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客服:zx81024163 |

用户吐槽优酷一分钱体验活动是个坑 遭连续强制扣费

2023-08-17 06:00:51发布    浏览385次    信息编号:69488

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用户吐槽优酷一分钱体验活动是个坑 遭连续强制扣费

图为优酷“一分钱体验7天会员”活动页面截图。

网友吐槽优酷“一分钱体验”活动是个坑

如果相关用户能够证明不是开通优酷会员的人,而是优酷所为,这种情况下,首先利用该信息强制用户开通会员,优酷可能涉嫌窃取个人信息私下; 不知不觉中扣钱涉嫌故意侵犯消费者财产权

法治周末记者 平莹莹

“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的优酷会员是怎么激活的?” 来自福建的王胜(化名)在电话中提及自己的经历时显得有些无奈。

今年5月4日,王生突然发现自己的支付宝当天被扣了15元。 账单详情显示,这笔交易是优酷包月黄金会员,但王胜表示自己根本没有购买会员; 检查账户后,他还发现自己没有订阅会员服务。

法治周末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这样经历的不止王胜一人。 多位法人表示,如果用户能够证明其会员服务并非本人开通,那么优酷将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非会员扣除会员费

“我一共有3个优酷账号,我都一一登录了,但我不是会员;谁给我开了优酷会员?钱去哪儿了?” 回忆起五月份的情况,王生还是有些迷茫。 更麻烦的是,他没有办法关闭这个续订设置。

王胜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去年参加了优酷“1分钱7天会员体验”活动,但活动结束后他没有购买会员服务,也从未在其他网站购买过会员服务。次”。 过了这么久,你怎么突然就成为会员了?”

王生希望优酷能够退款并解释清楚这个问题。 经过一番沟通,优酷客服为他取消了续费设置,但王生原本设想的退款和解释最终并没有出现。

记者注意到,早在2014年,就有用户在聚投诉平台上反映过类似问题。 来自吉林省的徐峥(化名)就是其中之一。 2014年,他体验了优酷的“一分钱体验会员”活动。 此后,他未能开通会员服务,但他的支付宝却分别在2014年3月和4月扣除了15元。 元会员费。

更让徐峥无语的是,在扣费期间,他唯一的优酷账号显示会员服务并未开通。 “我连会员都不是,扣什么会员费?而且每个月都扣,这种行为和抢劫有什么区别吗?” 徐峥在网上愤怒质问。

不仅如此,21聚投诉、新浪微博等多个网站上的大量网友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自己的优酷会员什么时候激活的,是扣了几个月的费用才发现的。

微博网友“如心如是”表示,除了今年春节前后优酷提供的一个月会员服务外,她从未加入过优酷会员。 “会员”服务,“默认自动选择这个吗?连续自动扣费?” 她很疑惑。

体验活动造成的麻烦

法治周末记者致电优酷客服,了解王胜等人的情况。 经客服查询,王胜支付宝扣款是因为参加“1分体验7天会员活动”时勾选了“自动续费并同意自动续费服务协议”,因此出现了后续的自动扣费。 费用。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6月至7月,优酷推出“1分体验7天会员活动”。 活动规则第三条、第四条规定:“1分体验会员将享受连续包月特权,自动加入连续包月计划”“体验服务7天,系统将主动从您的支付宝扣除15元”或微信账号到期前24小时,自动激活连续包月服务,续订将延长有效期1个月”。

按照规定,王升、徐峥等人的账户应在体验活动结束前扣除,但实际情况是体验活动结束几个月后才开始扣费。

对此,客服解释称:如果用户支付宝中余额不足,则不会扣除当月费用,也不会开通会员服务; 待用户支付宝余额充足后,才会扣除费用并开通会员服务。

但为什么钱被扣了,还不是会员呢? 客服人员坚称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并表示扣款后账户必须是会员。 “可能是用户的账号错误,或者用户的会员费已过期,该账户已不再是会员。”

法治周末记者联系优酷公关负责人,对方表示该会员扣费后并未激活。 可能是用户参与活动时,通过手机号码进行了认证,系统自动为该手机号码注册了一个ID。 ,激活自动续费的也是这个ID,而不是用户的其他常用ID。

