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 刀郎《罗刹海市》歌词解读及三个英译本评析
2024-09-19 01:05:46发布 浏览293次 信息编号:17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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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 | 刀郎《罗刹海市》歌词解读及三个英译本评析
标题: 罗刹海城
歌曲翻译:
这
陈译:
赵译文:
公平的
评论:
刀郎的《罗刹海城》取材于蒲松龄文言文小说《聊斋志异》同名小说。原文中,罗刹与海城是两个地方。作品描述的是一个模糊的国度,那里的人以丑为美,那里的世界完全颠倒。歌词中刀郎提到了蒲松龄笔下的奇异国度罗刹,一个黑白颠倒、以丑为美的地方。海城更像是蒲松龄眼中的乌托邦,而刀郎并未提及这一点。
三位译者均放弃了汉语拼音,采用了源自梵语的拼音。据维基百科记载:“A(:и п ॑क्षसः,rā́kṣasaḥ;,或)是恶魔,或在印度语中。也是人(“Nri-”、“”)或。A是,而a在人形中是-。”不同的是,三位译者分别采用了、和Fair。Denis CH Mair译本将蒲松龄原著《罗刹海市》译为“The and the Ocean”,似乎更忠实于原文。由于歌词中不涉及“海市”,三个版本都只翻译了前半部分。宋译本直译,陈译本借用,赵译本则将其创译为Fair。往东两万六千里肯定是位于太平洋上的一个岛国,所以陈氏的翻译也说得通。只是“公平”离歌词主旨有点远,原歌词好像不是指公平或,而是指罗刹国的种种乖僻状况。个人还是比较喜欢用或。
原来的:
罗刹国位于东边 26,000 英里处
穿过七划三寸黄泥地
歌曲翻译:
从,行驶26000英里,
和蛟海,他是三寸泥地。
陈译:
距此13000公里以东。
七和海洋很小。
赵译文:
- 以东六毫千克,
从七门、火焰海到马什大陆
评论:
笔者了解到,前两句解释了罗刹国和黄泥地的地理位置,三位译者对此的处理各有不同,有的在内涵上忠实于原文,有的在文字上忠实于原文,有的则“创造性地叛逆”。
首先,三位译者对“二万六千里”的翻译差异很大。地球赤道半径为6378.137公里,赤道周长约为40076公里。将“二万六千里”译成26000英里,不符合常理。26000英里=13000公里,约20800英里。26000英里==83200里。因此,宋译本的处理不够忠实原文。另外,赵译本中的毫公斤似乎不太准确。毫的字面意思是“千分之一”,公斤(千克)更多是指重量单位,公里则多为km(公里)。关于这个数字的翻译,我认为陈译本是最忠实、准确的。
第二句“过气冲、交海三寸黄泥”则充满隐喻,借用了中医术语气冲、交海、三寸等。“气冲”是指人体消化系统具有门户功能和形态的七个要穴,统称气冲门。“三焦”是中医对上、中、下三焦的统称。“三寸”和“黄泥”是指脐下三寸的关元穴,因为这个穴位叫黄庭、泥丸地。
根据《山海经》的记载,地球就像人体的生命体,五大洲对应人体的五脏六腑。据此推论,“黄泥地”位于人体隐秘处,暗示着地球遥远的一隅,似乎也合情合理。个人认为,陈氏此处的“”译法更为形象。
因为是抒情诗,短短一行诗意地呈现中医的全部内涵几乎是不可能的,译者必须做出一些取舍,保留其象征意义,不宜过于直译,单纯音译等于没译。值得一提的是,“七冲”不是专有名词,而是七门的统称,所以这句话不宜直接译成大写;另外,“七门”和“火焰海”作为专有名词,也不宜大写。
