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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将赢得《中国好声音》? 终审判决要来了? !

2023-04-18 12:11:25发布    浏览534次    信息编号:4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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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将赢得《中国好声音》? 终审判决要来了? !

由灿星公司更名的《中国好声音》去年完结,而唐德影视接手的《中国好声音》也即将在近期问世。 而此时,围绕《中国好声音》的知识产权纠纷有了最新进展!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经过多轮庭审后作出最终裁决,裁定包括中文节目《中国好声音》名称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归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所有。原著作权人为荷兰Talpa。 公司拥有。

HKIAC 仲裁庭在其裁决中认为:

荷兰 Talpa 获得许可协议中定义的所有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包括:

1. 本地名称权,包括“中国好声音”、拼音“zhong guo hao sheng yin”和汉字“中国好声音”;

2、原商标和地方标志;

3. 生产企业、播出平台关联方不当注册、使用的商标,以及容易混淆的近似商标;

4、从上一期《中国好声音》中获得的音像剪辑资料、制作的剧集、宣传资料、现场演出录制和音像资料;

5、微信、微博账号及苹果应用;

6、网站域名:“”。

针对相关报道裁决星空,2月28日,唐德影视发布公告称,近日,因传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对《中国好声音》法律纠纷作出裁决的消息。公开媒体,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影响。 更大的影响。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8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核实后复牌信息并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附:《中国好声音》知识产权纠纷

《...的声音》节目是荷兰Talpa公司原创开发的一档以歌唱比赛为主的真人选秀节目。 灿星公司获得《中国好声音》第一至第四季相关版权,于2012年至2015年制作播出。根据荷兰Talpa公司授权,2016年1月28日至1月28日, 2020年,唐德影视获得独家独家授权,以其他形式使用、发行、营销、广告、宣传和探索《中国好声音》。 “与程序相关的知识产权的价值。

荷兰Talpa公司、灿星公司分道扬镳,携手唐德影视后,一场错综复杂的知识产权纠纷开始展开。

早在2016年5月,荷兰Talpa公司就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申请,宣称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字中文节目名称。 随后,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裁决前,唐德影视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内容相同的诉前保全。

据了解,荷兰Talpa公司与灿星公司关联公司Star Media签订的《中国好声音》版权合同中约定,双方如发生任何争议,适用英国法律,洪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专门用于仲裁。 解决方法。 为此,荷兰Talpa就中文节目《中国好声音》的冠名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

针对唐德影视提出的诉前行为保全请求,2016年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灿星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及《好声音》中的歌唱比赛选秀节目。 中国”及相关注册商标。

灿星公司随后发表声明称,2016年6月22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对荷兰Talpa公司向仲裁庭提交的“声明性救济和禁令救济申请”作出明确裁决:拒绝荷兰Talpa公司要求申报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汉字节目名称。

针对这一说法,唐德公司回应称,仲裁中不仅没有包含拒绝的字眼,还对“授权时间”做出了最终裁定。 由于本次裁定为临时裁定裁决星空,并非最终结果,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灿星公司诉前保全裁定作出的“诉前禁令”仍然有效,灿星公司仍无权继续使用节目名称中的“中国好声音”等

荷兰公司Tapla也发表声明称:“我们注意到一些媒体做出了一些不实报道,称仲裁庭并未就《中国好声音》五种中文字体的独家使用权作出最终裁决。 '. 相反,仲裁庭仅认为,目前不能急于对此事作出终审判决。 仲裁庭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做出最终裁决。 2016年在香港举行的听证会将听取专业意见。 塔尔帕也很有信心用事实和法律打赢这场官司。 “

此外,2016年6月23日,唐德影视还以侵犯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灿星公司等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索赔5.1亿元。

近日,据多家媒体报道,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最终裁定,包括中文节目《中国好声音》片名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归荷兰原著作权人Talpa所有. (赵诗萌综合)

看完了围绕《中国好声音》的知识产权之争,我们聊得轻松一点。 唐德影视出品的《中国好声音》即将开播,灿星公司《歌唱中国》第二季已经开播。 您对这两个项目中的哪个项目有更高的期望? 一起投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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