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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皖农产办函[2016]3号的通知

2023-12-26 23:00:38发布    浏览443次    信息编号:9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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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皖农产办函[2016]3号的通知

马鞍山市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安徽省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

皖农办通知[2016]3号

县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龙头企业“A级团队”、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监测调整和认定评选工作的通知》 (皖农办函[2016]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请一并实施。

一、关于省级龙头企业监测调整

1. 监控和审计。 各县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皖农办[2016]3号文件制定的《省级龙头企业动态监测规范条件》,对本辖区省级龙头企业进行重新监测和审核。认真负责的态度。

2.调整工作台。 县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在监测审查的基础上,对不符合标准条件的龙头企业进行淘汰,并以淘汰1家、更换1家的方式等额申请。

3.市级审查。 市农委将确定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县级审核通过、市级审核不合格的,市级将收回配额,并在全市范围内安排补发申请。

二、关于申报省级龙头企业“A级团队”

在省级龙头企业监测调整的基础上,各县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按照皖农产[2015]6号文件要求同步申报。 申报材料要求与省级龙头企业相同。 无需重复提供申请文件。 只需在申请文件和申请正文上注明申请龙头企业的“A级团队”即可。

三、关于申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

1、根据皖农产[2015]13号文件要求,按标准条件申报。

2、根据市农委农政策[2016]10号文件要求,申请省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必须取得市级示范联合体。

四、相关要求

1.县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于3月10日前汇总省级龙头企业监测、省级龙头企业“甲级团队”申报、省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材料,正式报送市。 COA。 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出具电子文件。

2、严禁弄虚作假,对审核中发现的提供虚假材料等不实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联系人:市农委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郭长兴(电话: )、荣阳(电话: )、翟艳(电话: )。

附件:关于开展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甲级班子”、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监测调整和认定评选工作的通知

马鞍山市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代表

2016 年 2 月 15 日

皖农办函[2016]3号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级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A级团队”

关于监测调整和认定甄选工作的通知

市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有关部门:

为加快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有效发挥省级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等业务中的作用经济部研究决定,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甲级团队”监测调整和认定评选工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总体思路

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为总起点,探索品牌经营的产品生态系统、联合体组织的企业生态系统、复合循环利用产业提出了符合我省生态系统三位一体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 创建一批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主体,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并用契约形成要素、产业和利益,是紧密相连、集生产、加工、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综合体。 加快要素聚集,打造集群全产业链、品牌全价值链、组织全主体链、信息化全创新链、共赢全效益链,增强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二、评选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13]38号)

2、《关于公布安徽省政府职权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皖政[2014]76号)、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质认定流程图省农业委员会

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44号)

4、《安徽省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关于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团队”的实施意见》(皖农工[2015]6号)

五、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粮食局、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遴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农办[2015]13号)

三、评选条件

(一)省级龙头企业动态监测调整标准条件

按粮油、畜牧业、特产类(含茶叶、茧丝、中药材、林业、水果、水产、蔬菜、棉花等)行业类别分为生产类、加工类和服务类别。 每个类别的行业公司确定不同的选择标准。 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单独考核。

1、主营业务收入

(一)粮油类:生产类年销售收入1.5亿元以上,加工类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服务类年销售收入150元以上万元。

(二)畜牧业:生产类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加工类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

(三)特色品类

茶叶类:生产类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以上,服务类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以上。

蚕丝:​​年销售收入超过7000万元。

中药材:年销售收入超过8000万元。

皮棉类型:生产型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加工型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服务型年销售收入1.5亿元以上。

水果:生产类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加工类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服务类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

水产品:生产类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加工类年销售收入1.5亿元以上。

蔬菜:生产类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以上,加工类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以上。

棉花类:生产类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加工类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

(四)电子商务类: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

2、固定资产:龙头加工企业2000万元以上,龙头服务企业1000万元以上。

3、利益联动:通过向联营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引进现代生产要素,促进各类种养殖经营主体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龙头企业自建原料生产基地或通过合同、订单采购原料,占比超过50%; 去年农民人均务农收入增加1000多元。