这句话中,三位译者都做了一定的取舍。比如,他们都把“三寸”译成了“小处”,没有一位译者把它当做人体的关元穴,这一点值得称赞。黄泥地本意是指人体的某个部位,三位译者基本都是直译的。也有人主张把黄泥地直接译成粪土之地。上述三种译法中,宋译的三寸译法显得过于直译。另外,赵译本没有动词,这似乎……
笔者还认为,《过七冲》中的“过”做介词比做动词更好,它的本义似乎不是指马季历经风雨终于到达黄泥滩,因为马季直到文章后面“从西边来了一个少年,名叫马季”才出现。
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黄泥地和罗刹国的逻辑关系。是黄泥地=罗刹国,还是黄泥地是罗刹国的一部分,还是罗刹国由黄泥地组成?译者在开始写作之前,似乎需要理清逻辑关系。
原来的:
只因为那里有一条河
河流穿过沟沟营
歌曲翻译:
那里就有一条伊丘河。
河水滢滢。
陈译:
有一条伊秋溪
一个 Go-Go 营。
赵译文:
只为 Seem 团队的流动
积极进取
评论:
这两句歌词的难点在于对“一丘之貉”和“飞营狗勾”这两个中文词语的处理,这个很难,如果要讲清楚它的内涵,恐怕要写很长的一段话。宋译本是忠实的音译原文,原文的隐含意义完全丢失,很难称得上是好的翻译。陈译本和赵译本都曾尝试翻译它的内涵,但还是不够好。赵译本押韵好,一丘河和勾勾营颇有创意,但句子结构也难于传达含义,勾勾营和陈译本的“飞营狗勾”都难以传达原文的内涵。另外,在句子结构的选择上,宋译本用了两个独立的句子(Just…和the river flows下面没有因果关系,在这里有点牵强),而陈译本用了连接句。在句子结构的选择上,笔者更倾向于陈译本。
原来的:
苟苟英家的叉杆叫马虎
十里花田有个昵称
歌曲翻译:
Ying 中的 in 是 Mahu。
他有 。
陈译:
营地的头领是驴子基,
大名鼎鼎的
赵译文:
Go-going 是驴子
她在游戏中成名
评论:
这里的难点有“恰干儿”、“马虎”、“花场”、“回明”等。“恰干儿”过去是指妓女的保护人,一般是其丈夫,引申为对幕后老板的嘲讽称呼。“马虎”是“鲁”字的分解;“花场”是指情场,俗称妓院、妓院。回明是,的意思。
宋译本仍保持了直译(音译)的特点,非常忠实于原文。但将马虎译成“Mahu”无法与后来的“马虎是驴”对应,意义完全丧失。相较之下,陈、赵译本则发挥了译者一定的创造性、控制力和主观性,还运用分字法将马虎译成Don Key,达到形式统一,这是灵光一闪,尤为可贵。笔者想补充的是,Don Key能否写成Don Kee,更符合英文姓名的书写习惯?后来文本中的Chi Ken能否也写成Chee Ken?
从下文可知,“恰干儿”是女性,所以宋译本用了“和”字,这是错误的翻译。
宋陈二人都用了“花场”这个词,比较直白,其实也可以考虑用“花场”或者“花场”,好像在色彩上会好一点。
宋译直接译为“有胡名”。其实原文不一定是这个意思,很可能是名声大噪的意思。fame一般是褒义的,但这里的应该接近贬义。这里我比较同意陈译,就是中和一下,用big name,a之类的。
陈译文中的这个词可以删去,如果觉得太直白,可以考虑改一下,比如a big name among(,hoons or men)等。赵译文中的“in the game”虽然和前面的“fame”押韵,但并不清楚具体指代的是哪款游戏,比较容易让人混淆。
原来的:
她的肩膀旁边有两只耳朵,鼻子上有三个洞
在你开始说话之前就转过身去
歌曲翻译:
她有两只耳朵和三个洞的鼻子。
,她转过屁股。
陈译:
她有耳朵和三只
嘴巴,她就会转过身来。
赵译文:
她的耳朵和鼻子有三个洞
当她要过去的时候,她转过身来
评论:
