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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志愿赴驻新疆、西藏部队工作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暂行办法》印发

2023-08-22 08:02:07发布    浏览595次    信息编号: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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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志愿赴驻新疆、西藏部队工作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暂行办法》印发

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印发

《新疆、西藏军队志愿参加干部学生毕业分配暂行办法》

日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印发《新疆、西藏志愿工作干部学生毕业分配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更好引导和激励优秀人才志愿赴边疆建功立业。 政策合规、制度保障。

《暂行办法》以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暂行办法》为基础,按照《军队成长干部毕业配置规定》等相关政策规定。 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实施原则。 《暂行办法》共6章30条。 主要规定了优秀学生志愿赴疆、西藏工作的分配办法、奖励激励、培训使用、福利优待等。 军校学生,设立专项分配计划保障,纳入武警部队“志愿赴边疆学生数据库”全程跟踪,可立功奖励、高薪等级、优先晋升、定期内部调动和交流,享受困难偏远地区驻扎津贴、安排家属随军、照顾孩子上学等激励优惠政策。

《暂行办法》要求,成长型干部、学员毕业后分配到新疆、西藏部队志愿工作。 驻疆、西藏部队是工作主体,驻其他地区部队有计划地协助保障和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重大难点问题,推动形成优秀人才到边疆、为边疆做贡献的良好局面。

《暂行办法》印发后,将结合2017年成长干部、见习生毕业分配全面实施。

激励政策助力优秀学子放飞理想、立功立业

——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干部局领导就《新疆、西藏志愿工作干部学生毕业分配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日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印发《关于新疆、西藏志愿工作干部学生毕业分配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受到了研究生的广泛关注。 近日,记者就《暂行办法》相关政策问题采访了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干部局领导。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出台《暂行办法》的基本考虑。

答:制定出台《暂行办法》的目的主要是适应改革强军的实际需要,着力优化军队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军队高级干部和学生毕业分配工作。武警部队,更好巩固落实相关成长干部学生。 一系列对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工作的激励保障政策机制,促进了优秀人才积极奔赴边疆、为边疆作贡献的良好局面的形成。 同时,结合武警部队建设实际,主动赴新疆、先赴西藏先行先试,吸引部队驻扎其他困难偏远地区,研究推广武警部队训练使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整交流相关措施,有效控制和平衡军队人力资源配置。 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和效率。

问:《暂行办法》如何界定志愿到新疆、西藏部队工作的学生?

答:《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志愿到新疆、西藏部队工作的学员应作为内地部队军人、大学生、军人、推荐入训优秀军人的培养对象,还有分配给全军的武警学院。 学校青年学生、国防学生和研究生为成长干部。 其他培养对象明确为驻疆、西藏部队学员,按照政策规定应分配回原部队,不纳入志愿到新疆、西藏部队工作的学员范围。 此外,《暂行办法》还明确,综合评价排名前50%的,可评定为志愿赴边疆的优秀学生,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问:《暂行办法》对学生志愿赴疆、西藏工作有哪些激励和保障政策?

答:《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志愿到新疆、西藏部队工作的学生纳入优秀学生考核评价。 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将为志愿赴边疆宣传表彰先进事迹的优秀学员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此外,还应给予立功奖、高级别工资等奖励,派出单位要积极做好跟踪培训。 边防工作期间,津贴、补贴、探亲休假、随军家属、子女教育等方面,应当执行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 提供明确的品类标准,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问:《暂行办法》对驻疆、西藏志愿服务学员的立功奖励、高级职务工资水平如何规定?

答:《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志愿到新疆、西藏部队工作的学生,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给予立功奖励等奖励。 在军衔和工资标准的基础上,给予较高的岗位工资等级。 具体标准是:驻扎三类、四类困难偏远地区部队,其职务工资等级较高; 对于本地区或西藏军队的人员,规定了2个较高的工资水平。 其中,志愿到新疆、西藏部队工作立功的国防生毕业生获得嘉奖和高级别工资等级。 校选拔训练办公室提出建议,办理入伍手续后授予确定分配单位。

问:《暂行办法》对志愿赴疆、西藏工作学员的跟踪培训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武警部队建立“志愿赴疆、藏部队学员数据库”,跟踪掌握学员分配、训练使用、调整交流等情况驻疆、驻藏部队按照专业对口、人员适岗的原则,合理补充岗位,为奔赴边疆志愿军成长成才搭建平台。 构建边疆思想素质基础。 此外,各级机关选拔和调动干部时,要优先选拔自愿上边疆的优秀学生。 志愿赴边疆的学生在任期间表现突出的,有关单位应优先晋升使用。 年限最低、年度考核优秀的,原则上予以晋升。

问:《暂行办法》如何规定志愿赴疆优秀学生的内部转学和交流?

答:《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在驻疆部队工作满5年(不含1年在职培训)的优秀学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有计划地分批调整、交流。他们自己的愿望。 在内陆部队工作。 符合内部调动、交流条件的优秀志愿者,每年9月份按照书面申请、驻疆部队报备、调动单位提供岗位、政工部汇总审批的程序办理一次武警部队部.

问:《暂行办法》如何规定毕业生志愿到新疆、西藏部队服役的组织程序?

答:《暂行办法》明确研究生自愿​​到新疆、西藏部队工作,各学院(选校培养办公室)根据毕业分配工作流程和情况,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学生分配意向:(1)学生本人向学生大队(系、队)或校内选拔培养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二)机构(驻校选拔培养办公室)对申请人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批准并公布。 (三)武警部队根据志愿申请情况,为各机构制定志愿赴边疆专项方案,驻疆、驻藏部队提供工作方案。 (四)各学院(校区选拔培养办公室)组织志愿者赴边疆,在专项计划规定的岗位中,按照综合评价排名依次选拔。

来源 | 人民武装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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