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公司“包年卡”欺诈案法律评析
2024-01-14 15:03:05发布 浏览448次 信息编号:9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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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公司“包年卡”欺诈案法律评析
——中国联通宽带套餐卡诈骗案法律分析
友士联律师事务所王政律师
近日,我在报纸(京华时报2月11日版)上看到一则报道,称多名联通CDMA上网卡用户购买宽带套餐“年卡”被骗。 不禁对这些被骗的用户表示深深的歉意。 对于中国联通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我感到有些不解。 正是这种不公正感和难以理解的困惑,促使我愉快地写下关于中国联通CDMA上网卡销售中的客户欺诈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一些法律思考和分析。 中国联通用户应表达不满; 同时,也希望中国联通为了自身的信誉,主动考虑给这些受骗的用户一个妥善的解释。
一、相关案例介绍
2006年2月7日,包括梅先生、田先生在内的多名联通CDMA上网卡用户发现自己因欠费而无法上网。 他们的上网卡大部分是一两个月前通过淘宝从一位自称“亚燕美罗”的卖家那里购买的,也有一些用户是通过eBay从一位自称“程家达”的卖家那里购买的。 从“女”卖家处购买。 当时,卖家在宣传资料中称,该上网卡为“掌上宽带套餐”,并提供两种选择:一是在北京不限时、不限流量,外地每月50小时漫游时间,另附赠套餐。年费套餐1200元。 (自激活之日起共13个自然月); 二是全国漫游,不限时长、不限流量,包年1500元(自开通之日起共13个自然月)。 而且,卖家在宣传资料中的注意事项中明确注明:团体客户咨询电话; 当出现使用问题无法解决时,请致电10010或大客户代理解决。 由于是网上交易,几乎所有用户在购买这张上网卡并付款前,都曾拨打过中国联通10010免费咨询热线,查询“掌上宽带套餐”是否为“年卡”,是否已在网上激活。电信网络。 确认。 另外,上网卡通常是通过快递公司交付给用户的。
出人意料的结果是,这些卡用户交完全年的上网卡费用后,刚使用一两个月就被告知因未缴费而暂停网络。 据网上初步统计,类似用户有400多个(实际数量可能更多)。 更奇怪的是,当这些用户向中国联通反映上网卡多付问题时,中国联通的答复是:中国联通从未推出过“CDMA年上网卡”。 对此,中国联通经内部调查证实,一位名叫任某的客户携带了其所在单位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任某向中国联通提供的单位名称为北京维普视讯有限公司) .)以及正规渠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中国联通营业厅已办理一批预付费手持宽带UIM上网卡单位用户,包月资费为198元、298元。 他们需要向中国联通缴纳每月198元或298元的使用费。
其他可以确认的事实是:这些用户使用的上网卡是中国联通通过正规渠道销售的198元和298元月费的手持宽带UIM上网卡(即CDMA上网卡)。 中国联通按照团购卡方式可以以198元或298元的价格出售CDMA上网卡。 也就是说,任何一家公司,只要购买一定数量的卡,就可以用298元的年总费用3600元。 套餐卡价格1500元/年甚至更低即可购买。 这些被骗用户实际支付的是一年的上网费。 此外,中国联通也是第一个知道自己销售的“上网卡月卡”被当成“年卡”来销售的。 但在接到部分用户投诉后,其接待中心工作人员并没有及时向相关司法部门报告这一事件。 不少用户在1月底与CDMA上网卡卖家协商,确认卖家仍在北京。 但进入2月份后,很快就失去了联系。
二、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一)中国联通推出的198元或298元CDMA上网卡是商品还是服务? 从CDMA上网卡的物理属性来看,CDMA上网卡中存储的信息具有激活联通手机上网的功能,并具有为接受网络提供商服务提供充值或付费的功能。 也就是说,这种上网卡本身就是一种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商品。 但从CDMA上网卡的价格和销售目的来看,CDMA上网卡只是接受网络提供商提供的服务的凭证,相当于“入场券”或“门票”的性质。 该价格实际上是电信网络提供商提供互联网服务的价格。 上网卡本身具有赠品性质,其本身的商品属性被电信网络提供商提供的上网服务的服务属性所吸收。 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CDMA上网卡时,除了与CDMA上网卡销售商建立上网卡销售合同外,更重要的是与中国联通(电信网络提供商)建立电信网络服务合同。
(二)利用网络销售产品或者服务以及对所销售的产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就本案而言,如果CDMA上网卡广告商(可能是卖家)仅在淘宝网、易趣上发布有关CDMA上网卡的虚假促销信息(将“月卡”称为“年卡”),且通过线下电话或信件(含电子邮件)确认后达成具体交易,且支付方式也在线下进行,则CDMA上网卡广告主的违法行为达到严重程度(如违法收入金额(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的发布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不符合犯罪条件的,按无效合同处理。 CDMA上网卡卖家在淘宝、易趣上发布有关CDMA上网卡的虚假促销信息(将“月卡”说成“年卡”),具体交易由网络运营商提供 如果交易是通过网上完成的在电子商城支付时,CDMA上网卡卖家违法行为达到严重程度(例如违法所得金额达到一般诈骗金额、个人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上)单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此处合同以“电子合同”形式表现)定罪处罚; 不符合犯罪条件的,按无效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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