这两句中文意思清晰,三位译者处理方式不同。宋的“耳”似乎太字面化;陈的“耳”则太自由。我觉得耳朵、耳朵、下到耳朵都是可选的;另外,“嘴”可以改成更简洁明了的词。赵的“她耳朵-,鼻子三个洞”非常简洁朗朗上口;只是后面“as she's to pass”中的“pass”与主句中的“ass”押韵,但其意义却令人费解,似乎押韵损害了意义。
原来的:
我每天都蹲在窝里产卵
老粉丝大多以为他们是鸡
歌曲翻译:
她每天都回到窝里孵蛋。
在她的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里,她是一只这只粉红色的老鸟。
陈译:
她整天呆在棚子里孵蛋。
这只油嘴滑舌的驴子是一只母鸡。
赵译文:
她如此鲁莽,坐在那里孵化
嘴唇,她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她是一个
评论:
这句话不难理解,简单来说就是驴以为自己是鸡。但三位译者处理方式不同。宋译本中nest一词主要指鸟的窝。我觉得chen译shed更准确,因为驴多住棚;cot一词也可以考虑。其实蹲还有一个更简洁的表达,sit on eggs。既然驴其实就是驴,用squat更好。能不能译成蹲在蛋上?三位译者对“老粉嘴”的处理方式意见不一。“粉嘴”一般指圆滑的舌头。如今的“老粉嘴”是指用华丽的词藻侮辱人,也可以指侮辱或说人坏话。这个词源于旧时妓院老板的名字,但现在已成为贬义词。宋译的pink-beat应误译为pink-beak,鸟嘴为beak;赵译本只是直译为lip;陈译的glib-更接近原意。赵译本中的“so rash”是加译,译者的翻译主要基于音节的考虑。
原来的:
马主人不知道自己是一头驴子
这只鸟不知道自己是一只鸡
歌曲翻译:
那个 Mahu 不知道他是一名。
虽然不知道她实际上是一个。
陈译:
她不知道自己是一名。
这只鸟 Chi Ken 不知道他是一只。
赵译文:
那只驴子不知道自己是
那个 Chic Ken 不知道她是
评论:
这句话不难理解,无非是拆字游戏。宋译本用音译马户,未能传达原文意思;陈、赵二译本均摆脱原文读音相近的束缚,用拆字法取相近之义,充满创意,可以说是“创造性的叛逆”,可以说比较忠实于原文。另外,宋、赵二译本均用that来翻译“那马户、那又鸟”中的“那”字,笔者认为没必要,可以直接用人物名,或者加定冠词。从上下文看,马户应为女性,所以中文原文中的“他”很可能是谬误。这里我比较赞同陈译本。
原来的:
妓院一直很优雅
自古以来,岳父都是有好名声的
歌曲翻译:
在 是 。
自古以来就喜爱美好。
陈译:
化上精致的妆容。
渴求名利。
赵译文:
在舞台上,她扮演
他行事的力量
评论:
这句话的难点在于“苟兰”这个词。三位译者基本都用了比喻性表达,比如舞台。当然,我觉得也可以考虑用-这样的词。宋译太过直译,有点累赘。值得一提的是,陈译用了拟人化的表达。赵译值得商榷,因为原文指的是一种普遍现象,而不仅仅是马户;这里我觉得she plays(单数)不合适,应该用复数。赵译的涵盖面比较广,押韵处理值得称赞。
原来的:
从西方来了一个年轻人,他叫马季。
美丽而潇洒的中国儿子
歌曲翻译:
从西方来了一个年轻人,名叫马季。
年轻、温文尔雅,是一位。
陈译:
一个来自西部的小伙子叫马季,
,,唉呀。
赵译文:
从西边来了一个年轻人,他是新郎
所以,一个男孩
评论:
此句宋译较为直译,句式结构较为松散;陈译略为紧凑,但陈译用了古字,为通俗起见,建议改一下。赵译比较灵活,用了倒装句,但Groom这个词不太合适。Groom是“骑兵”的意思,原文没有写出马季是骑兵。另外,陈译用了fella、lad等口语化词汇,比较灵活恰当。
原来的:
只为他人,扬帆大海,搏击风浪
