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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酷“一分钱体验7天会员”遭吐槽:或涉嫌强制交易(2)

2023-08-17 04:00:37发布    浏览422次    信息编号:69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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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酷“一分钱体验7天会员”遭吐槽:或涉嫌强制交易(2)

但为什么钱被扣了,还不是会员呢? 客服人员坚称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并表示扣款后账户必须是会员。 “可能是用户的账号错误,或者用户的会员费已过期,该账户已不再是会员。”

法治周末记者联系优酷公关负责人,对方表示该会员扣费后并未激活。 可能是用户参与活动时,通过手机号码进行了认证,系统自动为该手机号码注册了一个ID。 ,激活自动续费的也是这个ID,而不是用户的其他常用ID。

一位互联网技术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用户的优酷账号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会员身份开通的。 可能有几种情况。 连续包月服务在下面检查; 二是个人信息泄露并被不法分子利用; 三是优酷利用其掌握的用户信息强行为用户开通会员服务。

或涉嫌强制交易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吴敬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目前很多互联网平台都实行了会员制,他的一个社交账号也遭遇了会员突然变动的情况。

“目前的会员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付费的,一种是免费的。” 吴敬明表示,无论是何种会员,用户加入或不加入会员,都应以自愿为原则,“即使是免费的会员制度,未经用户同意强迫用户成为会员,也违反了会员法。” “这不仅损害了用户的知情权,而且是付费会员,还涉及财产等问题,‘命令’他们成为会员,网站的这种行为可以视为强制交易。”

新消费者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诚实信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吴敬明认为,如果相关用户能够证明开通优酷会员的人不是开通优酷会员的人,而是优酷干的,在这种情况下,优酷可能违反多项法律规定。

“一是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强制用户注册会员,优酷可能涉嫌私自窃取个人信息;二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扣款,涉嫌故意侵犯消费者财产权。”

吴敬明认为,如果用户能证明自己不是自己开的会员,那么网站就应该取消其会员资格并退还钱,其中不仅包括扣除的会员费,还包括会员为解决而支付的通讯费。问题,甚至是扣除会员费等产生的利息。

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无效

“退一步来说,我刚刚参加了优酷的‘一分钱体验7天会员活动’,并不知道活动协议里有这样的‘陷阱’,难道这就是优酷为了推广这个活动的意图吗?这不就是一个陷阱吗?” 王生有些委屈。

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宏民认为,如果不是优酷为用户激活会员,而是用户在体验“1分钱7天会员”时勾选了连续包月服务,或者1个月免费会员服务。 ,只要用户能够证明是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选择的,那么这种协议就是无效协议。

马洪民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消费者法》第二十六条都规定了提供合同格式条款的当事人有义务明确; 此外,针对网络服务领域的格式条款,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第九条也规定了义务的相关规定。提示内容及提示方式: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着方式提示合同对方与其存在重大利益关系、价格或者费用可能影响其权利、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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