4、企业经营情况:主营业务突出,经营正常。 企业效益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亏损。

5、企业诚信:公司诚实守信,不存在故意拖欠银行贷款、逃避银行债务等不良信用行为; 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 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为A级或B级企业; 企业被工商认定为A级企业,企业建立健全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企业无走私违法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记录; 企业按标准生产,未发生任何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计量违规,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 评估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自身责任引起的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诉讼案件; 商业企业经营者无过失,消费者投诉赔偿率100%; 生产企业无重大质量投诉。

6. 公司主要产品竞争力:在省内同行业中,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品牌创建、新产品开发能力处于领先地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企业质量管理:企业拥有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并通过了HACCP或HACCP等管理认证; 标准规范健全,相关产品已获得国家法定部门的生产许可证认证;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卫生事件。

8、企业员工素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应达到5%以上; 重要生产岗位的工人一般应当经过职业技能培训; 国家有认证要求的岗位,在岗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团队”的评选,按照万农产[2015]6号文件要求的评选条件执行。

(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的评选,按照文件(皖农工办[2015]13号)要求的评选条件执行。

4. 声明

(一)省级龙头企业动态监测调整。 2014年,我们组织了省级龙头企业监测。 监测结果和公示反映,各地监管不严,部分企业规模小、经营状况差、诚信度低,个别企业濒临破产。 很难统一识别它们。 今年,立足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适当提高省级龙头企业的标准和条件。 各地将严格按照规范条件对所有企业进行重新监测和调整,对不符合规范条件的要予以淘汰。 各城市总数不变,淘汰1家企业,由同等数量的申请者替代1家企业。 对市级审核通过但省级审核未通过的,省级将收回配额,不再安排替代申请。

(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团队”。 各市在监测调整省级龙头企业的基础上,按照(皖农产[2015]6号)文件要求同时申报。 地点没有限制。 申报材料要求与省级龙头企业相同。 无需重复提供申请文件。 只需在申请文件和申请正文上注明申请龙头企业的“A级团队”即可。

(三)省级示范性现代农业产业化综合体。 根据文件(皖农产[2015]13号)要求,应当按照规范条件提出申请。 (名额不限,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四)申请材料。 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龙头企业“甲级团队”申报材料见附件1。省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材料按照安徽农产品[ 2015年]第13号。

5. 遴选程序

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动态监测调整、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团队”认定和评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均以市级评审为依据。

(一)声明或者申请。 省级龙头企业、省级龙头企业“甲级团队”、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表格,并附年度审核报告。 报告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市级评审推荐。 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省级龙头企业、省级龙头企业“甲级团队”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 各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正式审核报告。 并向省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报告。

(三)省级评审。

1.财务审计。 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

2.部门审查。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主导产业部门进行全面审查。

3. 现场评估。 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评估。

(四)征求意见。 对申报省级龙头企业、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团队”、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组织来自税务、环保、质监、金融、公安、检察、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征集以及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的意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社会宣传。 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接受监督。

(6) 批准。 经省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批准。

(七)公告。 省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发文公告。

六、纪律要求

(一)各级农业部门和主导产业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评选工作。

(二)出具审计、审阅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将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审核过程中发现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三)各级农委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全程参与监督,并向举报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通报纪律要求。 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热线,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七、相关事项

(一)各市要完成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动态监测调整、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团队”认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评审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工作。 2016年3月28日前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评审。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工作。

(二)企业变更名称的,需说明更名原因以及企业主营业务、资产是否发生变化,并附工商部门变更登记、农业主管部门。

(三)省属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地市农业产业化部门负责监测和报告。

(4)联系人:杨亚明(电话:-)、徐大文(电话:-); 电子邮件:

附件:1、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2-1. 2016年度省级龙头企业申报表(按行业类别)

2-2. 2016年度省级龙头企业申报表(分县(市、区))