龙在危险的急流中徘徊,最终来到了恶劣的土地
歌曲翻译:
就在人海茫茫、风浪滔滔的彼岸,
他像穿鞋一样陷入了罪恶之地。
陈译:
他是风和浪,
涉水而入。
赵译文:
正义、人类和海洋
一个
评论:
宋译本意义太小,马季可能在商船上历尽千辛万苦,最后流落到罗沙黄泥地。宋、赵译本将陇右直接译为“龙游”,似乎不妥。“在这个成语中,陇指人,游指行走,险滩指艰难险阻,比喻一个人或群体面临各种困难和困境,犹如在险滩中行走。陇右险滩流罗厄地,比喻一个人或群体陷入困境,处境艰难。流罗厄地:比喻被困在恶劣的环境中,失去生活的尊严和自由。”因为有一个“”,在西方语境中,最好不要翻译。赵译本在这里还是一个“”,不构成句子,应该改为“的”。另外,陈译本直接体现了前文所说的“恶地”。至于这三个译本,笔者更喜欢陈译本。
原来的:
他看见这个罗刹娑国,总是天翻地覆。
马虎喜欢听鸟儿的歌声
歌曲翻译:
他发现这一切正在发生。
Mahu 喜欢听 Nayou 鸟的歌声。
陈译:
他经常发现。
唐吉诃德。
赵译文:
他看到了一切
Don Key 喜欢 Chic Ken
评论:
此句宋译存在明显缺陷:时态不一致,Nayou bird(应为bird)。 down 应为 down or, or, or 值得商榷。Up 似乎与 down 有一点不同。
原来的:
半夜公鸡的啼叫预示着黎明
半边门楣饰满真爱
歌曲翻译:
母鸡在黎明时分啼叫。
真正的放在半扇门上。
陈译:
母鸡啼叫。
其中一半都是真实的。
赵译文:
母鸡在黎明啼叫,
确实有,摆在半开的
评论:
这句话,曹(hen)姬思晨三位译者都理解得很好,但处理方式略有不同。到底是the hen还是hens?作为罗沙国的普遍现象,我觉得用复数hens比较好。这句话翻译的难点在于后半句,“半扇门楣真情框”,“‘半扇门’,古时指私妓,妓院里不接待客人,门半开,人靠在墙上嗑瓜子,人来了目光一交,就被领进去,俗称半扇门”。这里是不是泛指/-?可以说三位译者处理得不是很好,有的理解得不是很好,也有硬译的现象。“真情框”很形象,不同的人理解也不同,我觉得很难翻译得形象。
原来的:
红色的翅膀和黑色的皮肤
绿绣花鸡冠配金蹄
歌曲翻译:
有红色的翅膀和黑色的皮肤,
带有绿色和金色。
陈译:
翅膀为红色,屁股皮染成黑色;
梳子是绿色的,蹄子是金色的。
赵译文:
红色的翅膀,黑色的皮肤,
绿色的鸡冠,金色的蹄子
评论:
三位译者对这句话的处理各有不同。在句子结构上,宋译本采用“有”结构,陈、赵译本则采用短语结构,简洁对句,适合吟诵。在词语选择上,三位译者差别不大,陈译本采用定语后置,赵译本采用定语前置。
原来的:
但煤蛋生来就是黑色的。
无论你怎么洗,它还是很脏。
歌曲翻译:
但煤球天生就是黑色的。
无论怎么洗,它们都还是很脏。
陈译:
但煤炭里里外外都是黑色的,
不管你怎么洗它们。
赵译文:
但是煤炭是黑色的,黑色就是煤炭
不管你怎么洗它,它都只是脏东西
评论:
这句句子不难,三种译法基本可行。宋译本舍弃了主语“你”,用了重复的单词“洗”和“洗”。但笔者认为,born中主要用于生物,那“born”是否可以简化?“煤蛋儿”的三种处理方式都可以。宋译本可以省略吗?陈译本和赵译本都体现了一定的准确性,赵译本甚至用了回文。但笔者认为,陈译本中的“no how you wash them”可以简化为“no how”。赵译本中的“shit”有些不雅,在歌词中显得格格不入。
原来的:
画厅里怎么会有猪和狗?
鞋拔子是从哪里来的?
歌曲翻译:
猪狗怎么能闯进大厅呢?
怎能像玉如意那样有用呢?
陈译:
猪和狗是怎么混在一起的?
鞋拔总不能当玉如意用吧。
赵译文:
狗和猪可以跳舞吗?
脚趾怎能托起一朵玫瑰?
