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清等涉嫌内幕交易受审
2023-09-18 05:02:42发布 浏览429次 信息编号:74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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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清等涉嫌内幕交易受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董正清因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受审。 其弟董德伟及同学赵舒亚18日因涉嫌内幕交易罪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受审。 庭审中,三名被告人推翻了此前在公安侦查阶段的供述,否认了一切犯罪行为。
公诉机关指控,董正清于1993年进入广发证券,2003年起担任广发证券总裁。2006年2月至2006年5月,董正清趁机主导延边高速公路(.SZ)借壳上市。 )并将该内幕信息泄露给董德伟和赵舒亚,导致其分别买入1457万股和赵舒亚。 出售延边公路股份49万股,分别非法获利500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
18日法庭开庭审理时,三名被告人均推翻了此前在案件侦查阶段所做的供述。 董正清表示,广发证券早在2006年1月就有上市意向,由于公司历史和业绩的“缺陷”,难以实现IPO。 因此,2006年3月31日,集体决定选择更省时、更简单的方案。 “借壳上市”、“搜壳”等具体操作由公司时任常务副总裁(现代理总裁)李建勇、副总裁秦力和并购部总经理肖学胜负责。 当时,共有6家上市公司成为“壳”的候选者。 辽宁时报和延边公路是重点考虑的候选企业。 但由于广发证券更倾向于在上交所上市,因此始终将辽宁时报列为首选。 后来辽宁省不愿意该公司上市。 一家上市公司“转移”到广州,辽宁时报高管提出的条件超出了广发证券的预期。 因此,直到2006年6月2日,广发证券两大股东辽宁成大董事长尚书志和吉林敖东董事长李秀林才决定以延边公路为壳。
因此,董正清强调,他本人6月2日之前一直在云南出差,并未参与借壳上市的实际操作。 直到那天,他才知道选定的“壳”是延边公路,所以2月到5月不可能出售公司。 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并指使他人购买延边公路股份。
董德伟称,自2006年2月底以来,因看到延边公路年报,认为有投资价值,他先后利用他人名下多个账户买入1457万股,共计花费7000万元以上。原则上。 同年5月,他在网上看到有传言称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上市,但他没有向董正清求证。 5月11日,延边高速公路发布公告澄清借壳传闻。 此后,他还陆续出售了所持有的延边公路股份。
赵树亚表示,他购买延边公路主要是基于技术分析。 听到后门传闻后,他打电话给董正清索要证明,但电话无人接听。 随后,延边公路发布澄清公告,但他仍于2006年5月15日至18日以约4300万元购买了延边公路1万股(而非所谓的49万股)。 5月18日,当他再次致电董正清时,董正清确认广发正在寻求借壳上市,延边公路是六家候选公司之一。
三名被告人均声称,侦查阶段,办案民警采用威胁、利诱手段,迫使其签署虚假讯问笔录。 三人坚称自己没有犯罪。
公诉机关出示了多位广发证券高管的证言。 证人包括广发董事长王志伟、现任代理总裁李建勇、副总裁李勤、并购部总经理肖学胜等,均与广发证券借壳上市过程密切相关。 这些证人的证言显示,广发证券寻求上市的流程基本如董正清所说。 然而,在广发证券决定上市、“选壳”的过程中,董正清起到了关键的主导作用,而不是像他那样。 正如他所说,他“没有参与具体操作”,“直到6月2日才知道延边公路被选中”。
董正清对此予以否认,并多次要求出庭与上述证人对质。 他的申请未获法院批准。 由于案情复杂,控辩双方对抗激烈,截至18日晚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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