一位互联网技术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用户的优酷账号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会员身份开通的。 可能有几种情况。 连续包月服务在下面检查; 二是个人信息泄露并被不法分子利用; 三是优酷利用其掌握的用户信息强行为用户开通会员服务。

或涉嫌强制交易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吴敬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目前很多互联网平台都实行了会员制,他的一个社交账号也遭遇了会员突然变动的情况。

“目前的会员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付费的,一种是免费的。” 吴敬明表示,无论是何种会员,用户加入或不加入会员,都应以自愿为原则,“即使是免费的会员制度,未经用户同意强迫用户成为会员,也违反了会员法。” “这不仅损害了用户的知情权,而且是付费会员,还涉及财产等问题,‘命令’他们成为会员,网站的这种行为可以视为强制交易。”

新消费者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诚实信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吴敬明认为,如果相关用户能够证明开通优酷会员的人不是开通优酷会员的人,而是优酷干的,在这种情况下,优酷可能违反多项法律规定。

“一是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强制用户注册会员,优酷可能涉嫌私自窃取个人信息;二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扣款,涉嫌故意侵犯消费者财产权。”

吴敬明认为,如果用户能证明自己不是自己开的会员,那么网站就应该取消其会员资格并退还钱,其中不仅包括扣除的会员费,还包括会员为解决而支付的通讯费。问题,甚至是扣除会员费等产生的利息。

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无效

“退一步来说,我刚刚参加了优酷的‘一分钱体验7天会员活动’,并不知道活动协议里有这样的‘陷阱’,难道这就是优酷为了推广这个活动的意图吗?这不就是一个陷阱吗?” 王生有些委屈。

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宏民认为,如果不是优酷为用户激活会员,而是用户在体验“1分钱7天会员”时勾选了连续包月服务,或者1个月免费会员服务。 ,只要用户能够证明是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选择的,那么这种协议就是无效协议。

马洪民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消费者法》第二十六条都规定了提供合同格式条款的当事人有义务明确; 此外,针对网络服务领域的格式条款,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第九条也规定了义务的相关规定。提示内容及提示方式: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着方式提示合同对方与其存在重大利益关系、价格或者费用可能影响其权利、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的内容。

“例如,消费者与保险公司或银行签订合同时,一些重要条款必须加粗加粗,工作人员可能会在消费者面前阅读或要求消费者复印;而关于以下内容-优酷会员的激活和续费,如果大量用户当时没有注意到,很久以后才发现被扣费,那么可以认定优酷没有履行明确告知义务,这是一种故意行为。” 马洪民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这种情况下,用户有权要求优酷返还会员费。

事实上,早在去年9月,《法治周末》记者就曾因收到大量用户投诉而报道过优酷“7天会员活动1元体验”的续费陷阱。 用户仍然抱怨各种问题。

不少已“接受”成为会员的用户表示,退订续订服务非常困难,不仅需要繁琐的步骤,还需要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等选项。

记者从优酷客服处证实,要开通会员连续包月服务,只需勾选支付宝一键支付选项即可,但如果想关闭该服务,则必须先填写会员的个人资料和信息。优酷钱包,然后就可以关闭了。

马洪民表示,尽管大量用户发现了问题,但对于个人来说损失金额相对较小,而且维权成本太高,导致很多问题被忽视; 作为企业来说,优酷本身付出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 “即使有一些认真的用户起诉优酷并胜诉,优酷为此付出的代价也很小。”

记者查询发现,不仅是优酷,多家视频网站也因类似做法被用户批评。

“法律没有对企业的惩罚措施和规定,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后必须维权,即使胜诉,法律判断企业也会进行补充赔偿。金额很小,可能会造成损失。”不足以覆盖消费者维权成本。” 马洪民告诉记者,在国外,违法成本非常高,法院会对一些恶意企业判以惩罚性赔偿,而且往往数额巨大,这会让消费者更有动力,维权意识更强。 ,而企业也会时时刻刻受到这样的约束。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星空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