评论:
本句中,“猪狗”在宋译本中译为单数,陈、赵译本中译为复数。笔者赞同使用复数,因为这是普遍现象。赵译本中的“舞一舞”和“脚趾托起一朵玫瑰”令人费解,原文中没有舞蹈意义。本句中“华堂”应译为“华堂”,陈译本似乎不妥,译为“如意”或许更为合适。如意应为玉如意,用音标法即可翻译;赵译本直接抛弃这一文化意象,显得过于自由。
原来的:
爱情有自己的心,有自己的好与坏
一百种爱情里有千万种坏事
歌曲翻译:
爱情是一颗心,但心可以是好的,也可以是坏的。
一种爱也有一种方式。
陈译:
爱源于心,心可善可恶
爱并以形式存在。
赵译文:
井水可能会涨到地狱
井的转地狱
评论:
此句为拦路虎,各有千秋。宋译本坚持直译,对“爱”字作了详尽解释,但这种处理过于冗长,不宜吟诵。陈、赵二译本均按自己的理解翻译或创作,尤其赵以韵取胜,但“爱”本身的意义已不复存在,且有一定程度的因韵而失去意义。陈的创作译本在把握度上稍胜一筹,但能不能改成恨?如“爱恨皆有形式”。
原来的:
女人是好的,但不是全都是好的
还有黄蜂的尾针
歌曲翻译:
女人的 和 儿子的 放在一起可以形成 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 就是好的。
黄蜂的尾巴上也有。
陈译:
女人虽好,但不行。
有些是黄蜂
赵译文:
M-Aid 制造女仆,但并非一切都做得很好
黄蜂有刺
评论:
此句亦为文字游戏,要译好并不容易。宋译本将词语逐字解释,显得过长,且女子与黄蜂并无关联。陈译本与赵译本充分发挥创造力,另辟蹊径。陈译本完全放弃分词,赵译本则在分词上下功夫,效果可圈可点。但赵译本对黄蜂的翻译似乎与上句无关联,且上句未提及定冠词黄蜂,难以理解。陈译本将两句连在一起,用黄蜂来比喻某些女子。三者之中,陈译本的可读性略高一些。
原来的:
西方的欧洲钢铁公司有一个老板
维特根斯坦
歌曲翻译:
在西方,有一种钢铁。
。
陈译:
钢铁集团的老板
有一个儿子名叫
赵译文:
西部的钢铁老板
有一个儿子
评论:
这句话不难理解,三位译者处理方式也差不多。有一点值得说明:“西”和“欧洲”只能译一个,全译是多余的。“欧钢”值得仔细看,能解释一下具体的公司名称吗?
原来的:
他说马、驴、鸟和鸡
马的主人是驴还是驴是鸡?
歌曲翻译:
他谈到了 Mahu 和。
Mahu 是 a 还是 aa ?
陈译:
他是 Don Key,也是 Chi Ken。
谁知道 Don Key 是 还是 ?
赵译文:
他说:“Don Key——,Chic Ken——”
那是驴子还是小鸡肯
评论:
这句话无非就是一个拆字合字的游戏,宋译本根本体现不出拆字的玩味内涵,陈译本和赵译本都很好,而且译文朗朗上口,真是好译本!
原来的:
那只驴是一只鸡,那只鸡是一只驴
那只鸡是驴,那只驴是鸡
歌曲翻译:
那是一个,那是一个。
那是一个,那是一个。
陈译:
是 或者是 。
是 或者是 。
赵译文:
那是,那是,
和
评论:
这个句子比较简单,三个人的区别就在于that和the的用法,好像定冠词the比that好用。
原来的:
那匹马家和鸟
这是我们人类的根本问题。
歌曲翻译:
那马虎和油鸟
是我们的。
陈译:
和事
是一个那个。
赵译文:
那只驴,奇克肯
是我们男人中的一员
评论:
宋译本采用音译策略,赵译本仍采用分字策略,陈译本则恢复原形,并增加了一个属词thing和一个动词。另一个不同之处是that的使用,笔者认为最好省略that。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三译本基本准确,各有千秋。总体上,从翻译手法上看,宋译本偏向直译,陈译本偏向语义+书面,赵译本偏向创意+书面。从篇幅上看,宋译本稍长,陈、赵译本篇幅适中;从内容上看,三译本不同程度存在理解不够的问题,语法上也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在韵律处理上,赵译本有可喜的创新,略胜一筹。从准确性上看,偏向直译的宋译本似乎更准确。从表达水平上看,陈译本似乎最好。
翻译本身对不同的人来说是不同的,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必然会呈现出不同的译文;对于文化内涵丰富、被称为隐喻天花板的《罗刹海城》歌词更是如此。译者无论是意译、笔译还是创意,都有一个度的问题。如何把握这个度,是艺术层面的事情。既然译者有“叛逆者”和“带枷锁的舞者”的美誉,就意味着创作的灵活性是必须的。译者要在狭小的空间里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力求呈现出优美的舞蹈。以上三个译本中,不乏精彩的文笔,如Don Key、Chi Ken等。
以上是作者根据对原文的理解,单纯从语言学层面对《罗刹娑婆》歌词翻译的粗浅分析,几乎没有涉及节奏、音节、韵律等要素。由于能力有限,作者分析得不够全面。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原译者和广大翻译爱好者谅解。
--- 2023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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