2-3. 2016年省级监测淘汰龙头企业名单

3、2016年度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申请表

4-1. 2016年度省级龙头企业“A级团队”申报表(按行业类别)

4-2. 2016年度省级龙头企业“A级团队”申报表(分县(市、区))

5-1. 2016年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请表(按行业类别)

5-2. 2016年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请表(分县(市、区))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 年 2 月 4 日

附件1

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介绍(1500字以内)。

3、2014年度、2015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原件及复印件、附注、会计报表须逐页盖章或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4、2015年月度或季度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5、2015年度经主管税务机关签字并盖章(加盖行政印章)的各税种免税证明或免税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6、2014-2015年新增固定资产产权信息(包括新增固定资产清单、购建合同、购建发票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决算报告、验收报告、产权复印件权利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7、2014-2015年度新增资本公积金说明及会计资料(包括评估报告、产权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8、2015年度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各月纳税表复印件。

9、2015年各月电费发票复印件。

10、2015年货运发票复印件。

11、土地出让合同、原材料订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附相关人员电话、身份证号码);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标准化规模示范场批准文件复印件。

12、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农村管理部门出具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证明,内容包括带动方式、利益机制、带动农户数量、人均收入增幅等。农民人均收入。

13. 相关部委、省认定的科技成果、专利或证明材料;

14、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系统查询)。

15、纳税信用等级、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工商认可证书或证明材料等。

16. 如实填写《2016年度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表》。

申报企业提供的需退回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分别装订,经审核后退回原件。 所提供的信息及不需要返还的复印件均装订在申报表中。

附件2-1

2016年度省级龙头企业申报表(按行业类别)

(市农业产业化部门盖章)

序列号

行业类别

公司名称

是否新增

附件2-2

2016年度省级龙头企业申报表(分县(市、区))

(市农业产业化部门盖章)

序列号

县(市、区)

公司名称

是否新增

附件2-3

2016年省级监测淘汰龙头企业名单

(市农业产业化部门盖章)

序列号

县(市、区)

行业类别

公司名称

附件3

2016年农业产业化

省级龙头企业申报表

(覆盖)

申报企业:(加盖公章)

市报告部门:(盖章)

申报日期:

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基本信息表

公司名称

所有权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名、手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网址、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及信用评级

是上市公司吗?

10

企业加工能力

11

年实际处理量

2014年

2015年

12

期末贷款余额

(万元)

2014年

2015年

13

资产和负债

2014年

2015年

14

总资产

(万元)

2014年

2015年

15

固定资产总额

(万元)

2014年

2015年

16

销售收入

(万元)

2014年

2015年

17 号

税后利润

(万元)

2014年

2015年

18

缴纳税金总额

(万元)

2014年

2015年

19

在职员工人数

2015年

2012年

20

自建种植基地区

(亩)

2014年

2015年

21

订单种植基地面积

(亩)

2014年

2015年

22

自建基地养殖量

(一万头,一万块)

2014年

2015年

23

订单基地养殖量

(一万头,一万块)

2014年

2015年

24

带动农户总数(户)

2014年

2015年

25

带动农民人均收入(元)

2014年

2015年

26

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吗?

27

是否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

28

是否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29

无论是有机、绿色还是无公害认证

30

公司已通过\HACCP\GMP等质量认证

附件4-1

2016年度省级龙头企业“A级团队”申报表(按行业类别)

(市农业产业化部门盖章)

序列号

行业类别

公司名称

附件4-2

2016年度省级龙头企业“A级团队”申请表

(按县(市、区)划分)

(市农业产业化部门盖章)

序列号

县(市、区)

公司名称

附件5-1

2016年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请表

(按行业类别)

(市农业产业化部门盖章)

序列号

行业类别

县(市、区)

公司名称

附件5-2

2016年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请表

(按县(市、区)划分)

(市农业产业化部门盖章)

序列号

行业类别

县(市、区)

公司名称

马鞍山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2月15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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