慎食或忌食辛辣燥热伤阴、生发性食物、寒凉性食物。【文献】《饮食正要》中说:“母不宜哺乳过冷,母不宜哺乳过热……哺乳期母亲应忌食寒凉性食物,以免引起病痛。” 《宝应嘉密》云:“哺乳之母,当节制饮食,慎七情,调六气,养太和。因母健,子健,母病,故护婴者,必先护母。凡酒面肥甘,辛辣之物,瓜果生冷之物,皆应禁之。”总之,古人对孕期、哺乳期饮食十分重视,并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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